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9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433.75B.440.75C.450.50D.462.50

题目

甲公司2009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433.75

B.440.75

C.450.50

D.4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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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201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5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经税务机关核实的2009年度亏损额为380万元,该公司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125

    B30

    C165

    D39.6


    正确答案:B

  • 第2题:

    2010年度甲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 )万元。

    A.1737.50

    B.1750.00

    C.1762.50

    D.1787.50


    正确答案:A
    生产设备W:
    2009年年末账面价值=6300万元
    2009年年末计税基础=7200万元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00万元
    2010年年末账面价值=6300-700=5600(万元),小于可收回金额,不计提减值准备。
    2010年年末计税基础=8000-8000/10×2=64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80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00/10-700=100(万元)。
    专利权S:
    2009年年末账面净值=2000-2000/10×6/12=19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440,计提减值准备460万元,计税基础=190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60万元。
    因无形资产已摊销0.5年,故剩余使用年限为9.5年,但根据9.5年摊销无法得出答案,这里先根据按剩余使用寿命为9年进行计算。
    2010年年末账面价值=1440-1440/9=128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800万元,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2010年年末计税基础=17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700-1280=42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0/10-1440/9=40(万元)。
    固定资产H:
    调整后:
    2009年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5700-950=475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4000万元,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50万元,计税基础=475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50万元。
    2010年年末账面价值=4000-4000/5=3200(万元)
    2010年年末计税基础=4750-5700/6=38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800-3200=60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700/6-4000/5=150(万元)
    存货:
    2010年年末账面价值=1800-90=1710(万元),计税基础=180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万元。
    则应纳税所得额=7050-50+(230-80)-100-40-150+90=6950(万元),应交所得税=6950×25%=1737.5(万元)。
    注:若专利权按9.5年摊销,则专利权S:
    2010年年末账面价值=1440-1440/(10-0.5)=1440-151.58=1288.42(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800万元,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2010年年末计税基础为17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700-1288.42=411.58(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0/10-1440/9.5=48.42(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7050-50+230-80-100-48.42-150+90=6941.58(万元),应交所得税=6941.58×25%=1735.40(万元)。

  • 第3题:

    甲公司2018年应交所得税为100万元,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8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期金额为()万元。

    A.100

    B.128

    C.72

    D.28


    B

  • 第4题:

    甲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21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7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当年按税法核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实发工资为20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2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数为40万元,年末数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初数为25万元,年末数为35万元。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3)编制甲公司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5)编制甲公司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甲企业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10-70 20=16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纳税,因此应该作纳税调减;按税法核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实发工资为200万元,不需要作纳税调整;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20万元为 税款滞纳金支出,按照税法规定不能从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 (2)甲企业2010年度应交所得税额=160?25%=40(万元)(3)借:所得税费用40   递延所得税资产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4)甲企业2010年的净利润=210-40=170(万元)(5)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40  贷:所得税费用40

  • 第5题:

    1、甲公司2019年应交所得税为100万元,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8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期金额为()万元。

    A.100

    B.128

    C.72

    D.28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