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A、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B、谴责并罚款;C、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D、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

题目

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

  • A、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 B、谴责并罚款;
  • C、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 D、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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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 )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Ⅰ.责令改正Ⅱ.监管谈话
    Ⅲ.出具警示函Ⅳ.责令公开说明

    A: Ⅰ. Ⅱ. Ⅲ.
    B: Ⅰ. Ⅱ. Ⅳ
    C: Ⅱ. Ⅲ. Ⅳ
    D: Ⅰ. Ⅱ. Ⅲ. Ⅳ

    答案:D
    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37条的规定,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
    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人措施,
    并记人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2题:

    ( )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①发行人
    ②证券公司
    ③证券服务机构
    ④投资者

    A.①②④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答案:B
    解析:
    考查《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①②③④都正确。

  • 第3题: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

    A: 责令改正
    B: 监管谈话
    C: 出具警示函
    D: 移送司法机关

    答案:D
    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37条的规定,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
    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4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列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法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①责令改正
    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该违法的,给予市场禁入处罚
    ④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A.②④
    B.①②
    C.③④
    D.①④

    答案:B
    解析:
    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述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

  • 第5题: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反《证券法》、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等监管措施。

    • A、责令改正
    • B、记入诚信档案
    • C、监管谈话;
    • D、出具警示函
    • E、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 A、36
    • B、48
    • C、24
    • D、12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等监管措施。 Ⅰ.责令改正 Ⅱ.出具警示函 Ⅲ.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Ⅳ.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A、Ⅱ、Ⅲ、Ⅳ
    • B、Ⅰ、Ⅱ、Ⅲ
    • C、Ⅰ、Ⅱ、Ⅲ、Ⅳ
    • D、Ⅰ、Ⅱ、Ⅳ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单选题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Ⅰ.发行人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中国证监会采取五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Ⅱ.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字、盖章系伪造的,中国证监会采取三年至五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Ⅲ.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组织、指使发行人进行财务造假的,中国证监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采取三年到五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Ⅳ.保荐人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人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应该采取暂停保荐人业务资格一年到三年的监管措施Ⅴ.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人信息披露资料中与其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存在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一年至三年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A

    Ⅰ、Ⅱ

    B

    Ⅰ、Ⅱ、Ⅲ

    C

    Ⅲ、Ⅴ

    D

    Ⅳ、Ⅴ

    E

    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项,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63条规定,发行人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中国证监会采取五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Ⅱ项,第64条规定,发行人存在本办法第30条第3项、第4项、第5项规定的情形,重大事项未报告未披露,或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盖章伪造或者变造的,中国证监会采取三年至五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Ⅲ项,第65条第1款规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致使发行人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组织指使发行人进行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采取一年到五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对责任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Ⅳ项,第66条第1款规定,保荐人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人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保荐人业务资格一年到三年,或者责令保荐人更换相关负责人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撤销保荐人业务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Ⅴ项,第66条第3项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人信息披露资料中与其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三个月至三年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对证券服务机构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 第9题:

    单选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Ⅰ.责令改正 Ⅱ.监管谈话 Ⅲ.出具警示函 Ⅳ.将其违法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A

    Ⅰ、Ⅱ、Ⅲ

    B

    Ⅰ、Ⅲ、Ⅳ

    C

    Ⅰ、Ⅱ、Ⅲ、Ⅳ

    D

    Ⅱ、Ⅲ、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在科创板证券(股票类)发行与承销中,保荐人存在下列(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采取暂停保荐人业务资格3个月至3年的监管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业务资格。Ⅰ.伪造或者变造签字、盖章Ⅱ.重大事项未报告、未披露Ⅲ.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审核注册工作Ⅳ.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
    A

    Ⅰ、Ⅱ、Ⅲ

    B

    Ⅰ、Ⅲ、Ⅳ

    C

    Ⅱ、Ⅲ、Ⅳ

    D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A
    解析:
    在科创板证券(股票类)发行与承销中,保荐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采取暂停保荐人业务资格3个月至3年的监管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业务资格:①伪造或者变造签字、盖章;②重大事项未报告、未披露;③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审核注册工作;④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保荐代表人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暂停保荐代表人资格3个月至3年;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上规定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采取3个月至3年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可采取的措施有(  )。[2016年10月真题]Ⅰ.责令改正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Ⅲ.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该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Ⅳ.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A

    Ⅰ、Ⅲ

    B

    Ⅲ、Ⅳ

    C

    Ⅰ、Ⅳ

    D

    Ⅰ、Ⅱ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或者组织、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12题:

    单选题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存在下列(  )情形时,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一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与注册申请有关的文件等监管措施。Ⅰ.保荐人制作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Ⅱ.证券服务机构擅自改动申请文件Ⅲ.上市公司文件披露的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阅读理解Ⅳ.保荐人对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披露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
    A

