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后都想自己取得房屋的产权,该如何处理?
第1题:
双方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后都想自己取得房屋的产权,该如何处理?
从审判实践来看,恋爱期间购置房屋的纠纷,一般呈现的特点是:
(1)双方事先及事后对一旦婚恋不成所购房屋如何处理并无约定。
(2)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或预登记的权利人一般为男女双方,而实际房款(含贷款)大多数由一方全额支付。
(3)涉讼时房屋市场价格较购房时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双方都想自己取得房屋产权。
(4)因房价上涨导致的房屋增值部分的归属成为双方争执焦点。
对于恋爱期间为了结婚而共同购房,产权登记为双方共有的情形,如果没有按份共有的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符合《物权法》关于“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一方取得房屋当予退还另一方在此期间的出资,又由于两人在购置房屋时以共同组建家庭为目的,双方均未提供所购房屋的产权份额有过约定的证据,故在共同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后,因市场因素房屋价值获得增值,该增值部分的财产当依照共同共有的原则予以处理。
第2题:
周某与杨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周某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周某父母名下,下列关于此套房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二人离婚时,杨某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B.二人离婚时,杨某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二人离婚时,杨某认为此套房产归自己所有 D.二人离婚时,王某认为购买此房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所以自己拥有一半产权
第3题:
第4题: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5题:
孙某和于某在2014年10月结婚。婚后,孙某的父母出资50万,于某的父母出资150万,购买了房屋一套,登记在于某名下。2016年8月,孙某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上述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6题: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7题:
李某的父母在李某结婚前出首付为其购买房屋一套,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后李某与王某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还贷。之后由于感情不和,双方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第8题:
首付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并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第11题: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父母双方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
A.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B.出资较多方的个人财产
C.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D.共同共有财产
第14题: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
A.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B.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C.父母对子女双方的赠与;
D.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15题:
第16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父母双方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
第17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
第18题:
甲结婚之后,甲的父母出资为甲购买了一套房子,产权登记在甲的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
第19题:
李某和王某结婚后,李某和王某的父母分别出资60万和40万为二人购买房屋一套,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双方对此没有其他约定。后李某与王某感情不和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第20题:
第21题:
出资人
婚姻夫妻双方共有
出资人与其子女共有
出资人子女
第22题: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第23题:
第24题:
由双方父母各出资100万购买,产权登记在甲名下的房屋
甲用个人所有的别墅作为出资与朋友合伙经营,获得200万元分红
婚后由乙的父母单独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乙名下的房屋
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撰写的《人在草木间》小说,离婚1年后发表所获得的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