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组题考查《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 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 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处方管理办法》自2007年5月1日施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 管理规定》已被《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