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中国证监会接到举报,称某上市公司存在证券违法行为。证监会遂派工作人员王某前往该上市公司进行调查,王某向上市公司出示了证件及调查通知书,但上市公司以证监会只派王某一人调查为由,拒绝接受调查。后证监会又加派工作人员刘某,与王某一起前往上市公司进行调查,由于刘某在半个月前不慎将工作证遗失,同时怕单位领导批评,没有向单位说明工作证遗失一事,也未及补办。因此刘某不能向上市公司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件,上市公司以此为由再次拒绝接受调查。刘某只好回单位说明此事,拿到单位的工作证明后,才同王某进入上市公司,展开对该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行为的调查,但受到单位领导因对遗失工作证后隐瞒不报一事的严厉批评。 在王某、刘某经过调查后,查明该上市公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遂根据调查结果对上市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上市公司虽然不服处罚决定,但为了不影响其股票价格,向证监会申请不要对外公布该处罚决定,证监会便没有对外公布。后与该上市公司存在行业竞争关系的A公司得知王某、刘某调查上市公司一事,并打听到刘某因工作证遗失未报受到单位批评,知道刘某对上市公司存在不满情绪,于是多次请王某、刘某吃饭,并通过利益诱惑试图打听二人在调查过程中所知道的上市公司商业秘密,王某、刘某为贪图便宜,再加上刘某本身对上市公司拒绝接受调查一事存在不满情绪,便向A公司透露了上市公司的许多客户信息。 上市公司能否拒绝接受调查?
第6题:
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某上市公司M公司,2013年取得的收入如下: (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4500元;12月份取得税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36000元,M公司代付全部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2)担任N公司董事,每月取得税后董事费收入49800元,由N公司代付个人所得税税款。 (3)2012年1月份获得M公司授予的10000股本公司的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为5元/股。2013年9月,王某按照公司的规定行权,购买l0000股M公司的股票,购买当天M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11元/股。 (4)2013年出版一部长篇小说,1月份取得预付稿酬20000元,4月份小说正式出版,再次取得稿酬20000元;同年该小说在一家晚报上连载100次,每次稿酬420元。10月份将该小说手稿复印件公开拍卖获得收入l0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取得N公司的董事费收入,N公司每月需代付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第7题:
王某以其姓名在另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开户登记,进行个人股票买卖活动;
王某化名李某在另一家证券公司进行开户登记,买入并持有股票;
王某在成为该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前,将持有的5000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法转让;
王某因工作出色,受到某上市公司赞赏,该上市公司决定向王某赠送其公司股票,王某接受了。
第8题:
210
360
1760
1920
第9题:
0
2000
22000
24000
第10题:
20480
20384
22944
25184
第11题:
30
3495
3525
3913.33
第12题:
王某自2017年2月1日起,至少60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王某自2017年2月1日起,至少24个月内不得参与甲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王某自2017年12月26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得参与甲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王某自2017年12月26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某上市公司M公司,2013年取得的收入如下: (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4500元;12月份取得税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36000元,M公司代付全部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2)担任N公司董事,每月取得税后董事费收入49800元,由N公司代付个人所得税税款。 (3)2012年1月份获得M公司授予的10000股本公司的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为5元/股。2013年9月,王某按照公司的规定行权,购买l0000股M公司的股票,购买当天M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11元/股。 (4)2013年出版一部长篇小说,1月份取得预付稿酬20000元,4月份小说正式出版,再次取得稿酬20000元;同年该小说在一家晚报上连载100次,每次稿酬420元。10月份将该小说手稿复印件公开拍卖获得收入l0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取得股票期权的行权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第18题:
800元
640元
400元
320元
第19题:
432
208.8
223.2
2595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800元
640元
400元
320元
第23题:
公司经理张某于2019年3月离职,并于2019年10月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转让
董事王某于2019年4~12月期间转让的公司股份是其所持有甲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发起人李某于2019年4月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股东孙某于2017年10月认购了甲公司增发的股份,并于2019年2月将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