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配制许可证》应当载明的内容不包括
A. 发证机关
B. 配制范围
C. 药学部门负责人
D. 制剂室负责人
E. 法定代表人
第1题: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适用范围是
A.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及其监督管理
B.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申请、审批、注册管理
C.申请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调剂使用,以及进行相关的审批、检验和监督管理
D.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监督管理
E.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制剂配制的全过程
第2题:
依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项目内容包括
A、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
B、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
C、注册地址、配制地址
D、配制范围、有效期限
E、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
第3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属于《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的项目是
A.配制范围变更
B.注册地址变更
C.配制地址变更
D.检验室负责人变更
E.制剂年生产计划变更
第4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不属于《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的项目是
A.配制范围变更
B.注册地址变更
C.配制地址变更
D.检验室负责人变更
E.制剂年生产计划变更
第5题: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适用范围是在国境内申请医疗机构制剂的( )。
A.配制
B.调剂使用
C.制剂许可证
D.相关的审批、检验和监督
E.《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第6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载明的内容不包括( )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载明的项目内容不包括()
第10题:
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
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
注册地址、配制地址
配制范围、有效期限
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
第11题:
配制范围
配制地址
药检室负责人
制剂室负责人
有效期限
第12题:
配置范围
配制地址
药检室负责人
制剂室负责人
第13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载明的项目内容不包括( )。
A.制剂室负责人
B.药检室负责人
C.配制范围
D.配制地址
E.有效期限
本题考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是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法定凭证,应当载明证号、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配制范围、注册地址、配制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其中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为: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有效期限。证号和配制范围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编号方法和制剂类别填写(见附件2、3)。
第14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属于《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的项目有
A、制剂室负责人变更
B、配制地址变更
C、配制品种变更
D、注册地址变更
E、配制范围变更
第15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属于《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的项目是
A.配制地址变更
B.配制范围变更
C.制剂室负责人变更
D.注册地址变更
E.配制品种变更
第16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载明的内容不包括
A.制剂室负责人
B.药检室负责人
C.注册地址
D.配制地址
E.配制范围
第17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配制许可证》应当载明的内容不包括
A.制剂室负责人
B.药检室负责人
C.配制范围
D.配制地址
E.有效期限
第18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制剂收回记录的内容不包括
A.规格
B.批号
C.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
D.收回原因
E.处理意见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载明的项目内容不包括()
第22题:
配制范围
配制地址
药检室负责人
制剂室负责人
第23题:
配制地址变更
配制范围变更
制剂室负责人变更
注册地址变更
配制品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