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补税款为( )元。
A.10065.79
B.7650
C.28050
D.20400
第1题:
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33%,2005年度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为37万元,联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当地的优惠政策,实际只缴纳了7.5%的所得税),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A.6.66
B.7.2
C.7.835
D.9.435
第2题:
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某年度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55.5万元,联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当年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实际征税比例为7.5%)。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企业所得税( )万元。
A.10.8
B.11.75
C.12.71
D.14.25
第3题:
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6年从中外合资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法定所得税率为15%(根据法定优惠政策,实际税率7.5%),则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应补税( )。
A.7.835万元
B.7.2万元
C.6.66万元
D.不再补税
第4题:
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补税额为( )。
A.5312.5元
B.17000元
C.21250元
D.20400元
第5题:
某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1年度经营亏损15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年终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2.3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该企业2001年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
A.3.11万元
B.3.66万元
C.4.14万元
D.7.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