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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何理解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


    参考答案:(1)三个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三个至上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它是高度统一的,不可分割。
    (2)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所以,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要切实强调党、国家和社会主义政权。也就是说,我们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是加强社会主义制度,而不能削弱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的存在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所以,社会主义法治的一切出发点都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
    (4)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这是因为我们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以要强调宪法和法律的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树立和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用法律来分配社会资源,规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冲突

  • 第2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体现了公关危机处理的()

    A公众至上原则

    B及时沟通原则

    C兼顾法律原则

    D事先防范原则


    D

  • 第3题:

    如何理解“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内在关系?


    正确答案: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内在地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来看,坚持党的领导,意味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实践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本身就包含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的基本要求。坚持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与服务大局,要求牢记金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视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正是人民利益至上的必然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要求全社会对宪法法律的一体遵循,党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法、司法要严格实施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正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的内在要求。可以说,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内在需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要求。
    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领导和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事业是关键,人民利益是根本,宪法法律是保障。党的事业归根到底,也是为了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法治保障。
    因此,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实质上是一致的。作为有机统一体的“三个至上”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 第4题:

    在税收执法实践中坚持法律至上原则,要求做到()。

    • A、权力法定
    • B、法律保留
    • C、法律优先
    • D、服从上级

    正确答案:A,B,C

  • 第5题:

    如何评析主权在民原则?


    正确答案: 宪法确定主权在民原则既是宪法自身性质的逻辑要求,又是宪法具体制度的发展基点。对于主权在民原则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正确认识
    首先,主权在民原则的历史进步意义是确定无疑的;
    其次,主权在民原则的局限性尤其是对人民主权不进行道德限定和制度调整,其对自由与民主的破坏也是毋庸质疑的。
    第一,主权在民原则是针对主权在君、主权在上帝而提出的,因此标志着政治哲学由中世纪的神学政治变为近代民主政治。它是革命的旗帜与动力,又是宪政的理想与指南。
    第二,主权在民原则所内生的对不平等和权利剥夺的反抗,使其更具革命性,因此它是以抽象的原则还原为实践中的利刃。如果对主权在民原则进一步挖掘,就得出了卢梭抵抗权的合理性结论。
    第三,主权在民原则既是近代宪法的逻辑起点,又指导着宪法具体制度的建立。宪政是对民主事实的确认,其理论前提就是国家一切权力的归属问题。如果没有主权在民原则,何来民主。
    第四,从古希腊的直接民主制实践开始到目前为止,对主权在民原则局限性的认识和实践偏差的纠谬就一直存在。抽象的主权在民原则和不确定任何限制的主权在民理论,在实践中容易变形,甚至成为暴力和恐怖者手中的工具。
    第五,卢梭的主权在民理论对于埋葬旧制度是不可阙如的,但埋葬旧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设新制度,而新制度的建立能否彻底抛弃传统和人类长期累积的思想精华。

  • 第6题:

    法治必然要求一个国家的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体现法治的()。

    • A、人民主权原则
    • B、法律至上原则
    • C、人权原则
    • D、依法行政原则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法治精神蕴涵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 A、民主法治原则
    • B、法律至上原则
    • C、公平正义原则
    • D、秩序原则

    正确答案:C

  • 第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内在关系?

    正确答案: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内在地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来看,坚持党的领导,意味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实践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本身就包含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的基本要求。坚持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与服务大局,要求牢记金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视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正是人民利益至上的必然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要求全社会对宪法法律的一体遵循,党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法、司法要严格实施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正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的内在要求。可以说,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内在需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要求。
    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领导和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事业是关键,人民利益是根本,宪法法律是保障。党的事业归根到底,也是为了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法治保障。
    因此,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实质上是一致的。作为有机统一体的“三个至上”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名词解释题
    法律至上原则

    正确答案: 法律至上原则,亦称法治原则、依法治国原则或法治主义原则。作为宪法基本原则的法治是指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与效力,国家的一切权力都要根源于法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评析法律至上原则?

