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8岁时丧母,其后父亲与继母李某结婚,王帅与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帅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李某年老多病要求赡养,法院应判决王帅( )。A.每月必须付给李某一定的生活费B.可以不付给李某生活费C.每月付给李某一定的生活费,李某死后遗产由王帅继承D.对李某有赡养义务

题目

王帅8岁时丧母,其后父亲与继母李某结婚,王帅与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帅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李某年老多病要求赡养,法院应判决王帅( )。

A.每月必须付给李某一定的生活费

B.可以不付给李某生活费

C.每月付给李某一定的生活费,李某死后遗产由王帅继承

D.对李某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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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自幼丧父,后来母亲与继父王某结婚,李某长期与祖母住在一起。后李某母亲去世,王某无人照顾,又没有生活来源,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李某支付生活费。根据规定,法院下列判决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不给付王某生活费
    B:王某与李某之间应该适用法律关于父子关系的规定
    C:李某对王某负有赡养义务
    D:李某每月必须付给王某一定的生活费

    答案:A
    解析:
    根据《婚姻法》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后,才适用《婚姻法》上的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案中,李某与继父王某并未共同生活,并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所以可以不承担对王某的赡养义务。

  • 第2题:

    2010年7月1日,王某与胡某结婚,2011年5月2日王某父亲去世,2011年9月10日王某与胡某协议离婚,2011年10月8日王某继承其父价值10万元的遗产,胡某知道后,要求分割。该财产( )


    A.属于王某所有,但王某应给予胡某适当补偿

    B.属于王某个人所有

    C.王某享有2/3,胡某享有1/3

    D.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答案: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夫妻财产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本题,王桌继承的遗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根据《继承法》第2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本题中,虽然王某在离婚后实际分得该遗产,但是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选D项。

  • 第3题:

    李某自幼丧父,后来母亲与继父王某结婚,李某长期与祖母住在一起。后李某母亲去世,王某无人照顾,又没有生活来源。后王某去世,李某向法院申请王某财产的继承权。根据规定,法院下列判决正确的是(  )。

    A.李某为继子女可以继承
    B.李某不是继子女无权继承
    C.李某是继子女但无权继承
    D.若王某无子女,李某可继承

    答案:C
    解析:
    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的子女或者夫与前妻的子女。继子女只有与其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才有权继承其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享有双重的继承权,既有权继承其继父或者继母的遗产,也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 第4题:

    王某现年35岁,当王某3岁时父母离婚,王某随母亲生活,而从此也未再与父亲见面,父亲从未对王某尽抚养的责任。母亲随后又结婚,而继父一直抚养照顾王某至成年。现在继父年老体弱,由王某负责赡养。可前几天30多年未谋面的父亲突然出现,穷困潦倒,要求王某负责替他养老送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生父没有尽到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故王某可以不尽赡养义务
    B:王某与其继父之间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因此王某只赡养其继父即可
    C:王某既要赡养其继父也要赡养其生父
    D:王某与其继父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因此王某只需要赡养其生父

    答案:C
    解析:
    由于王某与继父之间仅形成抚养关系,而未能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故王某与生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母亲的再婚而消除,王某的生父对王某应当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而王某亦应对生父有赡养的义务。虽然王某的生父未对王某尽抚养教育的义务,但父母抚养教育的义务与子女赡养的义务不是对等的,王某并未被免除对生父赡养的义务。对于王某的继父,因为继父已经抚养教育王某,故王某与继父之间的关系已经形成类似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王某应当对继父尽赡养义务。因此,王某对继父与生父均要尽赡养的义务。

  • 第5题: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就由()抚养。


    正确答案:生父母

  • 第6题:

    某男与继母未形成抚养关系,现某男的生母、继母相继去世,某男()。

    • A、只能继承继母的遗产
    • B、只能继承生母的遗产
    • C、不能继承生母、继母的遗产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翟帅帅从小和爷爷奶奶生活在农村,他的父母只有在节假日才回老家看他。后来他上初中时进城和父母一块居住,但是他和父母的关系很生疏。长大成家后更是与父母很少来往。 他父亲求助于社会工作者房伟希望他能开导帅帅多回家看看。房伟找到翟帅帅问他:“现在你已经成家了,之前你父母的做法也是迫不得已。现在他们老了,你为什么不愿意多回家看看?”翟帅帅:“感觉不亲,现在我也很忙。”房伟:“你说的不亲是什么意思?”上述对话中,社会工作者第二次说话时运用的技巧是()。

    • A、专注
    • B、对质
    • C、澄清
    • D、同理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填空题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就由()抚养。

