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约定,若甲的儿子考上大学,甲则把其子使用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约定汽车应在甲的儿子入校后3个月内交付。后来甲的儿子如愿考上大学,而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乙两人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 )时起算。A.甲的儿子入校B.甲的儿子考上大学C.甲的儿子入校满3个月D.双方达成协议时

题目

甲和乙约定,若甲的儿子考上大学,甲则把其子使用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约定汽车应在甲的儿子入校后3个月内交付。后来甲的儿子如愿考上大学,而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乙两人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 )时起算。

A.甲的儿子入校

B.甲的儿子考上大学

C.甲的儿子入校满3个月

D.双方达成协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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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约定,甲的儿子考上大学后,则将甲儿子现在住的房间租给乙住,则此合同属于 ( )。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2题:

    甲卖给乙一辆汽车,未约定履行地点。甲住南京,乙住北京,问交付汽车和价款的地点是:

    A.南京南京
    B.北京北京
    C.南京北京
    D.北京南京

    答案:A
    解析: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是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三是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第3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和乙约定,如果乙考上重点大学,甲则资助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
    B.甲和乙约定,若北京再下雨,甲将其雨伞送给乙
    C.甲和乙约定,若乙打丙一顿,甲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乙
    D.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则给付约定的价款

    答案:A
    解析:
    B项中北京下雨是一个必定会发生的事实,不具有条件的“不确定性”特征,不是附条件而是附期限。C项中约定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D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设定”的要求,不能对法律行为产生影响。

  • 第4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考上大学,甲将其小提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后甲因善意第三人丙而出价甚高,便将
    小提琴出售与丙,且钱货两清。乙考上大学后,向甲求购小提琴未果而引发纠纷。对此,乙可以请求
    ( )。

    A、丙承担违约责任
    B、甲和丙负连带责任
    C、甲赔偿乙所受损失
    D、丙返还该小提琴

    答案:C
    解析: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基于
    合同向相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
    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 第5题:

    M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其法定代表人甲向好友乙借款100万元,甲把自己的宝马汽车抵押给乙,抵押合同中约定若甲不能按时还钱,甲的宝马汽车归乙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抵押未登记,乙的抵押权未生效
    B.甲.乙的约定无效
    C.甲.乙的约定经登记才有效
    D.甲应把自己的汽车交付给乙,抵押权才生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担保物权。以汽车抵押的,当事人达成抵押协议,协议生效则抵押权设立,登记起到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选项A错误。甲、乙的约定属于流押条款,该条款无效。所以选项C错误。抵押是不转移占有的,所以甲无需把汽车交付给乙。所以选项D错误。

  • 第6题:

    下列哪些合同不属于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 A、甲、乙约定:“若乙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甲赠与乙价值75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
    • B、甲、乙约定:“甲将一套房屋以30万元市价出卖给乙。”甲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半年后,甲出卖给乙的房屋被拆迁,补偿费高达400万元
    • C、甲、乙约定:“甲将一Iphone6L以6500元出卖给乙,‘假一罚十’。”乙购买后发现该手机系旧Iphone5翻新的,请求甲赔偿65000元
    • D、甲、乙约定:“为了报答乙的救命之恩,甲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甲乙约定,若甲的儿子今年大学毕业不回故乡工作,甲就把自家的一辆小轿车送给乙。上述行为称之为()。

    • A、附条件的赠与
    • B、附义务的赠与
    • C、混合赠与
    • D、捐赠

    正确答案:A

  • 第8题:

    甲和乙约定,若甲的儿子考上大学,甲则把其子使用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约定汽车应在甲的儿子入校后3个月内交付。后来甲的儿子如愿考上大学,而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乙两人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时起算。

    • A、甲的儿子入校
    • B、甲的儿子考上大学
    • C、甲的儿子入校满3个月
    • D、双方达成协议时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共有人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丙的汽车一辆,约定先交车后付款,丙交车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和乙按照出资的多少向丙交款

    B

    甲和乙按照约定向丙交款

    C

    甲和乙对车款进行均分

    D

    甲和乙负连带交付车款的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B

    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C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

    D

    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天下雨,则将自己的雨伞赠送给乙

    B

    甲、乙约定,如果甲去世,则将自己的一栋房屋赠送给乙

    C

    甲、乙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不回本市工作,则将房屋出卖给乙

    D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一辆跑车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乙约定,甲将一辆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分期支付价款,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所有权。甲将汽车交付给了乙,但双方未办理所有权保留登记手续。对于甲实施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有()。
    A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该车以2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自甲对丙完成现实交付时,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B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该车质押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在甲对丙完成现实交付时,丙取得汽车质权

