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执行承包地的调整问题?

题目

如何理解和执行承包地的调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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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何理解和执行刑法第269条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


    正确答案: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依照第263条规定是由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转化成立的抢劫罪,即转化型抢劫罪。
    条件: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3、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捕或者毁灭证据。

  • 第2题:

    如何理解问题研究的可行性?如何选择可行的研究问题?


    正确答案: (一)所谓可行性,指的是问题是能被研究的,存在现实可能性。可行性包含三方面的条件:
    (1)客观条件:除必要的资料、设备、时间、经费、技术、人力、理论准备等条件外,还有科学上的可能性。
    (2)主观条件:指研究者本人原有知识、能力、基础、经验、专长,所掌握的有关这个课题的材料以及对此课题的兴趣。
    (3)时机问题选题必须抓住关键性时期,什么时候提出该研究课题要看有关理论、研究工具及条件的发展成熟程度。对任何一个研究者来说,在选择科研课题时都应充分地考虑研究的各个条件,使所选课题与自己(或课题组)具备的研究条件相适应,这样的选题才符合可行性原则,才有完成的可能。
    (二)在选择课题时贯彻可行性原则,要做到以下几点:
    (1)研究者要具体分析课题研究活动对各方面条件的基本要求,选择一些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一定的研究经验的课题,而尽量避免选择那些对自己或课题组来说难以具备条件的课题;
    (2)要在选择课题时注意发挥自己的优势条件,做到扬长避短;
    (3)应注意不断地创造和改善从事研究工作的主客观条件。

  • 第3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哪些结婚禁止条件?如何理解和执行?


    正确答案: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禁止条件包括两类,一类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另一类是禁止结婚的疾病。(1)禁止结婚的亲属。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根据:一方面是优生学的原理。科学研究成果表明,血缘关系太近的男女结婚,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子女后代,有害于民族的健康和人类的发展。另一方面是伦理观念的要求。各国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不同,往往与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伦理传统密切相关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正确理解和执行这一规定,应当注意以下两点:第一,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这里的直系血亲不但包括自然血亲,而且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第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与己身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同胞的和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伯叔与侄女、姑与侄、舅与甥女、姨与甥,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在以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中,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以及不同辈分的较近血亲之间,在我国传统上一般是不结婚的,这一规定的核心在于禁止表兄弟姐妹结婚,也就是禁止长期流传的“中表婚”。(2)禁止结婚的疾病。禁止患有某些特定疾病者结婚,取决于婚姻的本质和婚姻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保护当事人根本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需要。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采用了概括主义的立法,其第7条规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结婚。哪些疾病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以及《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确认。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在传染期内指定的传染病,如性病、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的其他传染病;在发病期内有关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特别应该注意的是,虽然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婚,但是,为了自己和下一代的健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申请结婚,双方都应接受医学咨询。

  • 第4题:

    如何正确理解“公务员应当执行上级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正确答案:1.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是上级依法做出的;
    2.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和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立即执行;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第5题:

    对二轮延包后又调整了土地的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


    正确答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对二轮延包以后个别地方按照村规民约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工作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在履行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

  • 第6题:

    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订立后对承包地进行过调整的村社,如何确定承包地面积?


    正确答案: 对第二轮承包期内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过调整的村社,要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在履行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 第7题: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执行峰谷电价和力率调整电费客户的平均电价应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执行峰谷电价和力率调整电费客户平均电价=[(平段电量×平段单价)+(峰段电量×平段目录电价×1.5)+(谷段电量×平段目录电价×0.5)+力率调整电63费]÷本期总电量。

  • 第9题:

    问答题
    在承包地和自留地上种植的林木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1)本着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这条底线,根据国发〔2004〕28号、林发明电〔2004〕15号文件要求,对在基本农田范围栽植的林木(苗木、花卉)林业部门不予规划设计、不予任何补助、不纳入森林资源统计、不发《林权证》;
    (2)农民承包地和自留地上种植的林木,由于土地性质是耕地,所以也不发林权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市场细分和反市场细分问题?

