解决国籍积极冲突,通常有以下哪几种做法()
第1题:
试述国际私法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对自然人国籍冲突,根据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的不同情形,各国实践采取的解决办法和原则不同。
(1)解决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第一,一个人同时既具有内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时,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多主张以内国国籍优先,以内国法为该人的本国法,不论这几个国籍是同时取得还是异时取得的。这就是“内国国籍优先原则”,且已被各国普遍接受。
第二,在当事人具有的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的实践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做法: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原则,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原则,与当事人有最密切关联的国籍优先原则。
(2)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的解决原则和办法:对于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问题,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采取一致原则,即主张以无国籍人的住所地国国籍为其国籍,以住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当事人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定时,以其居所所在地国为其国籍国,以居所所在地法为其本国法。如果当事人的居所也不能确定时,多数国家的法律未作规定,司法实践既有主张以当事人所在地国家为准,也有主张尊重当事人意愿,以当事人意思自治来决定其国籍和本国法。
第2题:
第3题:
在国际私法上解决国籍冲突的目的在于()
第4题:
传统国际法将解决国籍争端的方法分为哪几种?
第5题:
采血统原则确立国籍国家的父母在采出生地原则确立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具有双重国籍,这形成了国籍的()。
第6题:
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均为外国籍时,各国解决这种冲突的做法不包括以下哪个?
第7题:
消除多国籍现象
消除无国籍现象
确定应适用的当事人的本国法
与国际公法解决国籍冲突的原则取得一致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内国国籍优先原则
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为准
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第11题:
第12题:
以当事人最先取得的国籍为准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第13题:
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际积极冲突的做法有()。
A.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B.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C.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D.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
第14题:
国籍冲突的原因、后果及解决各有哪些情况?
第15题:
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做法有以下哪些?
第16题:
简述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办法。
第17题:
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际积极冲突的做法有()。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以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以当事人住所国或惯常居住国为准
以当事人最先取得的国籍为准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第23题:
积极冲突
消极冲突
多样化
法律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