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甲在食用了食品生产厂乙生产的火腿肠后腹部不适,后经医院诊断患上肠炎。甲请求乙赔偿医疗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1年B.2年C.3年D.20年

题目

学生甲在食用了食品生产厂乙生产的火腿肠后腹部不适,后经医院诊断患上肠炎。甲请求乙赔偿医疗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1年

B.2年

C.3年

D.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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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之间为普通租赁,乙工厂租用甲租赁公司的淀粉加工设备,后乙工厂厂房遭逢地震导致厂房坍塌,淀粉加工设备毁损。则:( )查看材料

    A.乙工厂应承担设备毁损的责任
    B.乙工厂得解除租赁合同,但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C.乙工厂得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D.乙工厂不得解除租赁合同,但得请求损害赔偿

    答案:B
    解析:
    租赁的淀粉加工设备因地震发生倒塌,损失应由出租人甲租赁公司承担,因为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导致的设备毁损风险应由设备所有人即甲租赁公司承担。由于设备毁损导致承租人乙工厂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乙工厂享有合同解除权。同时,由于毁损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工厂不得请求损害赔偿。故本题答案为B。

  • 第2题: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A:警察丙在街上值班时看见甲在殴打乙,遂上前制止,争扯中丙的手表不慎被弄坏,于是丙请求乙赔偿手表
    B:甲将摩托车借与乙,后乙病故,乙之子丙以为该车是乙的遗产,对其进行维修,后甲向丙索要摩托车,丙遂请求甲支付维修费用
    C:甲帮外出的邻居乙保管电视机,后甲为牟利将该电视机自行售给丙,乙回来后甲谎称电视机毁坏被弃,乙知晓真相后要求甲赔偿,甲请求乙支付交易费用
    D:甲见隔壁乙家失火,恐火蔓延至自己家,遂奋勇上前扑火,未能灭火,却烧伤手臂,花去医药费2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对无因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定义务,是指法律上直接规定的义务,既包括因民法上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也包括因其他法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A项中警察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丙制止甲殴打乙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的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B中丙误将甲的摩托车当作自己的摩托车而进行修理,属于误信管理,尽管从客观效果上使他人受益,但在主观上并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故不应成立无因管理。C项中甲无权处分乙的电视机,依题意属于纯谋私利,无为乙的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故不成立无因管理。D项中,甲扑火的行为虽有怕火灾蔓延至自己家的顾虑,但扑火的直接目的仍是为了乙的利益,属于为双方共同利益而进行的管理行为,尽管救火目的没有达到,但并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因此,A、B、C项当选。

  • 第3题:

    消费者张某因使用下列产品遭受人身严重损害,在请求赔偿时的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公司销售乙公司生产的存在缺陷的产品,张某要求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和两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B.张某购买甲公司销售乙公司生产的存在缺陷的产品后,乙公司因并入丙公司而解散,则张某只能向甲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C.张某在甲网站购买了乙公司经销的健身器材,在甲网站能够提供乙公司相关资料的情况下,张某不能再要求甲网站承担责任
    D.张某在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柜台上购买了食品,现因租期未满,张某不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在A选项中,并不具备甲公司“明知”的责任要件,因此不能要求其承担两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责任,A错误。 B选项考查的是责任主体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消法》第41条规定:张某既可以向销售者甲公司、也可以向合并后的丙公司要求缺陷责任的承担,B错误。 C选项显然在考查网购问题。《消法》第44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选项未能排除“明知”的情形,是错误的。 D选项涉及到柜台租赁责任承担问题。《食品安全法》第13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柜台出租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显然,D选项以“租期未满”为由否定出租者的责任,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特别规定,是错误的。

  • 第4题:

    下列情形中,消费者因使用产品遭受人身损害,在请求赔偿时既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也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的是()。

    • A、甲公司销售乙公司生产的存在缺陷的产品
    • B、消费者购买甲公司生产的产品后,甲公司因并入乙公司而解散
    • C、甲公司使用乙公司的营业执照销售产品
    • D、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柜台进行销售,租期未满

