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后依次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属于同一效力等级。在招标采购法律体系中,《招标投标法》是招标采购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他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都不得同《招标投标法》相抵触。《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招标投标法》的配套行政法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效力层级高于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是由发改委、建设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属于部门规章;《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由浙江省人大制定,应属于地方性法规;《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应属于地方政府规章;所以选项中的效力等级顺序应该是:《招标投标法》高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高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与《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