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进行煤中挥发分测定时,二次重复测定的结果分别为15.46%和15.77%,说明已超过允许差,然后又进行测定第三次,值为15.84%,则报出结果为()。
第1题:
重复测定结果在允许差内是否说明试验结果一定准确?
第2题:
煤样的挥发分Vad=28.59%,重复测定允许差为()。
第3题:
当进行煤中灰分测定时,二次重复测定的结果分别为35.46%和36.26%,第三次测定值为36.35%,第四次测定值为36.10%,则报出结果为()。
第4题:
煤质测定结果符合标准规定的重复性允许差要求,说明此测定结果是准确的。
第5题:
进行恩氏粘度仲裁实验时,如果重复测定的两次结果超出精确度要求,进行第三次测定前则不必按方法规定清洗仪器。
第6题:
对同一样品进行测定,其测定结果分别为0.2111、0.2121、0.2131、0.2141,标准样品含量为0.2125,则其测定结果的绝对误差为(),相对误差为()、算术平均偏差为()。
第7题:
进行某一煤样的挥发分测定时,连续四次重复测定值为40.25%,41.30%,41.25%,40.35%,则该煤样的挥发分值为()。
第8题: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一组三个测定值,如有一测值与中值的差值超过()时,则取()为测定值,如两个测值与中值的差值均超过上述规定时,则该组试验结果无效。
第9题:
凡需根据水分测定结果进行校正和基准换算的分析试验,应同时测定水分.如不能同时进行,前后测定时间最多不应超过4天。
第10题:
某人对样品进行了5次测定,求得的各次测定值的偏差分别为:0.03;-0.04;-0.02;0.06;-0.02,此偏差计算结果()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第13题:
凡根据水分测定结果进行校正和换算的分析试验,应同时测定煤样的水分。如不能同时进行,两者测定也应在煤样水分不发生显著变化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5天)内进行。
第14题:
当煤中水份含量在5%至10%之间时,规定平行测定结果的允许绝对偏差不大于0.3%,对某一煤试样进行3次平行测定,其结果分别为7.17%、7.31%及7.72%,应弃去的是()
第15题:
某煤中水份含量在5%至10%之间时,规定平行测定结果的允许绝对偏差不大于0.3%,对某一煤实验进行3次平行测定,其结果分别为7.17%、7.31%及7.72%,应弃去的是()。
第16题:
同一煤样重复测定的差值超过规定的允许差时,需进行第三次测定,若三个数的极差小于1.2T,可取()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第17题:
某化验员先后4次对某一煤样进行重复测定高位发热量,测定值依次为24849J/g、24995J/g、25015J/g、24880J/g,则该煤样重复测定结果为()J/g。
第18题:
煤样挥发分 20~40%时,重复测定允许差为()。
第19题:
有一煤样进行了四次重复全硫测定,测值依次为2.55、2.68、2.65、2.54,如全硫测定的同一实验室允许差为0.10,则应按()式算出平均值报出。
第20题: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过程中,勃氏仪标准时间测定时,透气试验要重复称取2次标准试样分别测定,当2次透气时间差超过0.1s时,要进行第三次测定,以3次结果的平均值作为仪器的标准时间。
第21题:
对某一煤样进行挥发分测定时,二次重复测定的结果分别为15.46%和15.77%,其差值超过允许差,又进行第三次测定结果为15.52%,那么其结果为()。
第22题:
C、7.72%7.31%
第23题:
同一分析试验室同一分析人员(或两个分析人员),采用标准方法分析同一试样时,两次分析结果的允许偏差
如超出允许范围,应在短时间内进行第三次测定(或第三者测定),测定结果与前两次或任一次分析结果之差值符合允许差规定时,则取其平均值,否则,应查找原因,重新进行分析
两个试验室采用标准同一方法对同一试样各自进行分析时,所得分析结果的平均值之差的允许值
如有争议,应商定另一单位按标准进行仲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