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2017年度,甲公司实际发生工资薪金支出为8000万元,本期全部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8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第4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第5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6题:
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7题: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第8题: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9题: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第10题: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总额1.5%的比例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5%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16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17题: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13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2×14年度,甲公司计提工资薪金4800万元,实际发放4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超过部分应于实际发生时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18题: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
第19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一律按照工资薪金总额2.5%的比例扣除
第20题:
甲公司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当据实扣除
甲公司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除另有规定外,只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0万元
甲公司就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甲公司未能在2013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准予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21题: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22.5万元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第22题: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22.5万元
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第23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以后纳税年度也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