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2月生产并销售小轿车300辆,每辆含税销售价格l7.55万元,适用消费税税率9%,经审查该企业生产的小轿车已达到减征消费税的国家标准。该企业l2月份应缴纳消费税( )
A.243万元
B.283.5万元
C.364.5万元
D.405万元
第1题:
某小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6月生产并销售小轿车300辆,每辆含税销售价格17.55万元,适用消费税税率9%,经审查该企业生产的小轿车已达到减征消费税的国家标准。该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243
B.283.5
C.364.5
D.405
第2题:
A.1404
B.1232
C.1363
D.1600
答案:
B
解析:
小汽车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16=23.2/1.13=20.53万元/辆。13%为增值税税率。
小汽车消费税为从价计征=不含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20.53*500*0.12=1232万元
第3题:
某汽车贸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0万元。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 )万元。
(小轿车关税税率28%,消费税税率为9%)
A.7.03
B.5.00
C.7.50
D.10.55
第4题: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售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元(含增值税)售给消费者。该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为42000元(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0%)。( )
第5题:
第6题:
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的下列货物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第7题:
243万元
283.5万元
364.5万元
405万元
第8题:
第9题:
63
72
81
89.01
第10题:
3.9
4.02
3
3.09
第11题:
81.6
161.6
204.8
217.14
第12题:
5.8
5.7
5.2
5.3
第13题:
甲上市公司2005年度销售5000辆小轿车给联营企业,每辆小轿车的售价为3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下同),当年度甲公司销售给非关联企业的小轿车分别为:按每辆25万元价格出售3000辆;按每辆28万元价格出售5000辆。假定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销售小轿车的款项尚未收到,甲公司销售小轿车的增值税税率为17%,并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则甲公司出售给关联方5000辆小轿车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的金额为( )万元
A.25500
B.15625
C.134375
D.175500
第14题:
A、6916.24
B、5594.70
C、6248.95
D、6328.19
第15题:
某小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2月生产并销售小轿车300辆,每辆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7.55万元,适用消费税税率9%.该企业12月份应缴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A.473.9
B.283.5
C.364.5
D.405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甲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型小轿车15辆,每辆不含税售价为20万元,小轿车已经全部发出,按照书面合同的约定,当月应收不含税价款150万元,已全部收讫。(2)因以前月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型小轿车,书面合同约定应于12月份收取不含税款项共计80万元,但12月份实际仅收到68万元。(3)在厂庆活动中销售B型小轿车20辆,每辆不含税售价为15万元,同时给予3%的折扣,销售时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内分别注明。(4)将新研制的C型小轿车3辆奖励给研发人员,C型小轿车每辆成本8万元(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5)当月接受乙公司的汽车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设计服务费20万元。(6)当月购进生产用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50万元,采购钢材时支付运费,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运输费用为20万元。(7)当月因管理不善损失一批上月购进、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钢材,账面成本100万元(含运费成本4万元)。已知:甲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小轿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9%,成本利润率为8%。上述业务中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并在当月通过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汽车制造厂2017年12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19题:
319.08
323.55
319.5
323.1
第20题:
243
283.5
364.5
405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抵债的2辆小轿车应作购货处理
乙企业发出用于抵顶货款的2辆小轿车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税额一律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企业应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可以抵扣小轿车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