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1月9日的董事会决议属于()。A.无效决议B.可撤销决议C.待生效决议D.民事协议E.有效决议 ”相关问题
  • 第1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共5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为持有1%表决权的小股东,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的1/2

    C.该决议可撤销,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

    D.该决议无效,丁如果持有的股权达到10%,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正确答案:ACD
    根据《公司法》第112条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由此可见,董事会决议的效力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二是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选项C和选项D不是董事会决议效力的条件,是错误的。本题中,华胜股份有限公司共有9名董事,董事会会议须有5名董事出席,但通过决议所需的半数表决票是以全体董事数为基数的,而不是以出席董事数为基数的,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该决议违背了《公司法》第ll2条的规定,属于无效的协议,但公司法对于股东会决议的无效请求,并未规定股东的持股比例,即任意股东可以提出,故D错误。

  • 第2题: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而无效。(  )


    答案:错
    解析: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 第3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B.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C.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D.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第4题: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该决议( )。

    A 效力待定

    B 可撤销

    C 有效

    D 无效


    参考答案:B

  • 第5题:

    关于股东大会、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有资格提起决议不成立或无效之诉的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
    B.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C.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股东仍可以请求撤销
    D.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答案:A,B,D
    解析: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