    正确答案: 几乎各国宪法和各种宪法学著作都将法律至上作为宪法的基本原则,但对于法治内容的理解、法治的发展以及怎样实现法治,法治同民主、人权、分权的关系等问题仍需深入探讨。
    首先,法治是实现宪政的基本手段,宪政国家中要求社会调控手段是法治,同时法治又是实现人权这一宪政目的最后保障手段。
    其次,作为宪法基本原则的法治,要兼具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法治不仅仅是一种针对人治而提出的理念,近代宪法所确定的法治具有丰富的内涵,但对于实体正义规定的多,而程序正义规定的少。
    最后,中国正在由人治社会步入法治社会,法治作为宪法基本原则的贯彻实施对于建设宪政国家举足轻重。
    但最大的问题就是法律规定与法律实施之间的冲突,出现了权大于法、言大于法、以言废法的情况。因此在完善宪法自身关于法治原则内容的同时,构建法治的社会基础、提高全民法治素质、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是当务之急,法律至上的核心是宪法至上,宪法权威的尊重和加强可以看作是法律至上原则实现的标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在税收执法实践中坚持法律至上原则,要求做到()。
    A

    权力法定

    B

    法律保留

    C

    法律优先

    D

    服从上级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评析基本人权原则?

    正确答案: 以宪法原则和具体规范表现基本人权已成为各国宪法不可或缺的内容,但各国对哪些人权是基本人权或首要人权存有争议,因此是否具有普遍性的人权?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是何种程度的人权?各国标准不一样。基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在人权上有争议是难免的,人权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人权要既有共同标准又有各国的特殊情况。
    人权本身是一个永远开放和发展的权利体系,人权在当代已由近代的个人人权发展为集体人权,已由国内人权发展到国际人权,因此人权之内容在不断增多,现代宪法已经将发展了人权不断融入宪法之中,已期得到保障和真正实现。
    我国宪法对基本人权原则的体现已具备了现代宪法的特征。近代宪法一般只规定基本人权,而不规定义务,这是不完善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情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很多权利应得到宪法的保障,从1982年之后的四次宪法修改来看,基本没有涉及具体人权内容,而主要是对于经济制度内容的修改。例如迁徙自由权、罢工权、知情权等内容都是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的要求所必需的,因此也是急于在宪法中得到完善的。2004年宪法修改除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内容以外,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体现了对财产权的保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对于“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理解错误的是:( )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三个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C.“宪法至上”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题中应有之义D.“宪法法律至上”,体现在宪法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体现在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 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正确答案:A
    选项A错误,宪法法律至上并不否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 第14题:

    法律至上原则


    正确答案: 法律至上原则,亦称法治原则、依法治国原则或法治主义原则。作为宪法基本原则的法治是指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与效力,国家的一切权力都要根源于法律。

  • 第15题:

    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和要求是()

    • A、宪法和法律至上原则
    •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C、依法行政原则
    • D、司法独立原则
    • E、人权保障原则

    正确答案:A,B,C,D,E

  • 第16题:

    如何评析分权制衡原则?


    正确答案: 分权制衡原则现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到目前为止尚不能找出替代它的其它规范国家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不能简单地认为分权制衡原则与民主集中制原则孰优孰劣,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原则,选择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应具体分析。
    首先,分权制衡原则与主权在民原则是否矛盾,即主权在民之主权能否分割。这也是有些国家选择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理由。卢梭认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主权在民原则解决的是权力的归属问题。分权制衡原则解决的是权力的行使问题,即怎样从根本上解决权力的滥用问题。
    其次,分权制衡的宗旨在于通过权力之间的制约、平衡达到规范权力行使、保护人权的目的。因此,近代以来各国宪法通过分权制衡原则来实现既民主和保障人权,以及在反封建、反专制的斗争中都具有进步意义。它通过权力制约权力来遏制腐败,通过权力的限制避免绝对权力的产生,通过权力之间的平衡,规范权力的行使。但是权力分立,不可避免的出现扯皮和推诿现象。
    再次,分权制衡与民主集中制相比,究竟谁的效率高,认为民主集中制效率高一般是社会主义国家选择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原因。不论是分权制衡政体还是民主集中制政体,只要官僚体系庞大,冗员过多,缺乏根本有效的制约,就产生腐败和导致效率低下,任何国家不能避免。
    最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形成并完善的分权制衡原则在20世纪又有新的发展。除了地方分权的发展以外,急剧增长的政府功能和有组织的政党的兴起,对分权制衡产生了现实的影响。

  • 第17题:

