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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外资投资性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设立财务公司的外资投资性公司相当于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所以上述条件中关于母公司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外资投资性公司,即外资投资公司应满足上述第1、2、3、4、5、6、7、8、9项条件。另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还为外资投资性公司设定了净资产和利润标准,即申请前一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2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 第2题:

    简述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由经证监会审查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证券投资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和3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并且其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经证监会审核通过。

  • 第3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发起人和设立方式。


    正确答案: 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发起人:应具备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对公司设立过程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 第4题:

    简述认证机构的设立条件。


    正确答案: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17条规定,从事认证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
    (三)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四)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外资投资性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 设立财务公司的外资投资性公司相当于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所以上述条件中关于母公司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外资投资性公司,即外资投资公司应满足上述第1、2、3、4、5、6、7、8、9项条件。另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还为外资投资性公司设定了净资产和利润标准,即申请前一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2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正确答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具备股票发行主体资格;
    (2)公司所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4)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5)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6)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
    (7)发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8)国务院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公司设立的条件。

    正确答案: 股东或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公司住所。
    (1)公司设立必须要有创办人;
    (2)公司设立必须订立章程;
    (3)公司设立必须要有资本;
    (4)公司设立必须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条件与程序?

    正确答案: 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主要包括:
    1、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或者代理人,作为该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代表。
    2、外国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向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国务院规定了最低限额的,必须达到该最低限额标准。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必须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并且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必须置备该外国公司的章程。
    设立程序主要包括:
    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申请。我国立法对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采取核准主义原则,所以外国公司欲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我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提出设立申请的申请人应为外国公司。
    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对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有的国家立法上采取与本国公司分支机构相同的原则。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登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经审批、获得批准后,即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设立登记。
    4、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登记的效力。
    (1)规制性效力,即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在核准的范围内,在中国境内从事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2)公示性效力,即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经登记后,才能就其登记的事项,主张与第三人对抗,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没有登记或登记不实的事项,不得主张与第三人相对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的条件。

    正确答案: (1)为了使社会资金得到合理高效运用,发行股票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为了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应限于一种,且同股同利。
    (3)为了加强发起人设立、经营新公司的责任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发起人认购的股本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并且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为了保障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吸收公众广泛参与并有效地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同时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严格监督,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5)对经营和财务状况的要求,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且近3年连续盈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简述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3、申请前一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4、申请前连续两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5、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6、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7、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纪录;
    8、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9、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 第11题:

    简述外国银行代表处的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


    正确答案: 设立外国银行代表处的外国银行,应当符合《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对外资银行股东资格的要求,并将下列申请资料报送拟设代表处所在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代表处的名称、所在地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请人的章程;
    4、申请人及其所在集团的组织结构图、主要股东名单、海外分支机构和关联企业名单;
    5、申请人最近3年的年报;
    6、申请人的反洗钱制度;
    7、拟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的复印件、简历以及拟任人有无不良记录的陈述书;
    8、对拟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授权书;
    9、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者经营金融业务许可文件的复印件及对其申请的意见书;
    10、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拟设代表处所在地的银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连同审核意见,及时报送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自收到设立外国银行代表处完整的申请资料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设立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设立的外国银行代表处,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工商登记证。

  • 第12题:

    简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条件与程序?


    正确答案: 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主要包括:
    1、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或者代理人,作为该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代表。
    2、外国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向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国务院规定了最低限额的,必须达到该最低限额标准。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必须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并且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必须置备该外国公司的章程。
    设立程序主要包括:
    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申请。我国立法对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采取核准主义原则,所以外国公司欲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我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提出设立申请的申请人应为外国公司。
    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对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有的国家立法上采取与本国公司分支机构相同的原则。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登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经审批、获得批准后,即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设立登记。
    4、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登记的效力。
    (1)规制性效力,即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在核准的范围内,在中国境内从事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2)公示性效力,即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经登记后,才能就其登记的事项,主张与第三人对抗,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没有登记或登记不实的事项,不得主张与第三人相对抗。

  • 第13题:

    问答题
    简述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 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3、申请前一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4、申请前连续两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5、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6、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7、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纪录;
    8、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9、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问答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发起人和设立方式。

    正确答案: 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发起人:应具备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对公司设立过程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

    正确答案: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当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领取金融许可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资格:须有符合《办法》规定的出资人,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人分为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前者指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0%以上的出资人,其他为一般出资人;
    2、注册资本: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
    3、从业人员:须具有银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
    4、内部治理: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制度;
    5、营业场所: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其他条件: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正确答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由经证监会审查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证券投资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和3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并且其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经证监会审核通过。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