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50万元做生意,后来生意亏损80万元,甲有一栋房屋价值20万元,其他财产价值1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追要借款,甲却将自己的房子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表弟丙,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如果丙不知甲欠乙钱,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B.只有在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行使代位权C.若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D.不管丙是否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

题目

甲向乙借款50万元做生意,后来生意亏损80万元,甲有一栋房屋价值20万元,其他财产价值1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追要借款,甲却将自己的房子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表弟丙,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如果丙不知甲欠乙钱,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

B.只有在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行使代位权

C.若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

D.不管丙是否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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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正确答案:B
    《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C。该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D错误,B正确。

  • 第2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借期2年,甲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丙以50万元购买了甲的房屋,因为该买卖行为未经乙同意而无效。()


    参考答案:对

  • 第3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是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将自己的一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方为将车放在自家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押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正确答案:B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房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房屋抵押因未办理抵押权登记而未设立。质 押因质物未转移,而不生效力。因此,抵押权、质权均无效,B项正确。

  • 第4题:

    2008年7月,甲因房屋装修,欠乙10万元装修款。同年10月20日,甲向丙借款10万元,约定将甲的房屋抵押给丙,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12月1日,甲又向丁借款20万元,约定将该套房屋抵押给丁,并于次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合同还约定,甲到期不向丁偿还借款的,房屋即归丁所有。2009年1月12日,甲又向戊借款20万元,约定将该套房屋抵押给戊,并于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病死亡,除了该套房屋之外,没有留下其他财产,也无其他债务。该房屋经过拍卖,获得价款50万元。这50万元应如何在甲的四个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 )。

    A.乙10万元,丙10万元,丁20万元,戊10万元

    B.乙0元,丙10万元,丁20万元,戊20万元

    C.乙5万元,丙5万元,丁20万元,戊20万元

    D.丁独得50万元,乙、丙、戊均为0元


    正确答案:C
    C。解析:《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10.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5题:

    甲、乙两人因故互换房屋产权,经评估部门确认,甲的房屋价值100万元,乙的房屋价值80万元。计算甲、乙各自应纳的契税?(契税税率3%)


    答案:税法规定,进行房屋产权交换时,由补差价一方纳税,所以甲不需要纳税,乙需纳税。乙应纳税额=(100-80)*3%=0.6(万元)

  • 第6题:

    甲公司用房屋换取乙公司的专利,甲公司的房屋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但甲公司未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交换日,甲公司房屋账面原价为120万元,己提折旧20万元,公允价值110万元,乙公司专利账面价值10万元,无公允价值,甲另向乙支付30万元。假设不考虑资产交换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问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10万元
    B.甲公司换入的专利的入账价值为130万元
    C.甲公司换入的专利的入账价值为140万元
    D.乙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130万元
    E.乙公司换入的房屋入账价值为120万元

    答案:C,D
    解析:
    甲公司以投资性房地产与乙公司无形资产交换,交换双方资产均为非货币性资产,涉及补价,30÷(110+30)=21%小于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DR:无形资产——专利 140 (110+30)
    CR:其他业务收入 110
    银行存款 30
    同时:
    DR:其他业务成本 100
    CR:投资性房地产——净值 100(为方便起见)
    乙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DR:银行存款 30
    投资性房地产 110
    CR: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0(方便起见)
    营业外收入 130

  • 第7题:


    甲因生意之需向乙借款30万元,并以自己价值50余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流动资金不足,又向丙借8万元以解燃眉之急。甲同样欲以其房屋作担保,但遭到抵押权人乙的反对。无奈之下,甲只好将自己的汽车质押给丙。丙将这辆价值1 0余万元的汽车放在家中后,唯恐遭人盗窃,整天提心吊胆,于是在几天后便与甲商量:质押关系依旧在,但车请甲开回去。甲遂又将汽车取回。后来,甲生意失败,到期无法偿还欠乙的30万元借款,而此时,欠丙的8万元也已到期,但甲手头拮据,也同样无法清偿。


    【问题】


    1.乙对甲房屋的抵押权是在何时设立的?


    2.甲将车开回去后,丙对汽车是否还享有质权?


