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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共有份额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

    A.张三和李四合买一匹马,二人对份额享有多少没有约定,但张三出资20%,李四出资80%,二人的份额为8:2

    B.王二与赵五合买一头牛,王二出资20%,赵五出资80%,二人约定的份额为5:5约定有效

    C.刘三和周四合买一只骡,二人对份额享有多少没有约定,出资额也不能确定,在变价分割的时候,法官应当认定二人为等额享有

    D.乔三和费四结婚后合买一套房,二人属于各自财产所有制,离婚时法官应当确认对该房二人为等额享有


    正确答案:ABC
    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A、B、C正确。D项之所以不正确,是因为乔三和费四二人的份额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出资额确定。

  • 第2题: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 第3题:

    人身保险中受益人为数人的,但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份额享有受益权。

    A、相等

    B、协商

    C、保险人确定的

    D、以上都不正确


    参考答案:A

  • 第4题:

    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 )享有受益权。


    参考答案:D

  • 第5题:

    人身保险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 A.√ B.×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第四十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 第6题:

    张某与其妻子合买了一处50万元的房屋,则()。

    • A、夫妻对房屋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
    • B、夫妻对房屋不分份额,平等的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
    • C、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确定份额共有房屋
    • D、二人婚姻关系解除时不能要求确定双方应得的房屋份额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不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单选题
    张某与其妻子合买了一处50万元的房屋,则()。
    A

    夫妻对房屋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

    B

    夫妻对房屋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

    C

    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确定份额共有房屋

    D

    二人婚姻关系解除时不能要求确定双方应得的房屋份额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权利
    A

    争取

    B

    分担

    C

    分割

    D

    分享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与其妻子合买了一处50万元的房屋,则()。
    A

    夫妻对房屋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

    B

    夫妻对房屋不分份额,平等的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

    C

    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确定份额共有房屋

    D

    二人婚姻关系解除时不能要求确定双方应得的房屋份额


    正确答案: C
    解析: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共有属于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如婚姻关系解除,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应得的份额。

  • 第12题:

    判断题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当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国《民法典》第518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A.只能请求全部

    B.只能请求部分

    C.可请求部分或者全部

    D.不能同时请求全部


    答案:C

  • 第14题: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 第15题:

    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为数人又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享有份额不等的受益权。( )


    参考答案:错
    《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 第16题:

    在下列情况中,债务人可以用提存的方式履行合同的是( )。

    A.债权人拒不接受债务人履行

    B.债权人死亡

    C.债权人为二人以上

    D.债务人履行会增加负担


    正确答案:A
    A。本题考查对提存条件的理解。其中C、D俱不会发生疑难,在A、B之间,B有一点迷惑,但细想一下,债权人死亡时,发生继承,不发生提存,就可排除它,显然A正确。

  • 第17题: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享有受益权。

    • A、不同份额
    • B、相等份额
    • C、差额
    • D、以上都行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 A、只能是一个人
    • B、只能是两个人
    • C、不能超过三个人
    • D、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 A、确定受益顺序的
    • B、未确定受益份额的
    • C、未确定受益顺序的
    • D、确定受益份额的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享有受益权。

    • A、贡献大小
    • B、血缘远近
    • C、不同比例
    • D、相等份额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享有受益权。
    A

    贡献大小

    B

    血缘远近

    C

    不同比例

    D

    相等份额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享有受益权。
    A

    不同份额

    B

    相等份额

    C

    差额

    D

    以上都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代位权是指(  )。
    A

    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时,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的权利

    B

    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的权利

    C

    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债权而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的权利

    D

    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护他人的债权而请求法院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的权利


    正确答案: B
    解析: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方享有的权利而有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的权利。代位权的成立要件:①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②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③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怠于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权利;④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⑤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即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