    正确答案:A,C

  • 第5题:

    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

    • 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
    • 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
    • C、甲说,如不购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
    • 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

    正确答案:D

  • 第6题:

    甲去朋友乙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一周后,乙将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乙不愿返还,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
    • B、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
    • C、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保管人
    • D、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

    正确答案:D

  • 第7题:

    个体户甲某的朋友乙某借用甲某的营业执照,租用了某商场的柜台,销售某厂生产的榨汁机。消费者丙某购买后在使用过程中刀片飞出割伤了其妻丁某,丁某有权向那些主体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 A、甲某
    • B、乙某
    • C、商场
    • D、生产厂家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学生甲在食用了食品厂乙生产的火腿肠后腹部不适,后经医院诊断患上肠炎,甲请求乙赔偿医疗费的诉讼有效期为( )

    • A、1年
    • B、2年
    • C、3年
    • D、20年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学生甲在使用了食品生产的火腿肠后腹陪不适,后经医院诊断患上肠炎。甲请求乙赔偿医疗费的诉讼失效期间为()。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去朋友乙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一周后,乙将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乙不愿返还,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

    B

    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

    C

    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保管人

    D

    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A选项所说的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利益,题面交代材料表明乙不是为了甲的利益而保管手机,而是为了自用而未通知甲。同理,B选项中认为乙为善意占有人不能成立。C选项中认为乙是保管人亦不能成立。乙的行为构成恶意占有,因此应赔偿甲所受到的损失。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11题:

    多选题
    乙女与甲男婚后多年未生育,后甲男发现乙女因不愿生育曾数次擅自中止妊娠,为此甲男多次殴打乙女。乙女在被打住院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甲男以生育权被侵害为由提起反诉,请求乙女赔偿其精神损害。法院经调解无效,拟判决双方离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法院应支持乙女的赔偿请求

    B

    乙女侵害了甲男的生育权

    C

    乙女侵害了甲男的人格尊严

    D

    法院不应支持甲男的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题中,甲男多次殴打乙女,属于家庭暴力,乙女可以此为由请求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
    BCD三项,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的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本题中,乙女擅自中止妊娠既不侵害甲男的生育权,也不侵害甲男的人格尊严,法院不应支持甲男的赔偿请求。

  • 第12题:

    问答题
    甲县食品厂生产的“红梅”牌火腿肠在周边地区颇受欢迎,销量很好,但“红梅”商标一直未申请注册。乙县食品厂生产的火腿肠使用的也是未注册的“虹梅”商标。2003年 6月,某市副食品商场与乙县食品厂签订了购买1000根火腿肠的合同,火腿肠上注明了生产厂家和地址,但货物上架后,购买者极少。副食品商场于是找乙县食品厂提出退货还款,认为乙县食品厂假冒他人商标,以欺诈方式签订合同,故合同无效。  问:(1)乙县食品厂使用“虹梅”牌商标是否构成对甲县食品厂的商标侵权?  (2)副食品商场能否以欺诈确认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甲到乙医院做手术,手术过程中因医生使用的高频电刀漏电将甲烧伤。经查,该批设备是乙医院从丙公司购买的,该批产品已多次出现此类事故。对甲的损害,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甲可以向乙医院请求赔偿
    B.甲可以向丙公司请求赔偿
    C.乙医院赔偿后,有权向丙公司追偿
    D.乙医院可以免责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9条的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根据该条规定,这种因医疗器械造成的损失,甲既可以向丙公司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乙医院请求赔偿。而在乙医院赔偿后,其有权向生产者丙公司进行追偿。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 第14题:

    甲在某饭店吃饭时,将手机遗忘在座位上,店主乙发现后没有联系失主,而是换卡自用。一个月后,乙将手机丢失。后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
    B、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
    C、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保管人
    D、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占有的保护效力。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利益,这里乙并非为了他人利益。所以选项A错误。乙并非善意占有,而是恶意占有,所以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乙并非保管人,这里是乙将甲的遗忘物据为已有,是恶意的占有。所以选项C错误。

