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帅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发票、现金等财物。王小帅在现场等候了一会,未见失主。就携包上班。次日王小帅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千元”。王小帅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将皮包返还给失主。但在王小帅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王小帅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有( )。A.无偿归还拾得物B.无偿归还拾得物,但无仅获得报酬C.归还拾得物,无权要求失主支付报酬和费用D.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支付2千元的酬金

题目

王小帅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发票、现金等财物。王小帅在现场等候了一会,未见失主。就携包上班。次日王小帅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千元”。王小帅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将皮包返还给失主。但在王小帅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王小帅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有( )。

A.无偿归还拾得物

B.无偿归还拾得物,但无仅获得报酬

C.归还拾得物,无权要求失主支付报酬和费用

D.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支付2千元的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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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杜某在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提货单、现金等财物。杜某在现场等候了一会儿,未见失主,就携包上班。次日杜某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000元”。杜某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把皮包返还给失主。但杜某在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绝。杜某应当:

    A.无偿归还拾得物,因为我国法律未规定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B.无偿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因 此而支出的费用,但无权获得报酬

    C.归还拾得物,无权要求失主给予报酬

    D.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支付2000 元的酬金


    正确答案:D
    [考点]悬赏广告效力 
    [答案及解析] 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据此,广告人发出悬赏广告为要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规定的行为为承诺,合同因承诺而成立。故杜某负有归还拾得物的义务,享有请求失主支付酬金的权利,D项正确。

  • 第2题:

    王帅8岁时丧母,其后父亲与继母李某结婚,王帅与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帅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李某年老多病要求赡养,法院应判决王帅( )。

    A.每月必须付给李某一定的生活费

    B.可以不付给李某生活费

    C.每月付给李某一定的生活费,李某死后遗产由王帅继承

    D.对李某有赡养义务


    参考答案:B
    解析: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扶养教育关系后,才适用《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审判实践中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抚养关系的标准一般为:①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②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题中,王帅与继母并未形成扶养教育关系,可以不承担对李某的赡养义务。

  • 第3题:

    甲为14岁的初中学生,一日在上学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发票、现金等财物。甲等候了一会,未见失主,就携包上学。次日甲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千元”。甲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将皮包返还给失主。但在甲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绝。依《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应当无偿归还拾得物,因为我国法律未规定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B:甲应当无偿归还拾得物,并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因此而支出的费用,但无权获得报酬
    C:甲应归还拾得物,并有权要求失主给予适当的报酬
    D:甲应归还拾得物,并有权要求失主支付2千元的酬金

    答案:A,B,C
    解析:
    依据《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据此,拾得遗失物的,应当归还遗失物与失主,拾得人可以主张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原则上并无报酬请求权;遗失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受领遗失物时应向拾得人支付承诺的报酬。本题中失主悬赏寻找遗失物,领取时应按照承诺向甲支付2000元酬谢款,但甲无权要求支付报酬,ABC选项错误,当选;D选项正确,不当选

  • 第4题:

    案情:
    王一、王二外出游玩,向王三借进口相机一部。回来天色已晚,王一遂将相机带回家,打算第二天再还。当晚,王四到王一家做客,见此相机,爱不释手,定要以3000元买下,王一见财起意,遂卖之。数日后,王四手头钱紧,向王二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王二见此相机,甚为眼熟,便问从何来,王四答从王一处购得,王二心头雪亮,但因价格便宜,遂不动声色,将之买下。王二买得后甚是喜爱,将自己心爱的玉石镶嵌其上。一日,王二去香山游玩,不慎将相机丢失,被同在香山赏红叶的王五拾得。王五在现场等候了一会,未见失主,遂回家。次日王五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1000元”。王五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相机,便携带相机找到王二。在王五向王二请求酬金时,被王二拒绝。于是,王五拒绝交付相机,王二威胁要以“侵占罪”到公安机关报案,双方争执未果。王五一怒之下将相机带回家,交给8岁儿子带到学校去拍“奥运笑脸”。上学途中,该相机丢失被X捡到,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王六以2万元购得,一年后,王二、王三知道相机在王六处,遂要求王六返还,此时,距离王三失去相机已整整两年过去了。
    问题:
    1.基于王一将相机卖与他人的事实,王三可以对王一提起何种之诉?
    2.王四可否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为什么?
    3.王二以2000元价格从王四处购得相机,请问能否取得该相机的所有权?为什么?
    4.王二买得手机后将其玉石镶嵌其上,请问:该行为是否属于所有权取得方式中添附之一的加工?
    5.在王五向王二请求酬金时,被王二以王五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无偿返还为由,拒绝给付酬金,请问,王二的抗辩是否有效?为什么?
    6.王五儿子丢失了相机,王五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7.现在王二、王三和王六就该相机的归属发生争执,请问法院应如何判决?为什么?
    8.假设王五儿子丢失的相机被人拾得并交给失物招领处,经公告无人认领,公告期满,招领处将相机以拍卖的方式卖给王七,现在王二对该相机主张权利。法院该如何判决?


