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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质证的客体是什么?


    参考答案:

    进入诉讼程序的各种证据,对证人证言可以质询,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可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原物。


  • 第2题:

    历史认识的现实客体与潜在客体是什么?


    参考答案:⑴现实的认识客体:已被纳入主体的历史认识活动,并为主体的认识所指向的那些客观历史。⑵潜在的认识客体:客观上已发生过、但尚未被主体认识所指向的客观历史。

  • 第3题:

    执行客体


    正确答案:又称执行对象,是指民事执行行为所指向的标的。在我国,民事执行的案件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人的财物或行为,而不能是被申请执行人的人身。

  • 第4题:

    试述执行的主体和客体。


    正确答案: 执行主体是依法执行刑罚权的机关。根据执行主体在执行刑罚中的职权性质,执行主体可分为交付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和执行监督机关三类。
    (一)交付执行机关。在我国交付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
    (二)执行机关。我国的执行机关包括人民法院、监狱、公安机关及其转交的其他有关单位和组织等。
    (三)执行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刑事执行的监督机关。
    执行的客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包括:
    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和裁定以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4、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以及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和裁定。

  • 第5题:

    实践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正确答案: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的人。
    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同时也使客体得到进一步改造、发展和完善。

  • 第6题:

    问答题
    哪些财产不能作为执行的客体?

    正确答案: (1)土地、矿藏、河流等不得让与的财产;
    (2)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及生活必需品,如床铺、被褥、饭锅、碗筷等;
    (3)专属于债务人个人的财产,如荣誉证书、礼拜用品等;
    (4)法律禁止流通物,如毒品、赃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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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反洗钱调查的客体是什么?

    正确答案: 反洗钱调查的客体是可疑交易活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执行客体是什么?

    正确答案: 执行客体,又称执行对象,指民事执行行为所指向的标的。执行的是财物或行为,而不能是人身。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管理客体的性质是什么?


    参考答案:管理客体具体客观性,管理客体是管理主体的管理对象,它存在于管理者的意识之外。无论经济管理、政治管理或社会管理,其管理客体都具有客观性,都有着自己固有的规律性,都是物质的不同表现形态。管理客体的可管理性,它由两种因素决定。第一种是由客体现有的特性决定的。第二种因素是由管理主体所巨额被的条件决定的。由此可知管理客体的可管理性是可以不断发展的。

  • 第10题:

    民事执行中,()不能作为执行客体。

    • A、特定物
    • B、种类物
    • C、行为
    • D、人身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客体文化是什么?


    正确答案: 人们在历史进程中产生的各种文化因素,如宗教,哲学,组织,团体等,外在于个体,影响个体生活的每个方面

  • 第12题:

    下面各因素中,属于影响公共决策执行的是()。

    • A、执行主体
    • B、组织目标
    • C、环境
    • D、执行客体

    正确答案:A,C,D

  • 第13题:

    问答题
    什么是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怎样分类的?其分类的意义是什么?

    正确答案: 犯罪客体就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按照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犯罪客体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或者三个层次:
    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社会关系的整体。
    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
    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所直接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根据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单,犯罪的直接客体又可经划分为单一客体与复杂客体:
    单一客体,又称简单客体,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只直接侵犯到一种具体社会关系。
    复杂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客体包括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在复杂客体中,各个客体有主有次,不能等量齐观。
    对犯罪客体进行分类的意义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首先,通过分类可以进一步揭示各类犯罪客体的属性,正确认识犯罪客体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解决刑事司法中诸如定罪量刑中的各种难题。
    其次,通过分类,可以揭示犯罪的共性和个性特征,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犯罪,总结其规律性,制定正确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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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题:

    问答题
    历史认识的现实客体与潜在客体是什么?

    正确答案: ⑴现实的认识客体:已被纳入主体的历史认识活动,并为主体的认识所指向的那些客观历史。⑵潜在的认识客体:客观上已发生过、但尚未被主体认识所指向的客观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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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题:

    问答题
    地质监督的客体是什么?

    正确答案: 地质监督的客体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工程,也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等勘探开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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