    C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汽车交给不知情的丙修理,若甲不对丙支付到期修理费用,丙对该汽车可行使留置权

    D

    假设在乙直接占有汽车期间,甲将该车出卖给不知情的丙(甲对丙谎称汽车系出租给乙的),并对丙完成指示交付,则甲对丙完成指示交付时,丙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这种行为属于附义务法律行为。


    答案:错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第二步,附义务法律行为中的义务具有强制性,必须加以履行。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以将来不确定发生的事实的发生与否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乙未来是否能考上大学是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和或然性,故甲对儿子的允诺实际上是将某一条件的成就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根据,所以甲对乙的行为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题干说法错误。因此,选择B选项。

  • 第14题:

    (2014年)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给乙宝马车一辆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则甲将其滑雪板租给乙
    C.甲、乙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乙将承租的房屋退还给甲
    D.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答案:D
    解析:
    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选项ABC中所述事实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选项D所述事实必然能到来。

  • 第15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考上大学,甲将其小提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后甲因善意第三方丙出价甚高,便将该小提琴出售于丙,且钱货两清。乙考上大学后,向甲求购小提琴未果而引发纠纷。对此,乙可以请求( )。

    A.甲和丙负连带责任
    B.丙返还该小提琴
    C.丙承担违约责任
    D.甲赔偿乙所受损失

    答案:D
    解析:
    甲、乙之间签订的是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乙考上大学后,买卖合同的条件成立,合同生效,乙有权要求甲交付小提琴。甲未向乙履行交付义务,应对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因不能得到小提琴而遭受的损失。

  • 第16题: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辆汽车,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的权利的行使基于汽车的全部
    B:汽车被剐蹭,乙可以要求赔偿
    C:在按份共有期间,丙不能要求把其份额转让
    D:汽车的管理费用如无其他约定,由甲、乙、丙按其份额比例承担

    答案:C
    解析:
    按份共有人可以将其份额分出或转让。

  • 第17题:

    甲向乙借款2万元,并约定一年后由甲的儿子丙向乙偿还借款。一年后丙未能按约定履行债务。据此,谁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 A、甲
    • B、丙
    • C、甲或丙
    • D、甲和丙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共有人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丙的汽车一辆,约定先交车后付款,丙交车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和乙按照出资的多少向丙交款
    • B、甲和乙按照约定向丙交款
    • C、甲和乙对车款进行均分
    • D、甲和乙负连带交付车款的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7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该车,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其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归丙所有,且只有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
    • B、归乙所有,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 C、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 D、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 C、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
    • D、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B

    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

    归丙所有,但甲应赔偿乙的损失

    D

    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正确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甲尚未交付该车,因此所有权尚未转移给乙。之后甲又将该车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属于有权处分而非善意取得,所有权转移给丙。同时,乙对该车不享有所有权,丙侵害的只是债权。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乙只能请求合同相对方甲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向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B

    归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

    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D

    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正确答案: B
    解析:
    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乙有权基于买卖合同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乙便赠与甲2万元。同时又约定,如果乙今年的庄稼收成不好,则不必赠与。合同订立后,甲的儿子考上了大学,但由于天旱,乙的庄稼颗粒无收。甲要求乙履行赠与义务,但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

    合同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B

    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C

    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

    D

    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下列买卖合同中,应由乙承担风险的是(  )。
    A

    甲将一批大米交给丙运输,甲听说丙起运后不久部分大米被海水浸泡,在丙运至目的地之前,甲于3月1日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将全部大米出卖给乙,合同订立前,甲告知乙部分大米被浸泡的事实,乙同意购买

    B

    甲、乙约定甲将一头牛交给乙试用,价款5000元,试用期1个月,乙试用半个月后,乙将该牛出租给丙,约定租期6个月,丙使用期间,该牛因雷击死亡

    C

    甲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乙分5年支付价款,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所有权。甲将汽车交付给乙后不久,该汽车在地震中毁损灭失

    D

    甲将房屋出卖给乙,约定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风险由乙承担,甲将房屋建好后,尚未向乙交付房屋,房屋因泥石流毁损灭失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在途货物买卖,若当事人未约定风险负担的规则,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卖合同解释》第13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项,《买卖合同解释》第41条第2款规定,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乙的出租行为应视为乙认可试用买卖,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并且甲已经相当交付买卖标的物,风险应由乙承担。
    CD两项,《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