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人员,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1题:
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2题: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第3题:
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
第4题:
对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5题:
对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人员,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6题:
对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等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的人员,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7题:
对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第8题:
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
第9题:
严重警告
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
撤销党内职务
第10题:
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严重警告
留党察看一年
第11题:
撤销党内职务
警告
严重警告
留党察看一年
第12题:
留党察看
开除党籍
撤销党内职务
严重警告
第13题:
对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人员,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14题:
对抗组织审查,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15题:
对参加反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的人员,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16题:
对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参加人员,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17题:
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18题:
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19题: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对该党员应给予()处分。
第20题: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情节较重的,应给予()处分。
第21题:
警告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一年
第22题:
撤销党内职务
警告
严重警告
留党察看一年
第23题:
撤销党内职务
警告
严重警告
留党察看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