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甲在百货大楼购买一枚钻戒,标明产地为南非。后经检验,被告之是国产钻戒。甲欲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百货大楼构成欺诈,甲可获双倍赔偿B、百货大楼的行为违反消法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C、百货大楼有权以“从某工艺品公司进货,不知其为假冒”为由,得以免责D、甲只能先找百货大楼赔,索赔不成的,再到法院起诉

题目

2002年12月甲在百货大楼购买一枚钻戒,标明产地为南非。后经检验,被告之是国产钻戒。甲欲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百货大楼构成欺诈,甲可获双倍赔偿
  • B、百货大楼的行为违反消法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C、百货大楼有权以“从某工艺品公司进货,不知其为假冒”为由,得以免责
  • D、甲只能先找百货大楼赔,索赔不成的,再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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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先生到百货大楼买了一台电视,经过讨价还价最终决定购买展柜里的样品,由于样品陈列在外,显得有些陈旧,原价5000元,现百货大楼只卖给李先生3500元,二者约定明天付款。但晚上百货大楼发生了火灾,电视被烧毁,李先生拒绝付钱,并声称该由百货大楼承担责任,李先生的说法有道理么?你的观点呢?


    参考答案:有道理,电视的买卖只进行了口头约定,并没有实质的凭证,况且电视是在百货大楼被烧毁的,百货大楼对电视有保管的义务,失火烧毁电视的责任不在李先生而在百货大楼方。

  • 第2题:

    甲在某珠宝店购买了一枚钻戒准备向相恋已久的女友求婚,钻戒的产地标明为南非,纯度为100%,后经过鉴定机构检验,该钻石的纯度为60%,产地为东欧。甲的女友因此怀疑甲的诚意,向甲提出分手。甲欲主张自己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珠宝店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甲有权要求按照钻石4倍的价格赔偿
    B、珠宝店如果以“进货时检验员出现了差错,并非故意欺诈消费者”为抗辩理由,可以免责
    C、如果珠宝店做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甲又提出了要求,珠宝店就必须履行承诺
    D、甲同时可以向珠宝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C
    解析:
    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题目中珠宝店将产地东欧的含量60%的钻石标明产地南非、含量100%明显属于欺诈行为,可以使用双倍赔偿的规定,故A选项正确。珠宝店内部的情形不能成为免除其法定责任的理由。B选项错误。珠宝店若作出假一赔十的承诺,根据约定优于法定的原理,C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只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地灭失或者毁损的精神损害赔偿有规定,本题目中钻石并没有损害,甲女友因钻石与其分手不受法律调整,甲不能据此得到精神损害赔偿。故D错误。

  • 第3题:

    张聪慧发现夏娃服装厂生产的“夏娃”牌衬衫畅销,遂在百货大楼租赁一柜台用于销售“夏娃”牌衬衫,并采取了以下行为,其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A、以明示的方式给购买者折扣,但没有入账
    B、所雇用的销售人员都身着百货大楼的工作服,佩戴百货大楼的营业标志
    C、以夏娃服装厂厂家的名义直销“夏娃”牌衬衣
    D、举办抽奖式销售活动,最高奖为价值2000元手表一块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商业贿赂行为、混淆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详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可以以明式方式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但必须如实入账。A项表述中的情形虽以明示的方法给购买者折扣,但没有入账,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故A项应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据此,B项中让销售人员都身穿百货大楼的工作服并佩戴百货大楼的营业标志,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故B项应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3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C项表述中的张聪慧擅自以夏娃厂的名义直销“夏娃”牌衬衣,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C项应选。D项不应当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D项表述中情形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项。

  • 第4题:

    甲在某珠宝店购买了一枚钻戒准备向相恋已久的女友求婚,钻戒的产地标明为南非,纯度为100%。后经过鉴定机构检验,该钻石的纯度为60%,产地为东欧。甲的女友因此怀疑甲的诚意,向甲提出分手。甲欲主张自己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珠宝店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甲有权要求按照钻石4倍的价格赔偿
    B.珠宝店如果以“进货时检验员出现了差错,并非故意欺诈消费者”为抗辩理由,可以免责
    C.如果珠宝店做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甲又提出了要求,珠宝店就必须履行承诺
    D.甲同时可以向珠宝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C
    解析:
    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题目中珠宝店将产地东欧的、含量60%的钻石标明产地南非、含量100%明显属于欺诈行为,可以使用4倍赔偿的规定,故A选项正确。
    珠宝店内部的情形不能成为免除其法定责任的理由。B选项错误。
    珠宝店若作出“假一赔十”的承诺,根据约定优于法定的原理,C选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只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地灭失或者毁损的精神损害赔偿有规定。本题目中钻石并没有受到损害,甲女友因钻石与其分手不受法律调整,甲不能据此得到精神损害赔偿。故D选项错误。

  • 第5题:

    2003年6月1日至7月31日,某百货大楼举办有奖销售活动。活动期间,凡在百货大楼购物满20元者均可获得奖券一张。周某因购物获得数张奖券,其中一张号码为047956。7月31日,百货大楼在公证员的公证下公开摇奖,摇得金奖一个,号码即为047956,奖金5000元。百货大楼当即将中奖号码及奖金额公布于大楼门前的公告牌上,并注明“中奖者须在8月10日前兑奖,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除此之外,百货大楼从未作出任何关于兑奖时限的公开规定。8月4日、9日、11日,该市日报三次公布了百货大楼的中奖号码及奖金额(但未注明兑奖期限)。周某从报上得知自己中奖后,于8月21日到百货大楼兑奖,百货大楼以期限已过为由拒绝。无奈,周某起诉到法院,请求百货大楼兑付其中奖奖金。问:
    (1)百货大楼从事有奖销售活动,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周某是否有权要求被告交付中奖奖金?为什么?
    (3)百货大楼在摇奖后公告领奖期限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对周某是否具有约束力?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百货大楼从事有奖销售活动,属于要约邀请行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不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且要约邀请一般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本案中,百货大楼发布商业广告,称在大楼购物满20元者均可获得奖券一张,系邀请不特定的顾客到百货大楼消费,向其发出要约,故其性质应为要约邀请。
    (2)周某有权要求被告交付中奖奖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本案中,百货大楼的商业广告为要约邀请,周某依广告指定的时间在百货大楼消费,系向百货大楼发出要约,百货大楼同意消费并给付周某奖券是对周某要约的承诺。依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故百货大楼与周某之间的关于有奖销售的合同已经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行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期限,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本案中,当事人并未另行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期限,法律对此也无特别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仅成立,且已生效。因此,百货大楼应依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故百货大楼应履行交付中奖奖金的义务,否则将构成违约。
    (3)百货大楼在摇奖后公告领奖期限的行为是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本案中,百货大楼发布有奖销售广告时,并未公告领奖期限,因此,领奖期限并未成为当事人之间合同的内容。百货大楼在摇奖后公告领奖期限的行为是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该行为由于涉及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应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而百货大楼单方发布领奖期限,并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不符合法律规定,其变更领奖期限的行为对周某不具有约束力。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15条(要约邀请)、第16条第1款(要约的生效)、第21条(承诺)、第44条(合同的生效)、第45条(附条件合同)、第46条(附期限合同)、第60条第1款(全面履行原则)、第77条第1款(合同的变更)。作答本案例题的关键是对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准确判定。

  • 第6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 B、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 C、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 D、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甲在百货大楼购买一枚价值上万元的钻戒,标明产地为南非,后经检验,被告之是国产钻戒,甲欲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百货大楼构成欺诈,甲可获三倍赔偿
    • B、百货大楼的行为违反《消法》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C、百货大楼有权以“从某工艺品公司进货,不知其为假冒”为由,得以免责
    • D、甲只能先找百货大楼赔,索赔不成的,再到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

  • 第8题:

    甲系某百货大楼的职工,后被辞退。甲心怀不满,在2005年2月间,先后三次打电话给百货大楼,谎称大楼中有爆炸物,大楼工作人员均报警,并组织顾客疏散,共造成14万元的直接损失。对甲的行为应当定()。

    • A、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 B、破坏生产经营罪
    • C、报复陷害罪
    • D、编造恐怖信息罪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B

    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

    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

    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正确答案: B
    解析:
    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乙未向甲交付钻戒,质权并未设立;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乙将钻戒交付给丙,丙依法取得了该钻戒的所有权。

  • 第10题:

    问答题
    杨某在一百货大楼购买一台34寸彩电,说明中写明一年内保修,杨某回家后调试彩电正常,5个月后,彩电在使用中显象管突然爆炸,将杨某右眼炸伤,花医药费1000元,杨某找到百货大楼要求赔偿,经查属电视机质量问题,杨某长时间收看引起爆炸。百货大楼不同意赔偿,但是同意退货,要赔偿找生产厂家。杨某欲向法院起诉百货大楼。法院是否受理?如何处理此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法院应当受理,百货大楼是此案因果关系明确的被告。
    (2)本案不属违约侵权责任,而是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因此百货大楼按违约责任退货的理由不成立。
    (3)百货大楼要求找厂家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责任。如果是生产质量问题百货大楼可在赔偿后向生产者追偿。
    (4)百货大楼应赔偿李某电视机的损失及人身伤害损失、医药费5000元。
    (5)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消费者去北京百货大楼买过东西,日后能够想起百货大楼的形象,就是()。
    A

    情绪形象记忆

    B

    感知形象记忆

    C

    长时记忆

    D

    概念记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B

    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

    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

    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正确答案: D
    解析:
    动产质权的设立以质物的交付为生效要件,在本题中,乙未向甲交付钻戒,质权并未设立;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乙将钻戒交付给丙,丙依法取得了该钻戒的所有权。

  • 第13题:

    甲系消防队员,一日去某百货大楼执行救火任务,赶到现场时,甲看见火势很凶猛,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当队长让其与其他队员扑救时,甲谎称腹痛离开了现场。甲的行为应属于( )。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犯罪行为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甲委托乙加工一枚订婚钻戒,双方约定,由甲支付材料费,加工费在交货时支付。钻戒加工后’交付前,乙因债务纠纷,债权人要求查封该钻戒以清偿债务,甲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枚钻戒的所有权归甲
    B.该枚钻戒的所有权归乙
    C.该枚钻戒的所有权归甲乙共有
    D.只有在甲支付了加工费后,该枚钻戒的所有权归甲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交付前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依主流民法观点,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的所有权为定作人享有,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15题:

