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关于公开市场操作的规定。
第1题:
简述公开市场操作的概念和特点。
第2题:
简述公开市场操作的优点。
与调整法定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相比,公开市场操作有着下列优点:
①公开市场业务使中央银行能够随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经常性、连续性及试探性的操作,还可以进行逆向操作,灵活调节货币供给量
②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可以主动出击,不象再贴现政策那样,处于被动地位
③公开市场业务对货币供给量进行的是微调,不会像准备金率的变动一样产生震动效果。
第3题: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一般缓刑的规定。
第4题:
简述公开市场操作及其优点。
公开市场操作是指货币当局在证券市场上出售或购入财政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的证券,特别是短期国库券,用以影响基础货币和货币供应量的一种政策手段。中央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决定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方向,当中央银行认为金融市场资金短缺时就购人债券,增加流通中的现金或银行的准备金,从而增加基础货币和货币供应量;反之则卖出债券,以回笼货币,收缩信贷规模,减少货币供应量。公开市场业务的优点主要体现在: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可以直接调控银行系统的准备金总量,使其符合政策目标的需要;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可以掌握调控经济的主动权;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调整货币供给量具有精确性和灵活性等优点。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