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给予士兵考生荣立二等功加()的奖励
第1题: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部队院校考生符合()条件之一的,加40分记入总成绩。
第2题: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部队院校考生获得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加()分记入总成绩。
第3题:
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基础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保证招生质量。
第4题:
各级组织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的招生部门组织实施军事业务考核、文化考试和录取工作,应当邀请本单位()派员监督。
第5题:
参加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考试的考生数量按本单位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不得低于或者等于招生计划数。
第6题: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部队院校考生是公安现役部队干部(包括因公牺牲、退休、病故干部和当年确定转业复员干部)的子女,加()分记入总成绩。
第7题:
获得个人二等功奖励
获得个人三等功奖励
少数民族
在海拔3000米以上艰苦地区或者一、二类岛屿工作满1年以上(截至当年6月30日)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司令部门
纪检部门
审计部门
后勤部门
第10题:
获得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
获得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公安部表彰
因公牺牲的公安现役部队干部
烈士子女
第11题:
按需培养
全面考核
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
第12题:
10
20
30
40
第13题:
对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保送入部队院校。
第14题: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部队院校考生有()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录取或者入学资格,予以通报。
第15题: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部队院校考生符合()条件之一的,加10分记入总成绩。
第16题: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负责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办理新生入学手续,组织新生统一入学。
第17题: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考生数量按本单位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不得低于或者等于招生计划数。
第18题:
1.5倍
2倍
2.5倍
3倍
第19题:
2倍
2.5倍
3倍
3.5倍
第20题:
按招生计划录取
按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召开录取会议研究确定录取名单
第21题:
获得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
获得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公安部表彰;
因公牺牲的公安现役部队干部;
烈士子女。
第22题:
20分
30分
40分
50分
第23题:
10
20
30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