    甲委托乙加工1枚订婚钻戒,双方约定,由 甲支付材料费,加工费在交货时支付。钻戒加工后,交 付前,乙因债务纠纷,债权人要求查封该钻戒以清偿债 务,甲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枚钻戒的所有权归甲
    B.该枚钻戒的所有权归乙
    C.该枚钻戒的所有权归甲乙共有
    D.只有在甲支付了加工费后,该枚钻戒的所有权归甲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交付前的所 有权归属问题。依主流民法观点,承揽合同的工作成 果的所有权为定作人享有,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16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与《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B.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质权。根据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乙并未向甲交付钻戒,因此质权并未设立,而乙将钻戒给丙,丙取得了钻戒所有权,甲不能要求返还该钻戒。

  • 第17题:

    在地摊上购买的物品,我们不会去索赔,但是在百货大楼购买的就不一样,这说明纠纷里面寄予着客户的信任和希望。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消费者去北京百货大楼买过东西,日后能够想起百货大楼的形象,就是()。

    • A、情绪形象记忆
    • B、感知形象记忆
    • C、长时记忆
    • D、概念记忆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原告:新兴百货大楼 被告:市商业局  新兴百货大楼1980年独家投资开办了新兴照相馆,照相馆的全部资产归新兴百货大楼所有,百货大楼一直行使着领导和管理职能,照相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利润全部上交百货大楼。1991年5月20日,市商业局做出决定,将新兴照相馆从新兴百货大楼独立出来,并入新世界影楼,并申请吊销了新兴照相馆的营业执照。新兴百货大楼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后;新兴百货大楼申请停止执行商业局的行政决定,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经过审查,裁定停止执行被告的行政决定。 此案中人民法院应否裁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为什么?


    正确答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原因在于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如果随着诉讼的提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必将影响行政管理的秩序。但是,《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三种例外。其中第二项规定:“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根据此规定,本案裁定停止行政决定的执行是正确的。首先本案如不停止执行必将给原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市商业局未经新兴百货大楼的同意,擅自将原告的附属企业新兴照相馆分离出去,并将其并入其他企业,侵犯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权,如果不停止执行,必然会带来一定损失,如财产管理的混乱等。此外,停止执行这个行政决定,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人民法院裁定停止市商业局的行政决定是正确的。

  • 第20题:

    2004年12月甲到百货大楼买了一枚钻戒,标明产地为美国。后经检验,被告知是国产货,欲提出索赔。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市百货大楼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甲有权得到加倍赔偿
    • B、市百货大楼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C、市百货大楼有权以“从湖南工艺品公司进货,不知其为假冒”为抗辩理由,得以免责
    • D、甲只能先找市百货大楼索赔,索赔不成的,再经消协调解,如调解不成,再到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B

    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

    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

    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正确答案: A
    解析: (1)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乙未向甲交付钻戒,质权并未设立;(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乙将钻戒交付给丙,丙依法取得了该钻戒的所有权。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在百货大楼购买一枚价值上万元的钻戒,标明产地为南非,后经检验,被告之是国产钻戒,甲欲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百货大楼构成欺诈,甲可获三倍赔偿

    B

    百货大楼的行为违反《消法》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C

    百货大楼有权以“从某工艺品公司进货,不知其为假冒”为由,得以免责

    D

    甲只能先找百货大楼赔,索赔不成的,再到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在某珠宝店购买了1枚钻戒准备向相恋已久的女友求婚,钻戒的产地标明为南非,纯度为100%,后经过鉴定机构检验,该钻石的纯度为60%,产地为东欧。甲的女友因此怀疑甲的诚意,向甲提出分手。甲欲主张自己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珠宝店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甲有权要求三倍赔偿

    B

    珠宝店如果以“进货时检验员出现了差错,并非故意欺诈消费者”为抗辩理由,可以免责

    C

    如果珠宝店作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甲又提出了要求,珠宝店就必须履行承诺

    D

    甲同时可以向珠宝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本题中,珠宝店将产地东欧、含量60%的钻石标明产地南非、含量100%明显属于欺诈行为,可以使用三倍赔偿的规定。
    B项,珠宝店内部的情形不能成为免除其法定责任的理由
    C项,珠宝店若作出假一赔十的承诺,根据约定优于法定的原理,应当向甲十倍赔偿。
    D项,《精神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只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地灭失或者毁损的精神损害赔偿有规定。本题中,钻石并没有损害,甲女友因钻石与其分手不受法律调整,甲不能据此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 第24题:

    单选题
    甲系消防队员,一日去某百货大楼执行救火任务,赶到现场时,甲看见火势很凶猛,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当队长让其与其他队员扑救时,甲谎称腹痛离开了现场。甲的行为应属于()。
    A

    紧急避险

    B

    正当防卫

    C

    犯罪行为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