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19日下午,某小学三(1)班学生在学校的音乐教室里上音乐课。…… 音乐老师丁某弹钢琴时,坐在下面的王同学一直在说话。丁老师开始“警告”王同学:在课堂上不要讲话了,如果再讲话,就用胶带纸把嘴巴封起来。但9岁的王同学没有听老师的话,又开始自言自语。这回,丁老师火了,立刻站起来,走到王同学跟前,掏出一段封箱胶带纸贴在了他的嘴上。在场所有的学生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学却大哭起来,但丁老师见状,没有理会,继续上课。就这样,王同学被封住嘴巴上完了大半截音乐课,在同学们的笑声中一路哭回了教室。此案

题目

2001年12月19日下午,某小学三(1)班学生在学校的音乐教室里上音乐课。…… 音乐老师丁某弹钢琴时,坐在下面的王同学一直在说话。丁老师开始“警告”王同学:在课堂上不要讲话了,如果再讲话,就用胶带纸把嘴巴封起来。但9岁的王同学没有听老师的话,又开始自言自语。这回,丁老师火了,立刻站起来,走到王同学跟前,掏出一段封箱胶带纸贴在了他的嘴上。在场所有的学生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学却大哭起来,但丁老师见状,没有理会,继续上课。就这样,王同学被封住嘴巴上完了大半截音乐课,在同学们的笑声中一路哭回了教室。此案例你得到了什么启示?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此案例给我的启示是:
第一,教师应加强法律意识,认真履行教师的义务,不得滥用国家赋予的教育权(主要是教育教学权和管理学生权),不得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权益。并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学生应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对自身违反纪律,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应予改正。也有权对教师的侵权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和监管力度,对教师的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理。与此同时,也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其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
更多“2001年12月19日下午,某小学三(1)班学生在学校的音乐教室”相关问题
  • 第1题:

    校内音乐课程不包括()。

    • A、音乐教室
    • B、学生群体
    • C、学校网站
    • D、社区音乐课程

    正确答案:D

  • 第2题:

    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谁承担责任?()

    • A、司机负责
    • B、某寄宿学校负责
    • C、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
    • D、司机和王某共同负责

    正确答案:B

  • 第3题:

    问答题
    2001年12月19日下午,某小学三(1)班学生在学校的音乐教室里上音乐课。…… 音乐老师丁某弹钢琴时,坐在下面的王同学一直在说话。丁老师开始“警告”王同学:在课堂上不要讲话了,如果再讲话,就用胶带纸把嘴巴封起来。但9岁的王同学没有听老师的话,又开始自言自语。这回,丁老师火了,立刻站起来,走到王同学跟前,掏出一段封箱胶带纸贴在了他的嘴上。在场所有的学生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学却大哭起来,但丁老师见状,没有理会,继续上课。就这样,王同学被封住嘴巴上完了大半截音乐课,在同学们的笑声中一路哭回了教室。学校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决绝案例中类似事件的发生?

    正确答案: 《教师法》中规定:“教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知,教师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应向学生赔礼道歉,并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教师用胶带封学生嘴巴的做法应当坚决制止,并可根据教师的态度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4题:

    单选题
    将2万本书籍分给某希望小学9个班的学生。在9个班中,其中1个班有学生32人,其余8个班人数相同且在40到50人之间。如每名学生分到的书本数相同,问每人分到了多少本书?(  )
    A

    40

    B

    50

    C

    60

    D

    80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5题:

    将2万本书籍分给某希望小学9个班的学生。在9个班中,其中1个班有学生32人,其余8个班人数相同且在40到50人之间。如每名学生分到的书本数相同,问每人分到了多少本书?

    • A、40 
    • B、50 
    • C、60 
    • D、80

    正确答案:B

  • 第6题:

    问答题
    2001年12月19日下午,某小学三(1)班学生在学校的音乐教室里上音乐课。…… 音乐老师丁某弹钢琴时,坐在下面的王同学一直在说话。丁老师开始“警告”王同学:在课堂上不要讲话了,如果再讲话,就用胶带纸把嘴巴封起来。但9岁的王同学没有听老师的话,又开始自言自语。这回,丁老师火了,立刻站起来,走到王同学跟前,掏出一段封箱胶带纸贴在了他的嘴上。在场所有的学生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学却大哭起来,但丁老师见状,没有理会,继续上课。就这样,王同学被封住嘴巴上完了大半截音乐课,在同学们的笑声中一路哭回了教室。此案例你得到了什么启示?

    正确答案: 此案例给我的启示是:
    第一,教师应加强法律意识,认真履行教师的义务,不得滥用国家赋予的教育权(主要是教育教学权和管理学生权),不得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权益。并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学生应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对自身违反纪律,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应予改正。也有权对教师的侵权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和监管力度,对教师的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理。与此同时,也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其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云南某小学校的两个学生课间休息时在学校空置的教室内玩耍。下午1时40分左右,学生玩耍的教室房顶突然坍塌,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18人不同程度的伤害。事故发生后,学生得到及时救治,所有受伤的学生病情得到稳定。  请分析本案的责任类型及承担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1)教育部制定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的基本内容有关于学校责任范围的界定。所谓学校责任范围,就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伤害事故要界定为学生伤害事故。《办法》对学生事故作了如下界定,学生伤害事故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了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这一概念首先从空间和时间两个方面,明确了学校管理职责的范畴,而与管理职责无关的学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同时,这一概念也将伤害事故的概念限定在造成人身损害后果。其他校园事故或者教师个人的侵权行为,排除在学生伤害事故的范畴之外。有关问题将通过制定其他的相关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和解决。
    (2)本案属于学校责任事故
    该学校的教室明显有不安全因素,同时,学校也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致学生能够在该不安全的教室玩耍而造成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有关人员的行为明显构成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学校还应当对受害学生或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进行处理。这里主要分析民事赔偿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可以肯定,学校对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学校是该伤害事故的赔偿主体。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