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乙便赠与甲2万元。同时又约定,如果乙今年的庄稼收成不好,则不必赠与。合同订立后,甲的儿子考上了大学,但由于天旱,乙的庄稼颗粒无收。甲要求乙履行赠与义务,但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合同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B、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C、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D、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

题目

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乙便赠与甲2万元。同时又约定,如果乙今年的庄稼收成不好,则不必赠与。合同订立后,甲的儿子考上了大学,但由于天旱,乙的庄稼颗粒无收。甲要求乙履行赠与义务,但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合同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 B、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 C、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
  • D、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

相似考题
更多“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乙便赠与甲2万元。”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约定,若甲的儿子今年大学毕业不回故乡工作,甲就把自家的一辆小轿车送给乙。上述行为称之为()。

    A.附条件的赠与

    B.附义务的赠与

    C.混合赠与

    D.捐赠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甲与乙签订赠与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甲赠与乙800万元用于资助乙的一项发明。但甲在支付给乙500万元后便停止支付,乙此时认为甲答应赠与就应全部赠与,于是向甲索要另外300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再给乙300万元,否则即违约

    B.赠与合同无效

    C.甲可向乙要求返还已给的500万元

    D.赠与500万元的合同有效,另300万元的赠与可以撤销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点是赠与的撤销。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第3题:

    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这种行为属于附义务法律行为。


    答案:错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第二步,附义务法律行为中的义务具有强制性,必须加以履行。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以将来不确定发生的事实的发生与否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乙未来是否能考上大学是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和或然性,故甲对儿子的允诺实际上是将某一条件的成就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根据,所以甲对乙的行为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题干说法错误。因此,选择B选项。

  • 第4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和乙约定,如果乙考上重点大学,甲则资助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
    B.甲和乙约定,若北京再下雨,甲将其雨伞送给乙
    C.甲和乙约定,若乙打丙一顿,甲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乙
    D.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则给付约定的价款

    答案:A
    解析:
    B项中北京下雨是一个必定会发生的事实,不具有条件的“不确定性”特征,不是附条件而是附期限。C项中约定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D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设定”的要求,不能对法律行为产生影响。

  • 第5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考上大学,甲将其小提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后甲因善意第三方丙出价甚高,便将该小提琴出售于丙,且钱货两清。乙考上大学后,向甲求购小提琴未果而引发纠纷。对此,乙可以请求( )。

    A.甲和丙负连带责任
    B.丙返还该小提琴
    C.丙承担违约责任
    D.甲赔偿乙所受损失

    答案:D
    解析:
    甲、乙之间签订的是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乙考上大学后,买卖合同的条件成立,合同生效,乙有权要求甲交付小提琴。甲未向乙履行交付义务,应对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因不能得到小提琴而遭受的损失。

  • 第6题:

    下列赠与合同中,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的有( )。

    A.甲与某慈善机构约定,赠与该机构50万元用于扶贫
    B.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赠与乙一台电脑,并经过公证
    C.甲与乙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甲赠与乙10万美元用于购房
    D.甲与乙口头约定,甲赠与乙一套房屋
    E.甲与乙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在乙结婚那天甲赠送乙一辆奔驰跑车

    答案:C,D,E
    解析:
    本题考核赠与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民法典》关于任意撤销的规定。

  • 第7题:

    下列关于甲、乙间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每月初向乙批发一种服装,约定每月底结算货款,未售出者退还甲。甲、乙的买卖合同附生效条件
    • B、2020年4月1日,甲、乙约定:“张家口举办冬奥会开幕式前一周将一套房屋借给乙住30天。”甲、乙的借用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 C、甲与14岁的乙约定:“乙成年时,甲赠与乙BMW汽车一辆。”甲、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 D、甲、乙约定:“甲赠与乙2万元,其中1万元须用于支付司法考试辅导班的费用。”甲、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8题:

    甲和乙约定,若甲的儿子考上大学,甲则把其子使用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约定汽车应在甲的儿子入校后3个月内交付。后来甲的儿子如愿考上大学,而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乙两人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时起算。

    • A、甲的儿子入校
    • B、甲的儿子考上大学
    • C、甲的儿子入校满3个月
    • D、双方达成协议时

    正确答案:C

  • 第9题:

    下列关于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中彩票500万,则分给乙100万”属于附条件的合同
    • B、甲、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去世,则把房产赠送给乙”属于附条件的合同
    • C、甲、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在5年内去世,则不需要偿还欠乙的100万借款”属于附条件的合同
    • D、乙胁迫甲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去世,则把房产赠送给乙”属于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问答题
    甲于2003年7月1日买得一幅名画,8月1日,甲与乙签订合同将画卖给乙,并当场交村。固乙的存折9月1号到期,双方约定5万元价款于9月1日交付。8月20日,甲得知乙将其全部财产赠与其母。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1)甲能否撤销乙的全部赠与?(2)甲向乙母表示撤销乙的赠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3)甲的撤销权应在什么时间内行使才有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B

    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C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