    法治思维不仅认为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手段和工具,更强调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最高准则,必须奉守法律至上原则。法律的至上性,具体表现为()

    • A、法律的普遍适用性
    • B、法律的优先适用性
    • C、法律的国家强制性
    • D、法律的不可违抗性

    正确答案:A,B,D

  • 第18题:

    法治的原则包括()。

    • A、人民主权原则
    • B、法律至上原则
    • C、人权原则
    • D、依法行政原则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多选题
    治国理政必须奉守法律至上原则。法律的至上性具体表现为(  )。
    A

    法律的与时俱进性

    B

    法律的优先适用性

    C

    法律的不可违抗性

    D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必须奉行法律至上、宪法至上的原则。坚持法律至上必须坚持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不可违抗性原则。A项,法律的与时俱进性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至上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正确答案: 第一,在宪法中明确确定法治原则。
    第二,20世纪以来,由于行政权力增大和委任立法的出现,对法律至上原则提出了挑战。有的国家宪法规定了紧急状态的情况,这从根本上破坏了法治。
    第三,我国宪法在1982年通过时,并没有明确规定法治原则,但一些具体内容的规定体现了法治原则。1999年修改宪法时明确了法治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如何评析主权在民原则?

    正确答案: 宪法确定主权在民原则既是宪法自身性质的逻辑要求,又是宪法具体制度的发展基点。对于主权在民原则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正确认识
    首先,主权在民原则的历史进步意义是确定无疑的;
    其次,主权在民原则的局限性尤其是对人民主权不进行道德限定和制度调整,其对自由与民主的破坏也是毋庸质疑的。
    第一,主权在民原则是针对主权在君、主权在上帝而提出的,因此标志着政治哲学由中世纪的神学政治变为近代民主政治。它是革命的旗帜与动力,又是宪政的理想与指南。
    第二,主权在民原则所内生的对不平等和权利剥夺的反抗,使其更具革命性,因此它是以抽象的原则还原为实践中的利刃。如果对主权在民原则进一步挖掘,就得出了卢梭抵抗权的合理性结论。
    第三,主权在民原则既是近代宪法的逻辑起点,又指导着宪法具体制度的建立。宪政是对民主事实的确认,其理论前提就是国家一切权力的归属问题。如果没有主权在民原则,何来民主。
    第四,从古希腊的直接民主制实践开始到目前为止,对主权在民原则局限性的认识和实践偏差的纠谬就一直存在。抽象的主权在民原则和不确定任何限制的主权在民理论,在实践中容易变形,甚至成为暴力和恐怖者手中的工具。
    第五,卢梭的主权在民理论对于埋葬旧制度是不可阙如的,但埋葬旧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设新制度,而新制度的建立能否彻底抛弃传统和人类长期累积的思想精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评析分权制衡原则?

    正确答案: 分权制衡原则现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到目前为止尚不能找出替代它的其它规范国家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不能简单地认为分权制衡原则与民主集中制原则孰优孰劣,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原则,选择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应具体分析。
    首先,分权制衡原则与主权在民原则是否矛盾,即主权在民之主权能否分割。这也是有些国家选择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理由。卢梭认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主权在民原则解决的是权力的归属问题。分权制衡原则解决的是权力的行使问题,即怎样从根本上解决权力的滥用问题。
    其次,分权制衡的宗旨在于通过权力之间的制约、平衡达到规范权力行使、保护人权的目的。因此,近代以来各国宪法通过分权制衡原则来实现既民主和保障人权,以及在反封建、反专制的斗争中都具有进步意义。它通过权力制约权力来遏制腐败,通过权力的限制避免绝对权力的产生,通过权力之间的平衡,规范权力的行使。但是权力分立,不可避免的出现扯皮和推诿现象。
    再次,分权制衡与民主集中制相比,究竟谁的效率高,认为民主集中制效率高一般是社会主义国家选择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原因。不论是分权制衡政体还是民主集中制政体,只要官僚体系庞大,冗员过多,缺乏根本有效的制约,就产生腐败和导致效率低下,任何国家不能避免。
    最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形成并完善的分权制衡原则在20世纪又有新的发展。除了地方分权的发展以外,急剧增长的政府功能和有组织的政党的兴起,对分权制衡产生了现实的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

    B

    “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C

    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D

    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