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监事会,下列哪些人员不得担任该公司的监事?A、公司董事长张某B、公司聘任的临时工江某C、副董事长朱某D、副总经理陈某

题目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监事会,下列哪些人员不得担任该公司的监事?

A、公司董事长张某

B、公司聘任的临时工江某

C、副董事长朱某

D、副总经理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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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监事的有( )

    A.公司董事长王某

    B.公司聘任的经理李某

    C.公司职工代表刘某

    D.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某


    正确答案:ABD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应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第2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监事的是( )。

    A.公司董事长李某

    B.公司聘任的副经理刘某

    C.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王某

    D.公司高级管理人陈某


    正确答案:ABCD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 第3题:

    共用题干

    下列人员禁止担任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是:
    A:退休林业局局长王某
    B:法官张某
    C:律师陈某
    D: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张某

    答案:B
    解析:
    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的行为后果,最终由法人承担责任。分支机构拥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可以使用和支配的财产或经费,通常情况下,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本题中办事处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40条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有诉讼主体资格,所以B选项正确。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支机构实施的民事行为的责任由法人承担,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4~26条规定,ABC选项正确。根据第24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方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为自己,D选项说法错误。
    A选项的依据为《公司法规定(三)》第3条,B选项的依据为该法第5条,C的依据为该法第13条,D的依据为该法第15条。
    根据《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股东自己的利益受损害,当然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当然股东并不是只能直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股东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解决,也可以向监事会报告,不过股东利益受损害的,股东不能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所以AB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属于直接诉讼,即一般意义上的诉讼,不属于股东代表诉讼。
    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对象仅限于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积极股东,对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提出过反对意见或反对行为的股东不能成为被告,故选项B错误。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C正确。
    《公司法》第20条。
    《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不过A选项中王某虽然曾经是公务员,现在已退休,不再是公务员,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法官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因此也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B选项正确。律师和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可以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CD选项不正确。

  • 第4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
    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
    C.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5题:

    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本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的是( )。

    A.公司副总经理的配偶陈某
    B.公司董事张某
    C.公司股东刘某
    D.公司董事长的母亲钱某

    答案:C,D
    解析:

  • 第6题:

    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江某因违反规定造成公司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江某任职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A.江某自免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江某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江某自免职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江某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A,B,C
    解析: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第7题:

    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张某因违反规定造成公司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张某任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自免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B、张某自免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C、张某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D、张某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正确答案:D

  • 第8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监事的是()。

    • A、公司董事长王某
    • B、公司聘请的临时工李某
    • C、公司所在市的总工会副主席刘某
    • D、股东甲的副总经理陈某

    正确答案:A,C

  • 第9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下列人员聘任决定中,符合规定的有()。

    • A、决定续聘王某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
    • B、决定聘任现任公司监事李某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C、决定聘任刘某为产品研发部经理
    • D、决定聘任赵某为财务负责人

    正确答案:A,D

  • 第10题:

    多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该公司监事的有()
    A

    副董事长

    B

    第二大股东

    C

    财务负责人

    D

    总工程师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规模比较小,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由张某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刘某担任该公司的财务经理,谢某担任公司的监事,下列对各自兼任资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张某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

    刘某可以兼任公司监事取代谢某

    C

    张某不得兼任公司监事取代谢某

    D

    谢某不得兼任公司董事取代张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1)选项A: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2)选项BC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赵某、黄某、张某四人合伙成立一家金属冶炼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由最大的股东王某担任,但王某因生病长期休养,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张某担任公司的工会主席;公司常务副总有赵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黄某担任冶炼车间主任,负责车间日常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由(  )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A

    王某

    B

    赵某

    C

    张某

    D

    黄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为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其公司管理者任免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董事长王某兼任公司经理

    B.公司副董事长张某兼任乙国有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C.公司职工刘某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提议担任公司监事会成员

    D.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该公司的管理者每年度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共用题干

    张某为某股本总额为150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经股东会和监事会同意,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该公司设有监事会。下列哪些人可对张某提起诉讼?()
    A:甲公司为该公司股东,3个月前购入该公司价值150万元的股份
    B:王某,李某,陈某三个自然人已连续200天合计持有该公司价值150万元的股份,三人联合提起诉讼
    C:该公司监事会
    D:该公司监事会成员刘某

    答案:C
    解析:
    【考点】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事项决定权。详解:《公司法》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根据该法条可以直接得出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详解:《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据此,A项中甲属于第(5)项所规定之情形,故甲不得担任公司高管,润发公司对其的聘任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乙刑满获释已经超过5年,丙的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经超过3年,丁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因违法被责令关闭已经超过3年,所以乙、丙、丁的聘任均未违反法律规定。


    【考点】发起人的责任。详解:根据《公司法》第94条,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如果公司未设立的,则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成立后,则应由公司承担,选项A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据此,B、C、D三项正确。


