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得知乙晚上要运送大批走私香烟,即告知在工商局工作的朋友丙,两人商定,在乙汽车必经之路上进行拦截。当晚,在运走私香烟的汽车被拦截后,丙出示计划工商检查证,丙对乙说,这批走私烟全部没收。乙只好卸下这批走私烟离去。甲、丙两人将这批烟私自卖掉,共得款45000元。甲、丙两人的行为构成()A、抢劫罪B、敲诈勒索罪C、诈骗罪

题目

甲得知乙晚上要运送大批走私香烟,即告知在工商局工作的朋友丙,两人商定,在乙汽车必经之路上进行拦截。当晚,在运走私香烟的汽车被拦截后,丙出示计划工商检查证,丙对乙说,这批走私烟全部没收。乙只好卸下这批走私烟离去。甲、丙两人将这批烟私自卖掉,共得款45000元。甲、丙两人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 B、敲诈勒索罪
  • C、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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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委托乙运送一批香烟到某市,乙中途想拜访一位朋友,就将香烟托付给司机丙看管,并打电话告知甲.甲当即表示丙不可靠,不能将香烟托付给他.但当时丙已开车上路,结果途中遇雨,部分香烟因雨淋而报废.香烟报废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

    B.乙

    C.丙

    D.甲、乙、丙平均分担


    正确答案:B
    [解析]按照《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本题中乙并非处于紧急情况,如需转委托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否则香烟报废的损失应当由受托人乙承担.

  • 第2题:

    张某与韩某、许某、田某共同走私一批进口香烟,为了独吞这批货物,张某就勾通其弟弟甲与乙,商定某日由他们假冒在市工商局、公安局里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装走私烟的汽车经过的路上拦截,甲与乙依计行使,在拦截走私汽车的时候,出示了工商检查证,扣留了这批走私香烟,并把这批走私香烟交给张某卖。则张某、甲与乙等三人的行为构成了()。

    A.抢劫罪

    B.诈骗罪

    C.渎职罪

    D.敲诈勒索罪


    参考答案:B

  • 第3题:

    乙欠甲1万元到期未还,甲多次催要,乙均以无钱为由拒绝。现甲得知丙欠乙1万元钱,要求乙向丙催要,乙对此毫无反应。甲可以行使( )。

    A、不安抗辩权

    B、撤销权

    C、要求乙转让债权

    D、代位权


    参考答案: D

  • 第4题:

    曙光研究所为了加强与合作单位的科研合作,需要派出若干名科技人员前往合作单位开展工作。根据工作要求,研究所领导决定:

    (1)在甲和乙两人中至少要派出一人;

    (2)在乙与丙两人中至多能派出一人;

    (3)如果派出丁,则丙和戊两人都要派出;

    (4)在甲、乙、丙、丁、戊等5人中至少应派出3人。

    据此,可以推出必定会派出( )。

    A.乙

    B.丙

    C.丁

    D.戊


    正确答案:D
    分析推理题目,采用反向代入法。假设乙不派出,由(1)知派出甲,由(3)(4)得派出丙、戊,无法推出丁是否派出,故乙不必然派出,A项排除;假设丙不派出,由(3)知不派出丁,可以派出甲乙戊,B项排除;假设丁不派出,派出甲戊,再从乙丙中挑一个,C项排除;假设戊不派出,由(3)知不派出丁,由(2)知乙丙至少有一个不派出,只能派出两人,此时与(4)矛盾。故答案选D。
    另解,由(2)和(4)可知,甲、丁、戊中至少应派出2人。再由(3),假设戊不派出,则丁不派出,矛盾。所以戊必定会派出。

  • 第5题:

    张某与韩某,许某,田某共同走私一批进口香烟。为了独吞这批货物,张某勾结其弟弟甲与乙,商定某日由甲,乙二人假冒在市工商局,公安局里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装走私烟的汽车经过的路上拦截。甲与乙依计行使,在拦截走私汽车的时候,出示了工商检查证,扣留了这批走私香烟,并把这批走私香烟交给张某卖。张某,甲与乙三人的行为构成了( )。