    Ⅰ、Ⅱ、Ⅳ

    B

    Ⅲ、Ⅴ

    C

    Ⅰ、Ⅱ、Ⅲ

    D

    Ⅰ、Ⅱ、Ⅲ、Ⅳ、Ⅴ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81条规定,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其责任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一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与注册申请有关的文件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采取三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①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②擅自改动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或者其他已提交文件;③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④文件披露的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阅读理解;⑤对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披露。上市公司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 第13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可采取的措施有( )。
    Ⅰ.责令改正
    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Ⅲ.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该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Ⅳ.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A.Ⅰ、Ⅲ
    B.Ⅲ、Ⅳ
    C.Ⅰ、Ⅳ
    D.Ⅰ、Ⅱ

    答案:A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第14题: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①责令改正
    ②监管谈话
    ③出具警示函
    ④责令公开说明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人措施,并记人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15题:

    ()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记人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①发行人
    ②证券公司
    ③证券服务机构
    ④投资者

    A.①②④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答案:B
    解析:
    考点:考查《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人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16题:

    上市公司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整改;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

    • A、监管谈话;
    • B、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 C、罚款;
    • D、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正确答案:A,B,D

  • 第17题:

    证券发行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中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Ⅰ.向投资者提供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信息 Ⅱ.以自有资金参与网下配售 Ⅲ.与网下投资者互相串通,协商报价和配售 Ⅳ.夸大宣传,或以虚假广告等不正当手段诱导、误导投资者

    • A、Ⅱ、Ⅲ、Ⅳ
    • B、Ⅰ、Ⅱ、Ⅲ
    • C、Ⅰ、Ⅱ、Ⅲ、Ⅳ
    • D、Ⅰ、Ⅱ、Ⅳ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Ⅰ.责令改正 Ⅱ.监管谈话 Ⅲ.出具警示函 Ⅳ.将其违法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 A、Ⅰ、Ⅱ、Ⅲ
    • B、Ⅰ、Ⅲ、Ⅳ
    • C、Ⅰ、Ⅱ、Ⅲ、Ⅳ
    • D、Ⅱ、Ⅲ、Ⅳ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单选题
    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存在以下(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1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出具的与注册申请有关的文件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采取3个月到1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Ⅰ.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Ⅱ.擅自改动注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或者其他已提交文件Ⅲ.注册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Ⅳ.文件披露的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
    A

    Ⅰ、Ⅱ、Ⅲ

    B

    Ⅰ、Ⅲ、Ⅳ

    C

    Ⅱ、Ⅲ、Ⅳ

    D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A
    解析:
    除上述选项外,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保荐人以及证券服务机构采取同样惩罚措施的情形还包括:未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发行人存在以上规定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6个月至1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 第20题:

    单选题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审核注册工作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保荐人业务资格三个月至三年的监管措施Ⅱ.保荐代表人伪造或者变造签字、盖章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一年至三年不受理其具体负责的推荐Ⅲ.证券服务机构存在重大事项未报告、未披露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三个月至三年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Ⅳ.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三个月到三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Ⅴ.发行人擅自改动注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或者其他已提交文件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A

    Ⅰ、Ⅲ、Ⅳ

    B

    Ⅰ、Ⅲ、Ⅴ

    C

    Ⅰ、Ⅱ、Ⅲ、Ⅴ

    D

    Ⅱ、Ⅲ、Ⅴ

    E

    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Ⅰ、Ⅱ、Ⅲ三项,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67条规定,保荐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保荐人业务资格三个月至三年的监管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业务资格:①伪造或者变造签字盖章;②重大事项未报告、未披露;③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审核注册工作;④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保荐代表人存在上述情形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三个月至三年不受理其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上述情形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三个月至三年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Ⅳ、Ⅴ两项,第68条规定,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一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与注册申请有关的文件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采取三个月到一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①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②擅自改动注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或者其他已提交文件;③注册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④文件披露的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⑤未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 第21题:

    单选题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等监管措施。 Ⅰ.责令改正 Ⅱ.出具警示函 Ⅲ.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Ⅳ.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A

    Ⅱ、Ⅲ、Ⅳ

    B

    Ⅰ、Ⅱ、Ⅲ

    C

    Ⅰ、Ⅱ、Ⅲ、Ⅳ

    D

    Ⅰ、Ⅱ、Ⅳ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人存在下列(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Ⅰ.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Ⅱ.擅自改动注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或者其他已提交文件Ⅲ.注册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但不是实质性差异Ⅳ.文件披露的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Ⅴ.未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A

    Ⅰ、Ⅱ、Ⅲ

    B

    Ⅱ、Ⅳ、Ⅴ

    C

    Ⅱ、Ⅲ、Ⅴ

    D

    Ⅰ、Ⅱ、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68条规定,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一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与注册申请有关的文件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采取三个月到一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①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②擅自改动注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或者其他已提交文件;③注册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④文件披露的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⑤未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发行人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 第23题:

    单选题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A

    责令改正

    B

    监管谈话

    C

    出具警示函

    D

    移送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37条的规定,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