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丁的著作有()
第1题:
最早明确提出“法律是主权者的一种命令”的法学家及其著作是()
A.奥斯丁《法理学范围之确立》
B.边沁《道德和立法原理导论》
C.奥斯丁《法律学讲义》
D.边沁《法律概要》
第2题:
简述奥斯丁关于法律的分类的思想。
奥斯丁说,通常所谓的法律具有四个方面的含义,它们是:第一,上帝之法,第二,实在法,第三,实在道德或实在道德规则,第四,比喻性的法律。
(1)上帝之法是上帝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法传谕给人类的法律,有时称为自然法。
(2)实在法是一个主权国家制出来的法律制度,这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法,是科学法理学,或者称为一般法理学所研究的对象,其具体内容就是他著名的法律命令说。
(3)实在道德,或称实在道德的规则,或称实在道德规则,是指非由政治优势者建立,但具有法律的能力和特点的法。
(4)比喻性的法律通过微弱的或松散的类比关系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相关联。并且,因为他们已经从他们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之微弱或松散类比关系而获得“法律”的名称,奥斯丁称它们是隐喻性的法律,或仅仅隐喻性的法律。
第3题:
最早明确提出“法律是主权者的一种命令”的法学家及其著作是()
第4题:
奥斯丁的法学著作有()
第5题:
作为奥斯丁之后分析法学最典型的代表,霍费尔德的主要著作是()。
第6题:
奥斯丁生前出版的惟一的著作是()。
第7题: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有()
第8题:
《法理学讲义》
《法理学范围之确立》
《政府论》
《法律的概念》
第9题:
《论立法和法理学的当代使命》
《法理学范围》
《法律的自由发现和自由法学》
《法理学讲义》
第10题:
《法律的性质和渊源》
《适用于司法推理的基本法律概念》
《论法律和正义》
《法律、自由和道德》
第11题:
《法律概要》
《法理学或法律理论》
《法理学讲义》
《法律的性质和渊源》
第12题:
《法理学大纲》
《法理学讲义》
《法律的概念》
《刑罚与责任》
第13题:
在具体的理论中,萨尔蒙德对奥斯丁理论所作的修正有()。
A.将国家的观念取代了奥斯丁的主权观念
B.认为法律是若干原则的集合,这些原则为国家在实施正义中承认和适用
C.反对奥斯丁关于习惯在法院采用前不是实在法的观念
D.对法律的不当行为、法律自由等法律基本概念做出了新的解释
E.反对奥斯丁将法理学范围限定在实在法中
第14题:
英国的分析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A狄骥
B边沁
C奥斯丁
D庞德
E卢梭
第15题:
特殊法理学(奥斯丁)
第16题:
边沁功利主义对奥斯丁的最大影响是()。
第17题:
历史地讲,使奥斯丁成为“分析法学之父”的著作是()。
第18题:
英国的奥斯丁传统
第19题:
作为美国奥斯丁传统的霍费尔德,其主要著作是()
第20题:
奥斯丁《法理学范围之确立》
边沁《道德和立法原理导论》
奥斯丁《法律学讲义》
边沁《法律概要》
第21题:
奥斯丁提出了“法律命令说”
奥斯丁严格区分“法律的应然”和“法律的实然”
奥斯丁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奥斯丁严格限制法理学的范围
第22题:
《法理学范围》
《道德与立法原理》
《法理学讲义》
《论自由》
《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
第23题:
《法律的性质和渊源》
《法律的要素》
《法律的概念》
《适用于司法推理的基本法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