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为12000万元。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准备增资发行10000万元,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要点如下:
(1)4000万元向原股东配股,企业部分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
(2)本次增资发行全部由A证券公司包销;
(3)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的部分,发行价格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
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分析并指出上述事项中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解答:
(1)配股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其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而本题中本次配售股份数量占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为33.33%(4000/12000),超过30%,所以不符合规定。
(2)销售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股的应当采用代销方式,不能采用包销方式。而本题中是全部采用包销方式,所以不符合规定。
(3)发行定价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其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而本题中,其发行价格为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所以不符合规定。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