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一直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遂依法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B.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C.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D.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题目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一直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遂依法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

C.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D.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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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 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 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 以下哪些措施?(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 2年内行使权利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债权撤销权问题。撤销权与代 位权的区别是,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偾 权,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 利;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实施的有害债权人债权实 现的行为,这些行为主要是针对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 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以逃 避债务为目的的财产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费用可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之日起1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自债务 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撤销权人不行使撤销权 的,撤销权消灭。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 第2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请求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
    D.乙应当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D项对除斥期间的期限表述错误。

  • 第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B,C
    解析:
    (1)选项AB:甲公司“明示放弃”债权,是一种积极行为,而不是怠于行使债权,因此债权人应行使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3)选项D: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 第4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自行承担
    D: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其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 第5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的20万元欠款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乙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则(  )。
    A.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B.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C.乙公司行使权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向甲公司主张
    D.乙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否则解除合同


    答案:A,C
    解析:
    【精解】代位权和撤销权都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的范畴,但二者有别,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为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到期债权,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以积极的行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故选A项,排除B项。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甲公司承担,故选c项。不安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而乙公司未必属于先履行方,故排除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