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某外商投资企业2000年为获利年度,2003年亏损20万元, 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2005年3月份该企业分立为甲、乙两个企业,资产划分比例为6: 4。乙企业2005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当年购进国产设备价税合计金额40万元。乙企业2005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不考虑地方所得税)A.4.8B.9.6C.11.2D.19.2

题目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某外商投资企业2000年为获利年度,2003年亏损20万元, 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2005年3月份该企业分立为甲、乙两个企业,资产划分比例为6: 4。乙企业2005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当年购进国产设备价税合计金额40万元。乙企业2005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不考虑地方所得税)

A.4.8

B.9.6

C.11.2

D.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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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10年以上,有关年度应纳税所得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不考虑地方所得税):

    年 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应纳税所得额 -100 -50 70 -50 140 150 300 -50 -150 500

    该企业10年共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

    A.67.5万元

    B.75.5万元

    C.78.0万元

    D.56.5万元


    正确答案:A
    测试考生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10年以上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规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熟悉。本题中的企业第1、2年经营都是亏损,按照规定,首先要进行亏损弥补,确定其获利年度,再根据免税2年、减半征税3年的优惠规定,计算出经营10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 第2题:

    中国居民企业A企业,2018年度境内外总所得为160万元。其中,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设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设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A企业当年度从乙国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设在乙国的分支机构的亏损不得在境内盈利中抵减但可以在他国盈利中抵减
    B.A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60万元
    C.A企业未能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为240万元
    D.A企业当年来自乙国的未弥补亏损允许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无限期结转弥补
    E.A企业当年来自乙国的未弥补亏损允许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结转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答案:C,D
    解析:
    选项A,境外亏损不得在境内或他国盈利中抵减。选项B、C,其发生在乙国分支机构的当年度亏损额300万元,仅可以用从该国取得的利息60万元弥补,未能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240万元,不得从当年度企业其他盈利中弥补。因此,相应调整后A企业当年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为: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甲国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400(万元)。选项D,A企业当年度境外乙国未弥补的非实际亏损共240万元,允许A企业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无限期结转弥补。

  • 第3题:

    中国境内A居民企业2019年度境内外净所得为160万元。其中,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设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设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A企业当年度从乙国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当年度境内、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解析:
     (1)A企业当年度境内外净所得为160万元,其发生在乙国分支机构的当年度亏损额300万元,仅可以用从该国取得的利息60万元弥补,未能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240万元,不得从当年度企业其他盈利中弥补。因此,相应调整后A企业当年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为: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甲国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乙国应纳税所得额=-240(万元);
      A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总额=400(万元)。
      (2)A企业当年度境外乙国未弥补的非实际亏损共240万元,允许A企业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无限期结转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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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设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2002年8月投产,经营期限20年,当年获利50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时间从2003年开始计算。2003年亏损10万元,2004年获利20万元,2005年亏损l0万元,2006年获利40万元,2007年获利50万元。2008年企业核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项目需要调整:

    (1)接受捐赠新设备一台价值20万元,计入待转资产价值,并已提取折旧4万元。

    (2)对境内居民企业投资取得股息5万元,已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与投资方相同。

    (3)2008年到期的应付未付款10万元,债权人始终没有要求偿还,并且无法与之取得联系。

    (4)该企业与境外关联咨询企业共同与境内客户签订合同并提供咨询服务,由该企业收取咨询费收入l6万元,从中分得60%,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漏记购买国债取得利息收入4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2万元。

    (提示:预提所得税税率l0%;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率24%。)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2002年至2007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逐项说明调整理由,并计算2008年该企业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

    (3)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
    (1)2002年至200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200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24%=12(万元)
    2003年和200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5年亏损不纳企业所得税。
    200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40-10)×24%×50%=3.6(万元)
    200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24%×50%=6(万元)。
    (2)逐项说明理由及计算2008年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
    ①接受捐赠新设备一台价值20万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境内投资取得股息5万元,可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③2008年到期的应付未付款l0万元,应计入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取得的咨询费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12万元(16× 60%一l6×60%×5%)。
    ⑤购买国债取得利息收入4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库券转让收益2万元应依法缴纳
    企业所得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08年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20-5+10+9.12+2:86.12(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6.12×25%=21.53(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1.53-3.75=17.78(万元)
    (3)境外咨询服务费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16×(1-5%)× 40%× l0%=0.61(万元)。

  • 第5题:

    在2019年年初,税务机关对某企业实施纳税检查,发现该企业申报的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存在问题,并依法调增其所得60万元,该企业2017年申报时被确认亏损80万元,2018年汇算清缴当年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则2018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10
    B.25
    C.30
    D.45

    答案:B
    解析:
    应纳企业所得税=(60-80+120)×25%=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