    3.乙、丙应当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



    答案:
    解析:

    1.(1)乙对甲房屋的抵押权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起设立。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1)甲将车开回去后,丙对汽车不再享有质权。


    (2)依照《物权法》的规定,质押的设立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生效要件,甲在一开始将汽车交付给丙,成立物权法上的质押,但后来甲、丙约定将车归还给甲而仍保持质押关系,这与质押的本质相违背,是无效的。


    3.(1)甲、乙之间的抵押担保有效,乙可以依其抵押权向法院请求对该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折价以实现其对甲的30万债权。


    (2)甲、丙之间的质押担保无效,丙对甲的汽车不具有质权,故对于甲的8万元债务,丙只能主张一般的债务清偿。


  • 第8题:

    甲省某运动员2019年5月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奖励地处甲省的房屋一栋,该房屋市场价值40万元,甲省契税税率为5%;同月,某单位奖励其乙省住宅一套,该房屋市场价值60万元,乙省契税税率为4%。该运动员将甲省自有房产一栋出售,价值60万元,又将另一套甲省两室住房(价值60万元)与公民张某换成甲省两处一室住房,并支付差价20万元。该运动员将甲省一栋房产捐赠给希望工程用于教学,价值50万元。
    该运动员与张某交换房屋的税务处理是( )。

    A.不缴纳契税
    B.缴纳契税1万元
    C.缴纳契税2万元
    D.缴纳契税3万元

    答案:B
    解析:
    房屋交换是指房屋住户、用户、所有人相互之间交换房屋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行为。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20×5%=1(万元)。故选项B正确。

  • 第9题:

    甲与乙交换一套房屋,甲的房屋价值70万元,乙的房屋价值100万元,由甲向乙支付房屋差价30万元。已知契税税率3%,则甲应纳契税( )。

    A.0
    B.0.9万元
    C.0.21万元
    D.0.3万元

    答案:B
    解析:
    房屋所有权交换,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甲应纳契税=30×3%=0.9万元。

  • 第10题:

    某企业以价值100万的财产分别向甲乙两个保险公司投保50万元和150万元的企业财产险,保险期间内发生火灾企业损失80万元。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甲乙公司分别承担的赔款金额是()

    • A、甲20万元、乙60万元
    • B、甲60万元、乙20万元
    • C、甲40万元、乙40万元
    • D、甲50万元、乙30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地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拥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末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地-辆价值6万元地"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到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地效力如何()
    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企业以价值100万的财产分别向甲乙两个保险公司投保50万元和150万元的企业财产险,保险期间内发生火灾企业损失80万元。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甲乙公司分别承担的赔款金额是()
    A

    甲20万元、乙60万元

    B

    甲60万元、乙20万元

    C

    甲40万元、乙40万元

    D

    甲50万元、乙30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向乙借款50万元做生意,后来生意亏损70多万元。甲有一栋房子价值18万元,其它财产价值1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追要借款,甲却将自己的房子作价一万元卖给了自己的弟弟丙,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如果丙不知甲欠工钱,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

    B.只有在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以行使代位权

    C.不论丙是否知道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

    D.若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甲向乙借款20 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 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双方去办理登记时,由于登记机关违法不予受理,甲将房产证交给乙。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 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该抵押不能对抗第三人


     B。本题考质押与抵押的生效。

      《担保法》第41、42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案抵押适用第41条,属登记生效的情况,未登记则无效。又根据《担保法》第64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非移转占有不生效。B当选

     

  • 第15题:

    甲将价值6万元的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5万元。抵押期间,甲又将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因丙忘记关煤气,致使房屋着火,房屋贬值2万元。对此,乙享有何种权利?( )

    A.请求丙向其支付赔偿款1万元

    B.请求甲提前还款

    C.请求甲将房屋拍卖,并提存价款

    D.请求甲将丙赔偿给其的2万元予以提存


    正确答案:D
    D。解析:《担保法》第51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0条: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本题中,乙可以要求甲将2万元提存,也可以要求优先就2万元受偿。

  • 第16题:

    甲公司以一栋房屋换取乙公司一栋房屋,房屋契约写明:甲公司房屋价值5000万元,乙公司房屋价值3800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双方房屋价值与契约写明的价值基本相符。假设契税税率为5%,则()。

    A.乙公司为契税纳税人,应缴纳190万元契税

    B.甲公司为契税纳税人,应缴纳60万元契税

    C.甲公司为契税纳税人,应缴纳250万元契税

    D.乙公司为契税纳税人,应缴纳60万元契税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王某为女儿出国留学,向甲借款30万元,并将一套房屋质押给甲,并交付了房屋房产证。不久,王某向乙借款30万元,将该房屋为乙设立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来,王某又向丙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王某届时不能还款,变卖房屋所得价款丙享有优先于他人受偿的权利。王某届时未能偿还甲、乙、丙的借款,房屋变卖得款60万元,此外王某无其他财产。问这60万元应当如何在甲、乙、丙之间分配:

    A.甲30万元、乙30万元、丙0万元
    B.甲15万元、乙30万元、丙15万元
    C.甲20万元、乙20万元、丙20万元
    D.甲30万元、乙20万元、丙10万元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这是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质押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法律明定的权利,王某和甲质押房屋的行为违反了物权内容法定,甲对房屋不享有质权。优先受偿权系物权性质的权利,王某与丙关于丙对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约定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不具有物权效力,如果涉及到第三人,则丙对房屋的变价款不享有优先于王某一般债权人受到清偿的权利。王某为乙立抵押权的行为符合物权法定原则,乙为房屋的抵押权人,对房屋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综上,就变卖房屋所得的60万元,抵押权人乙享有优先受偿30万元的权利,剩余的30万元,由甲和丙按照债权比例受偿,各得15万元。本题惟一正确的答案为B选项。

  • 第18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订立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 6万元的 QQ车抵押给乙,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则乙可对()主张抵押权。

    A.房屋.QQ车均可以
    B.房屋.QQ车均不可以
    C.房屋可以,QQ车不可以
    D.房屋不可以,QQ车可以

    答案:A
    解析:
    抵押权的设立
    (1)抵押物为不动产(合同+登记):
    第一,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但此时抵押权未设立,债权人还未取得抵押权;
    第二,只有办理抵押权登记后,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债权人才能成为抵押权人。
    (2)抵押物为动产(合同):
    第一,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同时抵押权设立,债权人取得抵押权,成为抵押权人;
    第二,但未办理抵押权登记,该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19题:

    甲省某运动员2019年5月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奖励地处甲省的房屋一栋,该房屋市场价值40万元,甲省契税税率为5%;同月,某单位奖励其乙省住宅一套,该房屋市场价值60万元,乙省契税税率为4%。该运动员将甲省自有房产一栋出售,价值60万元,又将另一套甲省两室住房(价值60万元)与公民张某换成甲省两处一室住房,并支付差价20万元。该运动员将甲省一栋房产捐赠给希望工程用于教学,价值50万元。 该运动员出售自有房产应缴纳契税为( )万元。

    A.0
    B.2.4
    C.3
    D.2.5

    答案:A
    解析:
    契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故出售房产的人不是契税的纳税人,不交契税。故选项A正确。

  • 第20题:

    甲省某运动员2019年5月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奖励地处甲省的房屋一栋,该房屋市场价值40万元,甲省契税税率为5%;同月,某单位奖励其乙省住宅一套,该房屋市场价值60万元,乙省契税税率为4%。该运动员将甲省自有房产一栋出售,价值60万元,又将另一套甲省两室住房(价值60万元)与公民张某换成甲省两处一室住房,并支付差价20万元。该运动员将甲省一栋房产捐赠给希望工程用于教学,价值50万元。
    该运动员接受乙省奖励房屋的税务处理是( )。

    A.不缴纳契税
    B.缴纳契税1.2万元
    C.缴纳契税1.92万元
    D.缴纳契税2.4万元

    答案:D
    解析: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60×4%=2.4(万元)。故选项D正确。

  • 第21题:

    承包商甲去外地做生意,向承包商乙借款5万元,为表示信用。甲将一仓库交给乙使用。双方言明,利息与房租冲抵,一旦借款返还,乙即退还房屋。乙对甲的房屋享有的权利是()。

    • A、抵押权
    • B、质押权
    • C、承租权
    • D、借用权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问答题
    甲与乙结婚后打算做生意,妻子乙因与甲在经营方面意见不和,与丈夫书面约定:丈夫的生意与家庭无关,家庭存款全部由乙掌管。2009年甲以自己的名义向朋友丙借款十万元做生意。甲的生意刚有起色便遭遇行情变化,2010年之后甲的生意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2年债务到期后,丙开始向甲催还借款,甲称自己无力偿还,丙要求甲与乙共同偿还,甲拿出与妻子乙的财产约定协议,证明自己的生意与妻子无关,而丙对此并不知情。丙见索要借款无望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乙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若甲乙之间的约定是在甲生意亏损之后所做,那么该约定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若甲乙之间的约定是甲生意亏损之后所做,该约定对之前的债务没有效力,只能对之后产生的债务有效力。所以,对于本案来说,对丙没有效力,应当以甲乙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3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2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和质押的生效要件问题。房屋抵押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为生效要件,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无效。车辆质押以交付为生效要件,未交付的,质押无效。故本题应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