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因资不抵债拟向法院申请破产,同时聘请当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破产中的事务。律师事务所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了解到以下事实:(1)该企业为原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2)该企业债权人之一甲公司因追索200万元货款而在2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既无其他被告,也没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目前尚在审理之中;(3)该企业欠当地商业银行货款 300万元,货款时曾提供一套设备作抵押,该设备价值380万元;(4)该企业目前占有的财产有:厂房、土地使用权、生产原料、机器设备、专利权以及承租来的仓库三间。(5)该企业已资不抵债达2000万元。
在本案中( )有权提出破产申请。
A.该国有企业的债权人
B.作为债务人的该国有企业
C.该国有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D.该国有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政府
E.该国有企业的监察部门
第1题:
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第2题:
第3题:
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甲律师事务所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管理人
第4题:
第5题:
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错误的是()。
A.甲律师事务所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有权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千叶公司的营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