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析:本组考查药品名称的分类及概念。
药品名称分为三类:通用名(中国药典委员会按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制定的药品,国家药典或药品标准采用的通用名为法定名称,通用名不能用作商标))、商品名(又称商标名,具有专有性,不得仿用,可以注册成为注册药名。由于同一种药品商品名太多,造成市场混乱,最新包装标签规定药品包装上应突出通用名,而不是商品名。如左旋氧氟沙星有“利复星”、“来立信”等商品名)、国际非专有药名(世界卫生组织所制定的药物的国际通用名)。还有一些因常被应用,可称之为别名或习用名,如头孢氨苄习用名为先锋4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