    A.抢劫罪

    B.诈骗罪

    C.渎职罪

    D.敲诈勒索罪


    正确答案:B
    解析:张某,甲与乙三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使韩某等人交出财物,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虽然韩某等人的物品也为非法物品,但不影响张某等三人诈骗罪的成立。

  • 第6题:

    甲、乙、丙三个贪官在狱中同住一室,谈及自己所犯的罪,个个都悔不当初。三人经过一番推心置腹,对各自所犯罪行都心知肚明。
    甲说:“如果我贪污,那么乙也贪污;如果我走私,那么丙也走私。”
    乙说:“如果我泄密,那么丙也泄密;如果我贪污,那么甲也贪污。”
    丙说:“如果我泄密,那么甲也泄密;如果乙走私,那我可不走私。”
    监狱长说:“贪污、泄密、走私三种罪行,每种都至少被其中一人所犯;有两人所犯罪行完全相同;有一人仅犯一种罪。”
    如果上述言论均为真,下列选项肯定为假的是:

    A.甲至少犯贪污罪
    B.乙没有走私
    C.丙没有泄密
    D.甲与丙罪行相同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
    题干有信息匹配特征,确定为分析推理。
    第二步,分析题干,进行推理。
    整理题干条件如下:
    (1)贪污:甲乙要么都有,要么都没有;
    (2)泄密:乙→丙→甲;
    (3)走私:甲→丙→﹁乙。
    利用条件(1)进行假设:
    假设甲乙都没有贪污,根据“每种都至少被其中一人所犯”,那么贪污的一定是丙,此时,罪行相同的人必定是甲和乙;然而根据(3)甲→﹁乙,只有甲和乙都不走私才能满足甲乙相同,但是此时不满足“有一人仅犯一种罪”,故该假设不成立,所以甲乙必定贪污;
    利用条件(2)进行假设:
    ①假设甲不泄密,根据(2)可知丙不泄密、乙不泄密,与“每种都至少被其中一人所犯”矛盾,故该假设不成立,所以甲泄密;
    ②假设乙泄密,可得到丙和甲也泄密;根据题干条件“有一人仅犯一种罪”,则此人为丙,则丙不犯贪污和走私;结合条件(3)丙不犯走私,则甲也不走私,根据“每种都至少被一人犯”,则乙犯走私,此时三人所犯罪行均不相同,不满足条件“有两人罪行相同”,故该假设不成立,所以乙不泄密;
    ③假设丙没有泄密,根据“有两人罪行相同”,所以这两人为乙和丙,则丙贪污,那么“仅犯一种罪的人”为甲,所以甲不走私,则丙和乙走私,这与(3)矛盾,故该假设不成立,所以丙泄密。
    因此,选择C选项。

  • 第7题:

    甲故意伤害乙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某县检察机关起诉,甲委托了本县律师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若丙收集到了证明甲没有主观过错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某县公安机关
    B.若丙收集到了证明甲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某县公安机关
    C.若某县公安机关认为丙涉嫌串供,可以由某县公安机关对丙进行立案侦查
    D.若丙在会见甲时得知甲曾经的朋友丁为了报复社会,正在预谋对某商场实施爆炸行为,丙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答案:D
    解析:
    《刑诉法》第40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故,AB错误。 《刑诉法》第42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可见,C错误。 《刑诉法》第46条规定:“……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故,D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