  • 第15题:

    甲被乙饲养的藏獒咬伤,花费医疗费数千元,向乙索赔未果,无奈诉至法院。在诉 讼中,乙提出藏獒咬人是因为丙用石块砸它,因此法院将丙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法院追加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作法正确吗?为什么?
    2.如果经法院调解,乙赔偿甲2000元医疗费,甲、乙签收调解书后,丙拒绝签收,该调解书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3.如果经法院调解,经丙同意后,丙赔偿甲2000元医疗费,甲、乙签收调解书后,丙拒绝签收,该调解书是否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如果经法院调解,丙赔偿甲2000元医疗费,甲、乙、丙三人签收调解书后,丙能否提起上诉?


    答案:
    解析:
    1.法院追加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作法正确。本案中,丙对甲、乙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本案的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一旦法院判决甲需对乙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有权请求丙对其用石块砸藏獒向甲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可以追加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调解规定》第15条规定,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因此本案中,法院调解乙赔偿甲2000元医疗费,丙既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义务,其不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3.该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民事诉讼法意见》第97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4.丙不能提起上诉。调解书一经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 第16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继承人乙继承了一幅字画,为报答好友的友情,便将该画赠给了好友。后甲出现并撤销了死亡宣告。对于该字画,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可以请求丙返还
    • B、甲可以请求乙返还
    • C、甲可请求乙按该画的市价赔偿
    • D、甲可以请求乙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

    • 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学生甲在使用了食品生产的火腿肠后腹陪不适,后经医院诊断患上肠炎。甲请求乙赔偿医疗费的诉讼失效期间为()。

    • A、1年
    • B、2年
    • C、3年
    • D、4年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学生甲在食用了食品加工厂乙生产的火腿肠后腹部不适,后经医院诊断患上肠炎。甲请求乙赔偿医疗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1年
    • B、2年
    • C、3年
    • D、20年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  )[2013年真题]
    A

    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

    B

    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

    C

    甲说,如不购买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

    D

    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通意见》第69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胁迫具有如下构成要件:①故意预告实施危害。②对方因此陷入恐惧。③对方因恐惧作出意思表示。④胁迫具有不正当性。胁迫的不正当性主要包括三种:a.目的不正当;b.手段不正当;c.目的与手段结合的不正当。
    A项,甲的目的、手段均具有正当性,但甲要求出借1万元与乙构成犯罪两者间不具备正当的关联,甲无权以举报乙犯罪来要求借款,因此甲构成胁迫。
    B项,甲的目的是购买藏獒,此目的是正当的,但是甲要求乙出卖藏獒与举报乙犯罪两者间不具备正当的关联,甲无权要求买卖,因此构成胁迫。
    C项,甲采取公开隐私的行为属于手段不正当,构成胁迫。
    D项,甲被乙撞伤,要求取得医疗费,其目的具有正当性;甲的手段是举报乙醉酒驾车,并没有对其要挟,其手段具有正当性。目的与手段具有正当的关联,因此甲对乙不构成胁迫。

  • 第21题:

    单选题
    学生甲在食用了食品厂乙生产的火腿肠后腹部不适,后经医院诊断患上肠炎,甲请求乙赔偿医疗费的诉讼有效期为( )
    A

    1年

    B

    2年

    C

    3年

    D

    20年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网站经乙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而移除被控侵权的小说《流星》,后证实乙指控侵权不实,小说《流星》上传人丙就因此遭受的损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

    由乙承担赔偿责任,甲网站不承担责任

    B

    有甲网站承担赔偿责任,乙不承担责任

    C

    由甲网站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

    由乙承担赔偿责任,甲网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学生甲在食用了食品加工厂乙生产的火腿肠后腹部不适,后经医院诊断患上肠炎。甲请求乙赔偿医疗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

    1年

    B

    2年

    C

    3年

    D

    20年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了特殊诉讼时效,即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