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1年10月25日售给外地乙公司产品一批,价款总计200000元(假设没有现金折扣事项),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000元(假设不作为计税基数)。甲公司于2001年11月1日收到乙公司签发并承兑汇票一张,票面利率为8%,期限为3个月。2002年2月1日票据到期日,乙公司未能偿付票据本息,则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假定2002年1月份的票据利息尚未确认)为( )。
A.借:应收账款 240000
贷:应收票据 240000
B.借:应收账款 244800
贷:应收票据 240000 财务费用 4800
C.借:应收账款 244800
贷:应收票据 243200 财务费用 1600
D.借:应收账款 243200
贷:应收票据 243200
第1题:
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A产品一批,销售价款为150 000元,税款为25 500元,甲公司规定现金折扣的条件为“1/10,N/30”,乙公司在第15天付款。甲公司收到货款时,应确认的财务费用是( )元。
A.1 500
B.1 755
C.0
D.255
第2题:
第3题:
1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7年8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产品标价100000元,因属于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了鼓励乙公司及早还款,还规定了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的现金折扣条件:2/10、1/20、n/30。假定甲公司8月15日收到该笔销售价款,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元。
A.103194
B.103500
C.129320
D.134000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