    【考点】股东代表诉权。详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并不能直接提起诉讼,而必须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A、B项均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考点】股东查阅权。详解:公司是独立的实体,股东一旦完成出资就不再对其资本享有直接支配控制的权利,而只能通过股权的形式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如果股东不能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进行监督,就无法保证其权利。《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选项A不正确,公司不能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查阅。公司只能在有合理根据认为刘某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时才能拒绝,且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所以,选项C也不正确。对于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不要求一定要书面提出,所以,B项也不正确。D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对股东查阅权行使的救济。


    【考点】公司监事的权利。详解:《公司法》第54条第1款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根据该款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而不是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故A选项不正确。该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根据该款规定,B选项正确。该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根据该款规定,C选项不正确。该法第56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会行使职权花费的必要费用无须事先经股东会批准,故D选项不正确。


    【考点】发起人的责任。详解:《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项所述的情形下,公司设立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由成立后的公司承继,而非发起人承担=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考点】股东临时大会。详解:《公司法》第102条第1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本题中,公司董事会决定于8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0日向所有记名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故AB选项不当选。第102条第2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题中,甲、乙、丙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达到3.3%,所以有权联合提出临时提案,C选项表述错误,当选。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由此可见,张某对于程序违法的股东大会决议主张撤销的期间限制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故本题中,会议结束后2个月零5天张某已经无权主张撤销会议决议,D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考点】公司资本制度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详解: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置备于公司备查,主要目的在于维持信息公开化,保护股东的利益。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一旦将其财产以股份的形式投入公司,便丧失对其出资的直接控制权,此时建立规范化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信息的公开、完整、准确,就成为股东监督董事、经理行使职权,了解财产运营状况,保护自身利益的主要手段,这也是股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在本公司中公示的主要目的,故D项属于本题的应选答案。A、C项显然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设置的规定。B项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金额。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与其净资产保持合理的比例,以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公司债券的能力,也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A、B、C项不选。


    【考点】上市公司巨额亏损的处理。详解:《公司法》第100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本题中东方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35%,符合该条文的要求,故A项应选。第168条第1款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故B项应选,C项错误。《证券法》第55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故D项不应选。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B。

  • 第15题:

    朱某担任某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由于擅离职守,被中国证监会建议任职机构免除其职务,一年以后,另一家基金公司拟聘请其担任副总经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朱某不能接受聘任
    B:如果在这一年内,朱某没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则可以接受聘任
    C:如果这一年内,朱某没有中国证监会认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则可以接受聘任
    D:证监会对其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后,可以接受聘任

    答案:A
    解析:
    当高级管理人员擅离职守时,中国证监会可以建议任职机构暂停或者免除其职务,对被免职未满2年的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银行不得聘用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 第16题:

    刘某、赵某、黄某、张某四人合伙成立一家金属冶炼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由最大的股东刘某担任,但刘某因生病长期休养,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总经理有赵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黄某担任冶炼车间主任,负责车间日常生产管理;张某担任公司工会主席。根据《安全生产法》,由( )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即使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A. 刘某
    B. 赵某
    C. 张某
    D. 黄某

    答案:B
    解析:

  • 第17题:

    某建筑公司、煤业公司、当地化工公司分2:4:4的比例共同成立一家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董事长由常驻海外的建筑公司张某担任,总经理由建筑公司王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副总经理由煤业公司孙某担任,负责日常生产管理;安全总监由化工赵某担任,负责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该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是( )。

    A.张某
    B.王某
    C.孙某
    D.赵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法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是直接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⑤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第18题:

    甲为一个国有独资公司,张某为甲公司的董事长,李某为该公司的经理。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委派李某兼任该公司的监事
    B.甲公司的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为4年,可连选连任
    C.张某经甲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在乙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经理一职
    D.甲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成员为5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李某作为公司经理属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甲公司的监事。所以选项A错误。国有独资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所以选项B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本题中张某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只经董事会同意是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经理的。所以选项C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选项D正确。

  • 第19题:

    王某和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聘任赵某担任总经理。下列有关甲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 B、甲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 C、甲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由公司总经理赵某担任法定代表人
    • D、甲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由监事刘某兼任财务经理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某上市公司监事会有5名监事,其中监事赵某、张某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选举监事时,认为赵某、张某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故一致决议改选陈某、王某为监事会成员。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该上市公司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该信息予以披露,该信息披露的方式是()。

    • A、中期报告
    • B、季度报告
    • C、年度报告
    • D、临时报告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因董事长李某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指定一位副董事长孙某主持该次会议
    • B、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孙某兼任经理并给予年薪20万元的决议
    • D、会议所有决议事项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孙某和记录员张某签名存档
    • E、通过了非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决议

    正确答案:B,D,E

  • 第22题:

    多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监事的是()。
    A

    公司董事长王某

    B

    公司聘请的临时工李某

    C

    公司所在市的总工会副主席刘某

    D

    股东甲的副总经理陈某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成员17人,经全体董事投票表决,叶某以9票当选董事长,陈某以8票当选副董事长。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这次选举(  )。
    A

    叶某当选有效,陈某当选无效

    B

    叶某当选无效,陈某当选有效

    C

    叶某、陈某当选均为有效

    D

    叶某、陈某当选均为无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