  • 第8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并同时举枪向丙射击,甲击中了青铜兽,其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乙没有击中任何目标。甲、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的共犯,甲的行为另触犯了过失损毁文物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B:甲教唆乙杀死隐藏在草丛中的丙,乙开枪射击,但由于乙射术不精,实际上只是打死了丙饲养的马(价值7万元)。甲、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的共犯,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甲、乙打死丙饲养的马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C:甲教唆乙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乙误解了甲教唆的内容,走私了淫秽物品。按照部分犯罪共同说,甲、乙两人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乙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
    D:甲以为乙已满14周岁,便指使乙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事实上乙不到13周岁,并实施了杀人行为。根据刑法原理,在主客观相统一的范围内,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而非教唆犯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选项A:甲、乙在故意杀害丙的范围内成立共犯。甲对击中珍贵文物所持的是过失心态,因此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由于甲只有一个行为,因此属于想象竞合。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和过失损毁文物罪择一重罪处罚。选项B:甲、乙共谋杀害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乙对杀死马所持心态为过失,而过失毁坏财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在各行为人具有共同故意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因此甲、乙只能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乙单独成立走私淫秽物品罪。选项D:甲主观上认为乙已满14周岁,即甲主观上具有教唆的故意。因此,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是D。

  • 第9题:

    甲委托乙运送一批香烟到某市,乙中途想拜访一位朋友,就将香烟托付给司机丙看管,并打电话告知甲。甲当即表示丙不可靠,不能将香烟托付给他。但当时丙已开车上路,结果途中遇雨,部分香烟因雨淋而报废。香烟报废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甲
    • B、乙
    • C、丙
    • D、甲、乙、丙平均分担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甲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枪。据查,甲、乙两人并无同谋。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1题:

    甲委托乙将一批香烟运往A市,途中乙患急症入院抢救,乙将香烟托付给司机丙运输,并请护士打电话将情况告知甲。甲当即表示丙不可靠,不能将货物(香烟)托付给丙,但此时丙已开车上路。结果途中遇雨,部分香烟被淋湿报废,乙对此:()

    • A、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甲将香烟托付给他
    • B、应和丙共同承担责任
    • C、对损失没有责任,因为情况紧急,为保护甲的利益
    • D、应和甲共同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2题:

    单选题
    公司要在代号为甲、乙、丙、丁、戊、己中选拔人出差,人选的配备要求,必须注意下列各点: (1)甲、乙两人至少去一个人; (2)甲、丁不能一起去; (3)甲、戊、己三人中要派两人去; (4)乙、丙两人中去一人; (5)丙、丁两人中去一人; (6)若丁不去,则戊也不去。 那么哪些人出差了()
    A

    甲、乙、丙、己

    B

    甲、乙、己

    C

    乙、丙、丁、戊

    D

    乙、丙、戊


    正确答案: A
    解析: 由条件3可以排除C、D,由条件4排除A,因此答案为B,可以代入题中验证,符合条件。

  • 第13题:

    王甲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李丙,王甲委托自己的弟弟王乙代自己履行,王乙也因为临时有事就委托自己的同学章定代为运送。谁知在运送途中,章定遇见自己的朋友,两人遂同去喝酒,章定不胜酒力致该批货物遗失。李丙也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李丙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

    A.王甲

    B.王甲和王乙

    C.王乙

    D.章定


    正确答案:A
    「考点」债的主体
    「解析」《合同法》第65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笫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 第14题:

    已知甲、乙、丙、丁四个人,甲乙两人的年龄和大于丙丁两人的年龄和,甲丁两人的年龄和大于乙丙两人的年龄和,乙丁两人的年龄和大于甲丙两人的年龄和。根据以上情况,甲、乙、丙、丁四个人谁的年龄最小?()

    A.甲

    B.丙

    C.乙

    D.丁


    正确答案:B
    经过推算丙的年龄最小。

  • 第15题:

    王甲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李丙,王甲委托自己的弟弟王乙代自己履行,王乙也因为有事临时委托朋友张丁代为运送。在运输途中,张丁遇见好友,同去喝酒,酒后驾车撞到电线杆上,货物毁损。李丙的损失应向谁索赔?()

    A、王甲

    B、王甲和王乙

    C、王乙

    D、张丁


    参考答案:A

  • 第16题:

    一件工程,甲乙两人合作36小时完成,乙丙两人合作45小时完成,甲丙两人合作要60小时完成,问甲单

    一件工程,甲乙两人合作36小时完成,乙丙两人合作45小时完成,甲丙两人合作要60小时完成,问甲单独做需要多少小时完成?