    正确答案: 生父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李清自幼丧父,后来母亲与继父王刚结婚,李清长期与祖母住在一起。后李清母亲去世,王刚无人照顾,又没有生活来源。后王刚去世,李清向法院申请王刚财产的继承权。根据规定,法院下列判决正确的是(  )。
    A

    李清为继子女可以继承

    B

    李清不是继子女无权继承

    C

    李清是继子女但无权继承

    D

    若王刚无子女,李清可继承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李翔与继母未形成抚养关系。现李翔的生母、继母相继去世,李翔()。
    A

    只能继承继母的遗产

    B

    只能继承生母的遗产

    C

    不能继承生母、继母的遗产

    D

    能继承生母和继母的遗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24岁的上海白领王帅于2009年初网上发帖举报家乡河南灵宝市非法征地一事,却被“跨省拘捕”以涉嫌诽谤政府罪押回河南羁押8天。由于公众舆论压力,河南省副省长承认王帅案为冤假错案,并通过网络向其公开道歉,该案一批司法人员被处理,王帅获得783.93元的国家赔偿。戏剧性的是,王帅举报的违规征用的土地全部复耕,土地又重新回到农民手中。结合本案例,回答以下问题。结合本案例,你认为政府应该如何正确处理与社会公众的关系?

    正确答案: (1)正确对待公众舆论,特别是与政府愿望相违背的舆论。对于有对于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应该虚心接受并主动改正,这是公众监督权和举报权的体现,政府切忌以公共权力打压、报复社会公众,否则,结果只会适得其反。在本案例中,王帅发帖内容属实,当地政府应该借此机会改过自新,而非打压报复。
    (2)政府应该正确定位自身角色,转变行政理念,以公众利益为最终行事准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政府不该为局部利益而视农民的土地权益为无物。
    (3)积极主动与社会公众沟通,制定公众喜闻乐见的政策。在本案中,政府的违规征地行为,显然没有当地农民的参与,缺乏最基本的沟通,所以会导致热心人士的网上举报。
    (4)正确处理“危机事件”,变危机为转机。如河南副省长的及时赔礼道歉,返还农民耕地,都是处理危机事件的明智做法,同时,相关工作人员“被问责””,也体现了政府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决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24岁的上海白领王帅于2009年初网上发帖举报家乡河南灵宝市非法征地一事,却被“跨省拘捕”以涉嫌诽谤政府罪押回河南羁押8天。由于公众舆论压力,河南省副省长承认王帅案为冤假错案,并通过网络向其公开道歉,该案一批司法人员被处理,王帅获得783.93元的国家赔偿。戏剧性的是,王帅举报的违规征用的土地全部复耕,土地又重新回到农民手中。结合本案例,回答以下问题。按照政府对公众的态度为划分标准,王帅属于何种类型的公众?其含义是什么?

    正确答案: 政府不欢迎的公众。其含义是指违背政府的利益和意愿,对政府构潜在的或现实威胁的公众。在本案例中,由于王帅的网络发帖行为直指河南灵宝政府的违规征地行为,严重影响了当地政府的利益,所以,对于当地政府而言,如王帅类的公众是政府不欢迎的公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妻子早亡。其独自抚养儿子王勇和女儿王芳。王勇在与张萍结婚三年后去世。两人并未育有子女。王勇去世后,张萍将王某视为亲父,尽心赡养,而王芳因父亲小时偏心王勇,拒绝赡养王某。后王某突发疾病而死,对于王某遗产的处理和分割,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应适当分配给张萍少量遗产
    B.应由张萍和王芳平分王某的遗产
    C.张萍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
    D.可以将全部遗产留给张萍

    答案:C,D
    解析: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萍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公王某尽心赡养,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故选项A错误,C正确。《继承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王芳作为王某的女儿,不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故选项B错误,D正确。正确答案为CD。

  • 第14题:

