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收购一批烟叶,向农民支付收购价款50万元,并按收购价的10%支付了价外补贴;将该批烟叶运往乙加工厂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加工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加工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A.22.62 B.21.67 C.25.89 D.27.46

题目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收购一批烟叶,向农民支付收购价款50万元,并按收购价的10%支付了价外补贴;将该批烟叶运往乙加工厂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加工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加工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2.62
B.21.67
C.25.89
D.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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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92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54.36
    B.58.11
    C.67.12
    D.60

    答案:B
    解析: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00×10%)×(1+20%)×(1-12%)+7.44+12]÷(1-30%)×30%=58.11(万元)。

  • 第2题:

    2018年7月,甲企业从农户购入高粱一批,支付高粱总价款42万元。委托乙白酒加工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白酒35吨,乙加工厂收取加工费4.64万元(含税),代垫辅料1.16万元(含税)。乙加工厂无同类白酒销售价。 当月甲公司收回全部白酒,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为36.96万元
    B.乙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为42万元
    C.乙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加工费为5万元
    D.乙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加工费为5.8万元
    E.乙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16.13万元

    答案:B,C,E
    解析:
    选项A,购入高粱生产白酒,属于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购进高粱时不计算抵扣进项税,直接按购买价计入农产品材料成本中。选项D,加工费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成本,但是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增值税和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加工费=(4.64+1.16)/(1+16%)=5(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42+4.64/1.16+1.16/1.16+35×1000×0.5×2÷10000)÷(1-20%)=63.13(万元)
    乙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63.13×20%+35×1000×0.5×2÷10000=16.13(万元)

  • 第3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6.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62
    B.2.67
    C.2.89
    D.2.95

    答案:D
    解析:
    (1)甲企业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
      (2)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

  • 第4题:

    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92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51.19
    B.59.25
    C.59.81
    D.64.90

    答案:B
    解析: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00×10%)×(1+20%)×(1-10%)+7.44+12]÷(1-30%)×30%=59.25(万元)。

  • 第5题: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烟草的制造和销售,2019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收购晾晒烟叶,支付收购价款20万元,支付价外补贴2万元。
    (2)10月3日与乙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将购进的烟叶全部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10月5日甲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4.4万元。乙企业同类货物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6万元,10月20日甲企业提货,乙企业代收代缴了甲企业的消费税税额。
    (3)10月21日,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加工成甲类卷烟200标准箱,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400万元。
    已知:烟叶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3%,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56%和0.003元/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勾选认证。
    下列各项中,甲企业当月收购晾晒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为( )。

    A.20×20%=4(万元)
    B.20×(1+10%)×20%=4.4(万元)
    C.(20+2)÷(1+13%)×20%=3.89(万元)
    D.20÷(1+13%)×20%=3.54(万元)

    答案:B
    解析:
    (1)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照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2)应纳税额=价款总额×20%=收购价款×(1+10%)×20%=20×(1+10%)×20%=4.4(万元)。

  • 第6题: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烟草的制造和销售,2019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收购晾晒烟叶,支付收购价款20万元,支付价外补贴2万元。
    (2)10月3日与乙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将购进的烟叶全部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10月5日甲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4.4万元。乙企业同类货物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6万元,10月20日甲企业提货,乙企业代收代缴了甲企业的消费税税额。
    (3)10月21日,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加工成甲类卷烟200标准箱,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400万元。
    已知:烟叶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3%,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56%和0.003元/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勾选认证。
    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10月3日
    B.10月5日
    C.10月20日
    D.10月21日

    答案:C
    解析: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提货的当天。

  • 第7题: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烟草的制造和销售,2019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收购晾晒烟叶,支付收购价款20万元,支付价外补贴2万元。
    (2)10月3日与乙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将购进的烟叶全部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10月5日甲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4.4万元。乙企业同类货物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6万元,10月20日甲企业提货,乙企业代收代缴了甲企业的消费税税额。
    (3)10月21日,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加工成甲类卷烟200标准箱,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400万元。
    已知:烟叶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3%,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56%和0.003元/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勾选认证。
    下列各项中,关于甲企业销售甲类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正确的是( )。

    A.400×56%+200×250×200×0.003÷10000=227(万元)
    B.400×56%=224(万元)
    C.400×56%+200×250×200×0.003÷10000-26.4×30%=219.08(万元)
    D.400×56%+200×250×200×0.003÷10000-36×30%=216.2(万元)

    答案:D
    解析: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其已纳税款准予按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

  • 第8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 A、2.62万元
    • B、2.67万元
    • C、2.89万元
    • D、2.95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多选题
    位于市区的甲企业2014年12月收购烟叶,支付收购价款300万元并支付了价外补贴,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加工烟丝,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万元,当月全部加工完毕,甲企业全部收回。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则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甲企业应缴纳烟叶税66万元

