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甲板线、载重线标志因受护舷材及其他影响不能全部勘划时,允许()
第1题:
一新造投入营运的沿海航区船舶,在变更检验机构后初次检验时发现,其勘画载重线时仅勘画了淡水干舷,而船检批准图纸中,夏季、热带及其相应的淡水宽限干舷值都有。 验船师在检验时应提出以下要求:()
第2题:
海上航行船舶如船舶所核定的干舷比最小干舷为大,因而其载重线是勘划在相当或低于根据本篇所核定的最小干舷相应的夏季载重线位置时,可仅勘划淡水载重线。
第3题:
内河船舶载重线证书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第4题:
《船体颜色标识和水尺勘划暂行规定》要求在进行船舶初次检验时应核定干舷,并检查船舶的下列哪些项目?()
第5题:
水尺标志
载重线标志
船体颜色标识
甲板线标志
第6题:
必须堪划甲板线
不必堪划甲板线
免划甲板线,且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部分堪划甲板线,且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第7题:
第8题:
因该船在各航区的实际干舷值相同,所以实船载重线标志中仅勘划了航区“A”,航区“B”和“C”求不需勘划
将部分尾部水尺勘划在平行于尾垂线的加焊扁钢上
水尺读数的下缘与水尺刻度线中长水平线段的下缘平齐
因受护舷材的影响,免除勘划甲板线标志,但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第9题:
勘划的干舷依然有效,只不过船舶的吃水不能达到设计的结构吃水,造成载重量损失
“夏季干舷”无论如何都不允许低于结构吃水,必须重新计算和勘划干舷
干舷计算肯定有错,“夏季干舷”应该等于实际型深减去结构吃水,这样才不会矛盾
勘划载重线标志时,应该以结构吃水为基准向上量取干舷值
第10题:
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应正确地和永久地堪划在船舷两侧。船舷两侧的CS字母应用ZC代替
甲板线、载重线标志因受护舷材及其它影响不能全部堪划时,允许免划甲板线和部分载重线标志及载重线,但应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载重线应漆白色
载重线漆成黑色
第11题:
因该船在各航区的实际干舷值相同,所以实船载重线标志中仅勘划了航区“A”,航区“B”和“C”求不需勘划
将部分尾部水尺勘划在平行于尾垂线的加焊扁钢上
水尺读数的下缘与水尺刻度线中长水平线段的下缘平齐
因受护舷材的影响,免除勘划甲板线标志,但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第12题:
船舯两舷
船首两舷
船尾两舷
以上都不对
第13题:
甲板线、载重线标志因受护舷材及其他影响不能全部勘划时,可免划()标志。但应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第14题:
在勘划某航行于内河A、B、C级航区的船舶的载重线及水尺标志时,以下哪些处理方法不正确的是()
第15题:
简述内河船舶甲板线、载重线、载重线标志的勘划位置要求及免划的条件.
第16题:
船舶载重线是按载重线规定核定的最小干舷勘划的。
第17题:
分舱标志线
干舷线
甲板线
安全线
第18题:
对
错
第19题:
免划甲板线,但载重线标志不能免划。
免划载重线标志,但甲板线不能免划。
免划甲板线和部分载重线标志,无须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免划甲板线和部分载重线标志,但应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第20题:
2300mm
1300mm
500mm
1800mm
第21题:
甲板线
部分载重线
全部免划
第22题:
按规定检验和勘划载重线标志。
船舶的稳性、结构强度和破舱稳性(如有要求时)应满足要求。
备有规定的内河船舶载重线证书或免除证书。
内河船舶载重线证书或免除证书长期有效。
第23题:
形状干舷
稳性干舷
强度干舷
最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