    正确答案: 市场细分的目的在于有效的选择进入目标市场,实行市场细分是必要的,但不是分得愈细愈好。科学合理的市场细分不是以细分为目的,而应以发掘市场机会为目的。反市场细分是“异中求同”地将许多过于狭小的子市场组合起来,以便能较低的成本和价格去满足这一市场的需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对二轮延包后又调整了土地的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

    正确答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对二轮延包以后个别地方按照村规民约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工作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在履行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订立后对承包地进行过调整的村社,如何确定承包地面积?

    正确答案: 对第二轮承包期内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过调整的村社,要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在履行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组织理论强调组织在政策执行中的地位,认为只有了解组织是怎样工作的,才能理解所要执行的政策以及它在执行中是如何被调整和塑造的。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4题:

    如何理解市场细分和反市场细分问题?


    正确答案:市场细分的目的在于有效的选择进入目标市场,实行市场细分是必要的,但不是分得愈细愈好。科学合理的市场细分不是以细分为目的,而应以发掘市场机会为目的。反市场细分是“异中求同”地将许多过于狭小的子市场组合起来,以便能较低的成本和价格去满足这一市场的需求。

  • 第15题:

    如何理解行政执行的内涵?


    正确答案: 第一,执行主体的多元化。
    第二,执行的目标导向。
    第三,决策过程的延续。
    第四,执行过程的动态性。

  • 第16题:

    关于农户农转非和农户在承包地上违规建房土地的确权问题。


    正确答案: 家庭人口已农转非,或者全家迁走的原农户,要求按二轮承包地给地确权。农户过去在耕地上违规建房,土地性质改变,确权难以操作。
    调处方法:农户全家户口转入到设区市以上城市、承包地由村组收回的,不予确权。农户户口迁入小城镇,承包地没有收回,继续确权登记;对违规占地建房的不予确权。

  • 第17题:

    如何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就是为了干预经济的。资产阶级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主要以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为核心的。此外,还有产品质量法、计量法、许可证法、资源法等。
    第二、国家在经济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此种经济关系的特点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实行宏观调控,使经济各部门运行协调,使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平稳。这方面的法律有预算法、计划法、产业政策法、金融法、价格法、税法等。
    第三、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经济组织除了公司、合伙、独资外,还有非法人团体、分支机构等。规范经济组织的法律,是为了防止垄断组织的出现,从组织上保证市场经济顺利发展。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合伙法、独资法等。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经济法是对经济关系直接调整的法律,但经济法并不也不可能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它只能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的经济关系是政府在管理、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和体现国家意志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 第18题:

    在承包地和自留地上种植的林木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1)本着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这条底线,根据国发〔2004〕28号、林发明电〔2004〕15号文件要求,对在基本农田范围栽植的林木(苗木、花卉)林业部门不予规划设计、不予任何补助、不纳入森林资源统计、不发《林权证》;
    (2)农民承包地和自留地上种植的林木,由于土地性质是耕地,所以也不发林权证。

  • 第19题:

    农户自愿申请放弃的承包地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不再将原承包地确权给原承包人,由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发包给农户,再确权给新的承包户。

  • 第2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和执行承包地的调整问题?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第2款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这里需要把握的是:
    (1)特殊情形是指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不要安臵补助费、人口增减导致人地矛盾突出三种情况。
    (2)只限于个别农户之间进行调整。
    (3)调整只限于耕地和草地,不包括林地。
    (4)必须坚决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即首先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然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再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5)凡是承包合同已经约定不调整的,不能以其他任何理由调整承包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组织理论强调组织在政策执行中的地位,认为只有了解组织是怎样工作的,才能理解所要执行的政策以及它在执行中是如何被调整和塑造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对以前个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整的地方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

    正确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以前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工作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在履行完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经营计划的管理如何贯彻执行,如何针对执行中的问题进行调整、控制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