    李中仁,70岁,与老伴付琴生有一子李明、一女李红。1994年,李明与钱玉华结婚,第二年生下儿子李文博。1996年,李红与王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女王兰兰。1999年,李红与王某离婚,王兰兰归王某抚养。2001年6月,李明因病去世。2004年12月2日,李中仁去世,家中没有存款,但有房屋一幢(6间),系祖上留下的财产,在20年前李中仁父亲去世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户主是李中仁。2004年12月3日,李红在办理父亲丧事途中出车祸死亡。一周后,在分割李中仁遗产时,钱玉华提出,李中仁的遗产应当由婆婆付琴和孙子李文博继承。而李红的前夫王某则提出,外孙女王兰兰也应有权继承。双方发生争执。问:
    (1)本案中,属于李中仁的遗产有哪些,为什么
    (2)根据我国《继承法》,本案中哪些人有权继承李中仁的遗产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本案中,属于李中仁的遗产为这幢房屋的一半,即3间房屋,另3问房屋属于李中仁的配偶付琴所有。因为这幢房屋是李中仁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本案中,对李中仁遗产有继承权的人是:①付琴有权继承。因为付琴是李中仁的配偶,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李文博有权继承。因为李明先于李中仁死亡。此时适用代位继承,即由李明的晚辈直系血亲李文博代李明之位,继承李中仁的财产。③王兰兰有权继承。此时适用转继承,因为李红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她的合法继承人付琴和王兰兰。
    【解析】本题是一综合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遗产的范围、继承人的范围以及代位继承。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夫妻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题中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半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确定继承人时,应注意法律规定的有权继承遗产的人的范围,特别是当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其法定继承人可以代位继承,在产生代位继承的情况下,应注意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继承的份额以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为限。

  • 第15题:

    王某幼年丧母,父亲后与继母刘某结婚,王某与外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某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刘某因犯病丧失劳动能力,请求法院判决王某赡养,此时()。

    A:王某可以不付给刘某生活费
    B:王某每月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刘某死后遗产由王某继承
    C:王某每月必须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
    D:王某应该赡养刘某

    答案:A
    解析: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后,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 第16题:

    王某与李某因工程承包提交仲裁,在仲裁中,下列仲裁员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的父亲
    • B、李某的姐姐
    • C、王某关系密切的老师
    • D、与李某从不联系的同学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李翔与继母未形成抚养关系。现李翔的生母、继母相继去世,李翔()。

    • A、只能继承继母的遗产
    • B、只能继承生母的遗产
    • C、不能继承生母、继母的遗产
    • D、能继承生母和继母的遗产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钱某自2005年嫁于王某,2015年王某因出车祸而去世,但钱某一直照顾王某的父母,王某的父亲于2016年相继去世,并留下一间房,可作为王某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王某父亲的姐姐
    • B、钱某
    • C、王某母亲的弟弟
    • D、王某父亲的同父异母的哥哥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王某上网买了件风衣,到货后穿上试了试,没有想象中那么帅,王某能否退货?()

    • A、不一定
    • B、可以
    • C、不可以
    • D、上述都不对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多选题
    王某(8岁)在父母离婚后随父生活,因与继母不和被父亲赶出家门。对此,王某可以向()等部门请求保护。
    A

    公安机关报

    B

    劳动部门

    C

    未成年人保护组织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王大钢、王小钢与王力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他们的父亲与前妻生育了王力。前 妻亡故后,王力之父与毛娴结婚,共同抚养王力。后来,王力之父又与毛娴生育了王大 钢、王小钢。王小钢3岁时,因病成痴呆,生活不能自理。1986年,他们的父亲去世,当 时王力25岁,王大钢13岁,王小钢5岁,王大钢、王小钢均由他们的母亲抚养。1993 年,毛娴也去世。自此,王力搬出另住,王小钢由王大钢扶养,王力则分文不给。但是, 王大钢因工作收入不高,无力负担王小钢的全部费用,便要求王力承担一部分费用,但王 力坚持不给。双方争执不下,王大钢诉至法院,要求王力与其共同承担王小钢的扶养义 务。经法院查明,王力有固定工作,经济状况良好。王力有无扶养王小钢的义务?

    正确答案: 有。原《婚姻法》第23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可见,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兄、姐有负担能力;
    (2)弟、妹尚未成年而且其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扶养能力。本案中,—王大钢是王小钢的同父同母的兄弟,在其父母双亡时,其应当承担扶养王小钢的义务。关键是,王力作为王小钢同父异母的兄13弟,应否承担扶养王小钢的义务.呢?原《婚姻法》第23条中所指的兄、姐、弟、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因此,王力作为未成年的王小钢的同父异母的兄长,也同样有扶养王小钢的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某男与继母未形成抚养关系,现某男的生母、继母相继去世,某男()。
    A

    只能继承继母的遗产

    B

    只能继承生母的遗产

    C

    不能继承生母、继母的遗产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李某父亲病危,王某与李某商量,如果李某父亲不久以后因此病不幸去世,那么王某愿以20万元购买李某所有的房屋,李某同意,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与李某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 )
    A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D

    附解除期限的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在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该事实是将来“可能”发生的,则该事实应当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而非期限。在本题中,李某父亲病危,并不会必然导致其会因此病而去世。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到来之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待条件达成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本题中,李某父亲因此病去世,王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