    B

    甲企业应被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照7%的城建税税率计算

    C

    甲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应由乙企业在乙企业所在地的县城税务机关来代扣代缴

    D

    甲企业应被代收代缴城建税8.45万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1)甲企业应纳烟叶税=300×(1+10%)×20%=66(万元);
    (2)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照“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5%)执行;
    (3)甲企业应被代收代缴消费税=[300×(1+10%)×(1+20%)×(1-13%)+50]/(1-30%)×30%=169.08(万元),甲企业应被代收代缴城建税=169.08×5%=8.45(万元)。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

    2.62

    B

    2.67

    C

    2.89

    D

    2.95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X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甲企业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X5%=2.95(万元)。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

    2.62

    B

    2.67

    C

    2.89

    D

    2.95


    正确答案: C
    解析: 委托方甲企业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人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

  • 第12题:

    单选题
    2019年4月,甲烟草集团公司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支付不含税价款8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乙企业将该批烟丝加工成800箱甲类卷烟,当月加工完毕,甲公司将卷烟全部收回,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100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A

    181.09

    B

    932.73

    C

    1172.73

    D

    256.36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3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外购一批原木,取得生产者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将该批原木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62
    B.2.67
    C.2.89
    D.2.68

    答案:D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甲企业购入原木应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90%计入材料成本。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90% +1+5)÷(1-5%)×5%=2.68(万元)

  • 第14题:

    某市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农户手中购进烟叶一批,实际支付价款总额100万元,将该批烟叶运往乙烟丝加工厂委托其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加工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同时烟丝加工厂代垫辅助材料不含税价款4万元,烟丝加工厂向卷烟厂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乙烟丝加工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
    (2)将收回烟丝的20%直接销售给丙烟丝批发厂,收取不含税价款50万元。
    (3)将收回烟丝的80%加工成A牌卷烟200标准箱,销售给一家烟草专卖店180标准箱,不含税售价324万元,并向烟草专卖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余下20标准箱作为福利发给员工。
    (4)进口B牌卷烟100标准箱,支付境外成交价人民币220万元,抵达我国海关前发生运输费5万元,保险费2万元。
    已知:关税税率为20%,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1)中乙烟丝加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43.71
    B.52.29
    C.63.14
    D.49.54

    答案:B
    解析:
    烟叶的成本=100×(1+20%)×(1-10%)=108(万元)
    乙烟丝加工厂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108+10+4)÷(1-30%)=174.29(万元)
    乙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74.29×30%=52.29(万元)

  • 第15题:

    (2014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62
    B.2.67
    C.2.8
    D.2.89

    答案:D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5)÷(1-5%)×5%=2.89(万元)@##

  • 第16题:

    (2014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6.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2.62
    B.2.67
    C.2.89
    D.2.95

    答案:D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甲企业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

  • 第17题: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烟草的制造和销售,2019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收购晾晒烟叶,支付收购价款20万元,支付价外补贴2万元。
    (2)10月3日与乙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将购进的烟叶全部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10月5日甲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4.4万元。乙企业同类货物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6万元,10月20日甲企业提货,乙企业代收代缴了甲企业的消费税税额。
    (3)10月21日,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加工成甲类卷烟200标准箱,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400万元。
    已知:烟叶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3%,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56%和0.003元/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勾选认证。
    下列各项中,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计税依据为( )。

    A.20+2=22(万元)
    B.20+2+4.4=26.4(万元)
    C.36万元
    D.36+4.4=40.4(万元)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本题中已经给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所以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即可。

  • 第18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烟农处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款为100万元;
    (2)将库存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委托乙厂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已知该卷烟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00万元,乙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10万元。
    (3)领用收回的全部烟丝继续加工生产卷烟300箱;
    (4)当月卷烟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000万元。
    已知,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150元,比例税率为56%,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烟叶税税率为20%。价外补贴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卷烟厂委托加工烟丝,受托方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00×30%=60万元
    B.(100+10)÷(1-30%)×30%=47.14万元
    C.210×30%=63万元
    D.(100+10)÷(1+30%)×30%=25.38万元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 第19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6月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其3月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为50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收回烟丝后已经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120万元,烟丝消费税为30%。
      要求:计算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并说明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
      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120×30%=36(万元)。
      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处以甲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第20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收购金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 A、54.36
    • B、57.55
    • C、67.12
    • D、60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收购金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委托加工成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将该批烟丝运回甲企业仓库,发生运费24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A

    54.36

    B

    57.55

    C

    67.12

    D

    60


    正确答案: B
    解析: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00×10%)×(1+20%)×(1-13%)+8×(1-7%)+12]÷(1-30%)×30%=57.55(万元)。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A

    2.62万元

    B

    2.67万元

    C

    2.89万元

    D

    2.95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委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应由受托方计算代扣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比照计算,没有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本题核心考点在于确定委托加工的材料成本,运送加工所需材料支付的运费应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一批烟叶,烟叶成本为17.4万元,将其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A

    6.12

    B

    8.4

    C

    8.74

    D

    9.86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