    答案:
    解析:
    1.违约、侵权或不当得利之诉。首先,王一和王三之间形成了借用合同,王一将相机出卖后无法归还给王三,据此王三可以对王一提起违约之诉。其次,王三是相机的所有权人,王一在无处分权的情况下未经王三同意将相机出卖的行为侵犯了王三的所有权,据此王三可以对王一提起侵权之诉。最后,根据《民法总则》第122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王一将相机出卖所得的价款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给相机原所有权人王三,据此王三可以对王一提起不当得利之诉。
    2.可以。基于善意取得。依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2款规定。王一是无权处分人,王四是善意第三人并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因此王四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3.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王四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相机所有权,其有权处分相机,因此王四将相机卖给王二是正常的买卖行为,王二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取得相机所有权。
    4.不构成加工。因为加工必须为不同所有权人之物添加附合,即将自己之物添附在他人之物上或者将他人之物添附到自己之物上。本案中,根据上一问可知,王二通过与王四有效的买卖合同合法取得了该相机的所有权,王二是将自己的玉石镶嵌在自己的相机上。并不能构成加工。
    5.无效。因为《物权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王二在报纸上登了悬赏型的寻物启事,相当于向不特定人发出了邀约,只要对方找到其遗失的照相机并归还的,他自愿支付1000元的报酬。王五请求支付酬金时,王二无权拒绝。
    6.应该。《物权法》第111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7.判决归王二所有,但王二应该支付给王六2万元。《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8.判决相机归王七所有。《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此时国家卖与王七,王七即依据有效之买卖合同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 第5题:

    手机游戏《天天酷跑》新手角色是()

    • A、猫小妖
    • B、双枪小帅
    • C、烈焰甜心
    • D、音速小飞

    正确答案:B

  • 第6题:

    韩三明经常在以下哪个导演的作品中演出?()

    • A、娄烨
    • B、刁亦男
    • C、贾樟柯
    • D、王小帅

    正确答案:C

  • 第7题:

    以下属于中国电影第五代的导演是()

    • A、贾樟柯
    • B、王小帅
    • C、娄烨
    • D、田壮壮

    正确答案:D

  • 第8题:

    河南省灵宝市24岁的青年王帅,因为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批评家乡政府违法占地的问题,被当地公安部门派人到上海捉拿“归案”。在上海和灵宝两地的看守所,他一共被关押了8天。王帅的帖子以讽喻的手法,把灵宝农民毁掉被占耕地上的青苗和果树,戏称为“抗旱绝招”。他的这番言论,被当地政府看做造谣、污蔑和诽谤,败坏了政府的名声。于是当地决定出动执法人员,给发帖的人一点教训,好让他以后“不再犯错误”。2009年3月6日,办案民警在上海将王帅抓获并刑事拘留。24岁的王帅在网上发了篇批评帖子,却换来了八日牢狱之灾———灵宝警方以王帅涉嫌诽谤为由,跨省将其抓捕。就在《中国青年报》公开披露此事、众多媒体纷纷引法论据指称此案的侦办明显违法之后,灵宝方面仍然给予强硬回应,并称要将此“诽谤案”侦办到底。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纷纷介入此案的报道,使此前一边倒的网络质疑获得了强有力的媒体支持。再有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秦玉海于16日,坦承公安机关在“灵宝事件”的执法上有过错,并就王帅案向公众公开道歉。你认为政府应该怎么对待网络监督?


    正确答案: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正确对待网络监督,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2)依法行政,不得随意打击报复网络上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3)建章立制,对网络监督依法进行引导和管理。
    (4)建立网络监督发言人制度,对网络上提出的问题,适时澄清事实、做好解释、引导民意。
    (5)严格依法打击处理恶意诽谤者,净化网络空间。

  • 第9题:

    单选题
    下列哪位导演是第一个获“黑泽明”奖得华人()
    A

    李安

    B

    侯孝贤

    C

    王小帅

    D

    蔡明亮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24岁的上海白领王帅于2009年初网上发帖举报家乡河南灵宝市非法征地一事,却被“跨省拘捕”以涉嫌诽谤政府罪押回河南羁押8天。由于公众舆论压力,河南省副省长承认王帅案为冤假错案,并通过网络向其公开道歉,该案一批司法人员被处理,王帅获得783.93元的国家赔偿。戏剧性的是,王帅举报的违规征用的土地全部复耕,土地又重新回到农民手中。结合本案例,回答以下问题。结合本案例,你认为政府应该如何正确处理与社会公众的关系?

