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期限届满,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预受要约的股份;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关于预受要约、收购期限届满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9题:
以下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自然人李某接受捐赠取得非上市公众公司10%股权,可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Ⅱ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10%的,投资者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Ⅲ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Ⅳ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Ⅴ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时,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公众公司 Ⅵ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自愿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可以为4%
第10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下列说法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
第11题: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承诺的先后顺序收购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第12题:
预受股东的预受时间顺序
预受股东的预受要约股票数量顺序
同等比例
与主要股东事先约定的条件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不受理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交的申报文件
第21题: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第22题: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第23题:
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
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发出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