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期间丰达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后,( )A.修理厂应当返还汽车B.修理厂是有担保的债权人,所以不能申报债权C.修理厂与丰达公司之间的诉讼中止D.丰达公司的管理人可以决定解除与修理厂之间的合同E.丰达公司的管理人可以取回被留置的汽车

题目

在诉讼期间丰达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后,( )

A.修理厂应当返还汽车

B.修理厂是有担保的债权人,所以不能申报债权

C.修理厂与丰达公司之间的诉讼中止

D.丰达公司的管理人可以决定解除与修理厂之间的合同

E.丰达公司的管理人可以取回被留置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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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故意向债务人清偿债务,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视为其没有清偿债务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D.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该中止一直持续到破产程序终结

    E.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以外的法院提起


    答案:ABC
    考点: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处理。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至于有关债务人的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则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

  • 第2题:

    飞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关于此前以飞龙公司为被告已经受理但未审结的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终结诉讼,移交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审理
    B.应终结诉讼,债权人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C.应中止诉讼,管理人接管后,继续进行
    D.应中止诉讼,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后,继续进行

    答案:C
    解析:
    。考查破产程序。法律依据为《企业破产法》第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第3题:

    2、张昕系心田公司员工,2017年6月15日因工伤住院,住院期间医疗费和护理费均有心田公司垫付,但因伤势较重,久未治愈。2018年7月,心田公司一次性向张昕支付20万赔偿金后就停止了费用垫付。张昕认为心田公司赔偿金额过低,于2018年8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40万。2018年底,心田公司经营不善,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申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心田公司破产管理人可以要求张昕返还公司支付的医疗费

    B.心田公司破产管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心田公司支付20万赔偿金的行为

    C.张昕在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其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

    D.法院裁定受理心田公司的破产申请后,张昕提起的诉讼应中止审理


    B

  •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法院受理了申请,法院受理之日甲公司的下列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有:
    A:甲公司所有的厂房,已抵押给某银行
    B:甲公司为逃避债务隐匿的高档轿车一辆
    C:甲公司所有的卡车,由于未付修理费被某修理厂留置
    D:破产申请受理前8个月甲公司向某公司无偿转让的设备

    答案:A,B,C
    解析:
    B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3条规定。C选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4条“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的规定。刘某因为交通肇事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假,但是交通肇事犯罪是过失犯罪,非故意犯罪。所以只要刘某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就可以担任管理人。A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2条第1款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规定,所以正确。D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4条的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可知,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论其上是否有担保物权,均为债务人财产,所以AC选项正确。根据第33条,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该财产自始为债务人财产,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第31条,D选项的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在管理人申请撤销并经法院判决撤销前,不属于甲公司财产,所以D选项不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根据以上条款可知,AD选项中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BC选项中的费用属于共益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4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只要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都属于破产债权,不论该债权是否有担保物权担保,所以C选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根据该款规定,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对债务人并不享有确定的债权,当然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即使对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债务人承担的合同义务如不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而是以提供劳务或不作为为内容,也不属于破产债权。B选项中虽然未明确乙公司是否已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付款),不过不论乙公司是否付款,乙公司对湘江公司的债权都不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而是以提供加工服务为内容,都不属于破产债权,所以B选项不正确。破产债权须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属于破产债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95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只有债务人可以提起和解程序,债权人不能提起,因此A选项不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0条的规定可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因此B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不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提起破产重整程序,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重整;重整期间,发生法定条件的,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重整程序发动后,不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不能申请破产清算。所以C选项不正确。

  • 第5题:

    共用题干
    卓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销售孕婴系列乳品。为了扩大规模,2008年2月1日,卓力公司向恒达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2008年9月,由于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卓力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向恒大公司的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达公司催收两次无果。2010年3月6日,恒达公司以卓力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卓力公司破产。

    关于恒达公司破产申请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10日内进行审查,裁定是否受理
    B、恒大公司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卓力公司
    C、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的其他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D、对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恒达公司均可提出上诉
    E、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恒达公司的债务人卓力公司应当向恒达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及其撤回、受理。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所以选项A错误。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B正确。申请人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请求撤回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对于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对于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不适用这个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企业破产法》仅规定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但是没有限定必须由债权人的全体董事共同提出。一般情况下,应该是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所以选项E错误。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所以选项C错误。《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恒达公司是债权人,卓力公司是债务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不能让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恒达公司清偿债务,否则就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所以选项E错误。
    本题考核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决定更换管理人。所以选项C错误。
    本题考核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人应当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而非向法院)申报债权。所以选项B错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所以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