    正确答案: (1)正确对待公众舆论,特别是与政府愿望相违背的舆论。对于有对于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应该虚心接受并主动改正,这是公众监督权和举报权的体现,政府切忌以公共权力打压、报复社会公众,否则,结果只会适得其反。在本案例中,王帅发帖内容属实,当地政府应该借此机会改过自新,而非打压报复。
    (2)政府应该正确定位自身角色,转变行政理念,以公众利益为最终行事准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政府不该为局部利益而视农民的土地权益为无物。
    (3)积极主动与社会公众沟通,制定公众喜闻乐见的政策。在本案中,政府的违规征地行为,显然没有当地农民的参与,缺乏最基本的沟通,所以会导致热心人士的网上举报。
    (4)正确处理“危机事件”,变危机为转机。如河南副省长的及时赔礼道歉,返还农民耕地,都是处理危机事件的明智做法,同时,相关工作人员“被问责””,也体现了政府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决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中国电影第六代导演的是()。
    A

    何群

    B

    贾樟柯

    C

    张元

    D

    王小帅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韩三明经常在以下哪个导演的作品中演出?()
    A

    娄烨

    B

    刁亦男

    C

    贾樟柯

    D

    王小帅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拾得他人耕牛一头,在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喂养,在喂养期间该牛生下一头牛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耕牛和牛犊应当归还给失主,王某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喂养牛犊和耕牛所支付的费用

    B.耕牛应当归还失主,而王某有权取得牛犊的所有权

    C.王某有权取得耕牛及牛犊的所有权,但应补偿失主的损失

    D.耕牛和牛犊应当归还失主,王某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喂养耕牛的费用及牛犊的市场价格


    正确答案:A
    A。本题考查无因管理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为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人只能要求受益人偿付因管理或者服务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 第14题:

    小帅在服现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医疗终结后被认定为因病致残,评定了残疾等级并享受抚恤。其依据是( )。

    A.小帅为义务兵.残疾等级被评定为6级
    B.小帅为初级士官,残疾等级被评定为7级
    C.小帅为中级士官,残疾等级被评定为8级
    D.小帅为高级士官,残疾等级被评定为9级

    答案:A
    解析: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因病致残的,依照规定享受抚恤。其中,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均可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方可享受抚恤。BCD三项均不符合享受因病致残抚恤的残疾等级。故选A。

  • 第15题:

    杜某拾得一皮包,内装提货单、现金等财物。次日,杜某见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上写“如有拾得者,酬谢2000元”。杜某遂将皮包返还失主,但在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拒绝。对此,应(  )。

    A.杜某应无偿归还拾得物,因为我国法律未规定拾得人有报酬请求权
    B.无偿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因此而支出的费用,但无权获得报酬
    C.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给予拾得人所要求的报酬
    D.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给予2000元报酬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没有规定拾得人的法定报酬请求权,但是在悬赏寻物的情形下,拾得人有权获得悬赏中注明的酬金。

  • 第16题:

    一天,王五因无钱上网,在商场前闲逛,发现一女士穿着时髦,手里拎一个皮包,王五便趁那位女士不注意,将其皮包抢走,发现皮包内有一部手机和3000多元现金。请问,王五的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中的()

    • A、强奸罪
    • B、偷盗
    • C、网络犯罪
    • D、抢劫罪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在小虎队成员中,吴奇隆被称为什么虎?()

    • A、乖乖虎
    • B、小帅虎
    • C、霹雳虎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下列哪位导演是第一个获“黑泽明”奖得华人()

    • A、李安
    • B、侯孝贤
    • C、王小帅
    • D、蔡明亮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下列不属于中国电影第六代导演的是()。

    • A、何群
    • B、贾樟柯
    • C、张元
    • D、王小帅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单选题
    手机游戏《天天酷跑》新手角色是()
    A

    猫小妖

    B

    双枪小帅

    C

    烈焰甜心

    D

    音速小飞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一天,王五因无钱上网,在商场前闲逛,发现一女士穿着时髦,手里拎一个皮包,王五便趁那位女士不注意,将其皮包抢走,发现皮包内有一部手机和3000多元现金。请问,王五的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中的()
    A

    强奸罪

    B

    偷盗

    C

    网络犯罪

    D

    抢劫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杜某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提货单、现金等财物。杜某在现场等候了一会儿,未见失主,就携包上班。次日杜某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000元”。杜某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将皮包返还给失主。但在杜某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绝。杜某应当享有哪些权利、负有哪些义务?()
    A

    无偿归还拾得物,因为我国法律未规定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B

    无偿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因此而支出的费用,但无权获得报酬

    C

    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给予拾得人所要求的报酬

    D

    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支付2000元的酬金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4岁的上海白领王帅于2009年初网上发帖举报家乡河南灵宝市非法征地一事,却被“跨省拘捕”以涉嫌诽谤政府罪押回河南羁押8天。由于公众舆论压力,河南省副省长承认王帅案为冤假错案,并通过网络向其公开道歉,该案一批司法人员被处理,王帅获得783.93元的国家赔偿。戏剧性的是,王帅举报的违规征用的土地全部复耕,土地又重新回到农民手中。结合本案例,回答以下问题。按照政府对公众的态度为划分标准,王帅属于何种类型的公众?其含义是什么?

    正确答案: 政府不欢迎的公众。其含义是指违背政府的利益和意愿,对政府构潜在的或现实威胁的公众。在本案例中,由于王帅的网络发帖行为直指河南灵宝政府的违规征地行为,严重影响了当地政府的利益,所以,对于当地政府而言,如王帅类的公众是政府不欢迎的公众。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