    A.72

    B.75

    C.81

    D.90


    正确答案:D
    75.【答案】D。解析:我们设总的工作量是天数的最小公倍数,即180(36、45、60的最小公倍数),同时,设甲乙丙的工作效率分别是XYZ。题目说“甲乙两人合作36天完成”,说明甲乙合作一天的效率就是5(180÷36),根据“乙丙两人合作45天完成”,说明乙丙合作一天的效率就是4(180÷45),根据“甲丙两人合作要60天完成”,说明甲丙合作一天的效率就是3(180÷60)。所以可以列方程:
       X+Y=5,Y+Z=4,X+Z=3
       解方程得:X=2,也就是甲单独做的工作效率是2,那么已知总的工作量为180,所以甲独  做需要90(180÷2)天完成。

  • 第17题:

    甲、乙、丙共谋抢劫一杂货店,在去踩点的途中,遇到他们的朋友丁,于是邀丁一起干。丁 拒绝,甲说不干就算了,现在陪我们一起去看看。在察看该路边店时,丁告诫甲、乙、丙:店在路 边,进去时行动要快,路边有公用电话,要防止报警,还随手扯断了电话线,尔后四人离去。当 晚,甲、乙在店外会合,丙未来。甲、乙持匕首闯入商店。店主一家三人正在睡觉(该店在白天 营业.时作店铺,晚上打烊后散卧室),店主被惊醒后拿出床下私藏的猎枪(无持枪许可)朝甲、乙 射击,致甲死亡、乙重伤,同时也使自己的妻子死亡。
    如果事后得知,丙是因为与朋友一起吃晚饭时醉酒而未来,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丙是犯罪中止
    B.丙是犯罪未遂
    C.丙未参与实施犯罪,不成立犯罪
    D.丙只参与了踩点,不成立犯罪


    答案:A,C,D
    解析: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 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逗的,是犯罪未遂。”丙参与了踩点,属于‘‘实行犯罪”;但因为与朋友一起吃晚饭时醉酒而未能得逞,成立犯罪未遂。

  • 第18题:

    曙光研究所为了加强与合作单位的科研合作,需要派出若干科技人员前往合作单位开展工作。根据工作要求,研究所领导:(1)在甲和乙两人中至少要派出一人。(2)在乙和丙两人中至多能派出一人。(3)如果派出丁,则丙和戊两人都要派出。(4)在甲、乙、丙、丁和戊等5人中至少应派出3人。如果上述断定都是真的,则以下哪项也必然是真的?

    A.只派甲。
    B.只派乙。
    C.只派丙。
    D.只派丁。
    E.派甲和戊。

    答案:E
    解析:
    题干信息:①在甲和乙两人中至少要派出一人。②在乙和丙两人中至多能派出一人。(即:在乙和丙中至少剩下一人)③如果派出丁,则丙和戊两人都要派出。④在甲、乙、丙、丁和戊等5人中至少应派出3人。第一步:结合信息②和④可得,⑤在甲、丁和戊中至多剩下1人。第二步:由信息③得,如果戊被剩下,那么丁也被剩下,此时与⑤矛盾,故戊一定被派出。第三步:选项中只有E选项含有戊,故答案为E。

  • 第19题:

    甲将乙(6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乙的父亲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乙的父亲已经报案,便打算杀害乙。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丙到了甲家,甲将杀乙的想法告诉丙,丙帮助甲杀害了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B.丙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C.甲丙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承继行为怎样构成共同犯罪,其关键在于承继行为加入的时间必须是在犯罪既遂之前。承继行为成立怎样的共同犯罪,需要具体分析。其中,在结合犯中,后行为人仅参与后一犯罪的,则不构成结合犯,仅成立后一犯罪。 A项错误。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可以看出,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属于刑法规定的结合犯,属于科刑的一罪。本案中,甲绑架乙后,杀害乙的行为只构成绑架罪。 B项错误。如A项所述,甲属于结合犯,丙仅以帮助的故意参与后一甲杀死乙的犯罪的,仅成立后一犯罪。因此,丙不构成绑架罪,只构成故意杀人罪。 C项错误。甲丙不构成绑架罪共犯,因为丙没有绑架乙的意思。同时,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是带着胁迫第三人的目的实力控制了人质。本案中,甲以向乙父勒索财物的目的将乙绑架到自己家中,已经构成了绑架罪既遂,后来丙参与杀害乙的,不属于承继的共同犯罪。因此,甲丙不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项正确。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甲丙共同实施了杀害乙的行为,并且均是以杀人的故意实施的,由于绑架后杀死被绑架人的属于结合犯,只构成绑架罪,甲的罪名是绑架罪,乙是故意杀人罪。但二人就相同的故意杀人罪部分,成立共同犯罪。

