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和解和整顿程序,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可以由企业的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以董事会的名义申请对企业的整顿。整顿工作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指定的人员负责。( )
A.正确
B.错误
第1题:
关于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与整顿程序的特点,以下论述错误的是( )
A.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B.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D.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整顿是和解的前提,和解是整顿成立的结果,没有整顿程序,就没有和解协议生效
第2题:
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已由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应继续破产程序。 ( )
A.正确
B.错误
第3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企业在和解与整顿过程中做法正确的是( )。
A.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其上级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B.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本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C.某国有企业在人民法院接受和解整顿的申请后,将和解协议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予以审查
D.被申请破产的某企业在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对该和解协议作出了认可裁定,并予以公告,同时宣布中止破产程序,进入整顿程序
第4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企业进行整顿,并应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整顿方案。下列各项中,属于整顿方案内容的有( )。
A.对企业达到破产界限原因的分析
B.整顿的期限和目标
C.清偿债务的办法
D.扭亏增盈的办法
第5题: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整顿是指债务人同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生效后,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并采取措施,力求使濒临破产的企业复苏并能够执行和解协议的过程。( )
A.正确
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