    D

    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天下雨,则将自己的雨伞赠送给乙

    B

    甲、乙约定,如果甲去世,则将自己的一栋房屋赠送给乙

    C

    甲、乙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不回本市工作,则将房屋出卖给乙

    D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一辆跑车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3题:

    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甲对乙承诺,如果乙获得博士学位即赠送乙宝马车一辆,乙欣然同意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甲则请乙吃重庆火锅

    C、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大学毕业回家工作,则乙须退还甲租给自己的房屋

    D、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送乙999朵玫瑰


    参考答案:A,B,C

  • 第14题: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 法律行为。
    下列哪一项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A.甲、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甲的儿子一旦结婚需要布置新房时,就终止 合同。
    B.甲对乙说:“如果我儿子考上名牌大学,我一定请你吃饭。”
    C.甲与乙签订夏粮买卖合同,约定11月中旬生效。
    D.甲与乙约定:如果甲晚上帮乙一起去打乙的仇人,乙就付给甲1000元钱。

    答案:A
    解析:
    根据定义可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是:(1)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 条件;(2)民事法律行为。A项符合定义;B、D项不符合(2);C项不符合(1)。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 第15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C.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房屋一套
    D.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天总会下雨的(选项A属于附期限),但明天不一定会下雨(选项B属于附条件);(2)选项C:博士学位不一定能取得,何况还限定明年,属于附条件;(3)选项D:儿大不由娘,回不回来实在难说,属于附条件。

  • 第16题:

    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  )。

    A.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甲不结婚,则将房屋租给乙
    B.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如果太阳从西边出来,就借款5万元给乙
    C.甲与乙签订一份种子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种子通过鉴定,则合同生效
    D.甲与乙签订一份打人合同,约定如果乙将丙打一顿,甲付款1万元给乙
    E.甲与乙签订一份赠与合同,约定如果乙生病,就将电脑赠与他

    答案:B,D,E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设定要件: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所附条件须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合法;须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 第17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考上大学,甲将其小提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后甲因善意第三人丙而出价甚高,便将
    小提琴出售与丙,且钱货两清。乙考上大学后,向甲求购小提琴未果而引发纠纷。对此,乙可以请求
    ( )。

    A、丙承担违约责任
    B、甲和丙负连带责任
    C、甲赔偿乙所受损失
    D、丙返还该小提琴

    答案:C
    解析: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基于
    合同向相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
    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 第18题:

    甲乙约定,若甲的儿子今年大学毕业不回故乡工作,甲就把自家的一辆小轿车送给乙。上述行为称之为()。

    • A、附条件的赠与
    • B、附义务的赠与
    • C、混合赠与
    • D、捐赠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为儿子乙投保了W公司推出的少儿教育保险。合同约定如果乙在18岁前死亡则保险公司给付所交保费3倍的保险金。如果乙考上大学,保险公司将每年支付乙一万元的教育金。假设2010年乙参加高考后被某民办大学录取,W公司认为乙不能算是“考上”大学,而是没考上正规大学落榜才上的民办大学,拒绝给付教育金。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选择诉讼途径解决与W公司的纠纷,一审判决甲败诉。如果甲对一审判决不服,甲应在收到一审判决后()日内提出上诉。

    • A、5
    • B、10
    • C、15
    • D、20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 C、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
    • D、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为儿子乙投保了W公司推出的少儿教育保险。合同约定如果乙在18岁前死亡则保险公司给付所交保费3倍的保险金。如果乙考上大学,保险公司将每年支付乙一万元的教育金。假设2010年乙参加高考后被某民办大学录取,W公司认为乙不能算是“考上”大学,而是没考上正规大学落榜才上的民办大学,拒绝给付教育金。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选择诉讼途径解决与W公司的纠纷,一审判决甲败诉。如果甲对一审判决不服,甲应在收到一审判决后()日内提出上诉。
    A

    5

    B

    10

    C

    15

    D

    20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甲、乙间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

    甲每月初向乙批发一种服装,约定每月底结算货款,未售出者退还甲。甲、乙的买卖合同附生效条件

    B

    2020年4月1日,甲、乙约定:“张家口举办冬奥会开幕式前一周将一套房屋借给乙住30天。”甲、乙的借用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C

    甲与14岁的乙约定:“乙成年时,甲赠与乙BMW汽车一辆。”甲、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D

    甲、乙约定:“甲赠与乙2万元,其中1万元须用于支付司法考试辅导班的费用。”甲、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赠与合同中,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的有( )。
    A

    甲与某慈善机构约定,赠与该机构50万元用于扶贫

    B

    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赠与乙一台电脑,并经过公证

    C

    甲与乙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甲赠与乙10万美元用于科学研究

    D

    甲与乙口头约定,甲赠与乙房屋一所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赠与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乙便赠与甲2万元。同时又约定,如果乙今年的庄稼收成不好,则不必赠与。合同订立后,甲的儿子考上了大学,但由于天旱,乙的庄稼颗粒无收。甲要求乙履行赠与义务,但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

    合同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B

    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C

    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

    D

    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