  • 第20题:

    甲委托乙将一批香烟运往A、市,途中乙患急症入院抢救,乙将香烟托付给司机丙看管,并请护士打电话将情况告诉甲。甲当即表示丙不可靠,不能将货物(香烟)托付给丙。但此时丙已开车上路,结果途中遇雨,部分香烟被淋湿报废,乙对此()。

    • A、应负责赔偿,因为甲将香烟托付给他
    • B、应和甲共同承担损失
    • C、损失没有责任,因为情况紧急,为保护甲的利益
    • D、应和丙共同承担损失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甲违反海关法的规定,走私香烟入境,某海关发现后决定扣押甲的香烟。关于扣押的程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由三名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 B、当场告知甲扣押香烟的理由、依据
    • C、告知甲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 D、拒绝出示执法证件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甲的下列哪些行为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不考虑情节)( )

    • A、甲、乙共同盗窃了丙的财物。为防止公安人员提取指纹,甲在丙报案前擦掉了两人留在现场的指纹 
    • B、甲、乙是好友。乙的重大贪污罪行被丙发现。甲是丙的上司,为防止丙作证,将丙派往境外工作 
    • C、甲得知乙放火致人死亡后未清理现场痕迹,便劝说乙回到现场毁灭证据 
    • D、甲经过犯罪嫌疑人乙的同意,毁灭了对乙有利的无罪证据

    正确答案:C,D

  • 第23题:

    甲、乙两人共有一所房子,由两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倒塌造成丙的伤害,该损失应当由()。

    • A、甲、乙两人连带赔偿
    • B、甲单独赔偿
    • C、乙单独赔偿
    • D、甲、乙两人按比例赔偿

    正确答案:A

  • 第24题:

    多选题
    甲的下列哪些行为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不考虑情节)?(  )[2014年真题]
    A

    甲、乙共同盗窃了丙的财物。为防止公安人员提取指纹,甲在丙报案前擦掉了两人留在现场的指纹

    B

    甲、乙是好友。乙的重大贪污罪行被丙发现。甲是丙的上司,为防止丙作证,将丙派往境外工作

    C

    甲得知乙放火致人死亡后未清理现场痕迹,便劝说乙回到现场毁灭证据

    D

    甲经过犯罪嫌疑人乙的同意,毁灭了对乙有利的无罪证据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帮助毁灭证据罪是指帮助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下列行为均属于帮助毁灭证据:①行为人单独为当事人毁灭证据;②行为人与当事人共同毁灭证据,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与当事人并不成立共犯;③行为人为当事人毁灭证据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不是帮助犯而是正犯;④行为人唆使当事人毁灭证据,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不是教唆犯而是正犯。
    A项,甲本人属于当事人,其毁灭证据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不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B项,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丙属于证人而非证据,甲实施的是阻止作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而非帮助毁灭证据罪。
    C项,甲劝说乙毁灭证据,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甲属于正犯而非教唆犯。
    D项,帮助毁灭证据罪侵害的法益不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而是国家的刑事诉讼秩序,当事人对此并无处分权限,乙的同意和被毁灭的证据对乙有利的事实并不影响甲毁灭无罪证据的定性,甲毁灭对乙有利的无罪证据可能造成无罪的乙被判有罪,同样侵害了国家的刑事诉讼秩序,其行为仍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