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市公司的收购中,财务顾问受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应当在财务顾问报告中做出的承诺包括( )。 A.对收购人申报文件进行核查、确信申报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B.就本次收购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其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得通过 C.收购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D.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
1.财务顾问受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报文件,应当在财务顾问报告中作出的承诺包括( ).A.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收购人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B.已对收购人申报文件进行核查,确信申报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C.就本次收购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其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得通过D.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
2.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从事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担任其财务顾问,财务顾问的职责有( )。A.对收购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B.接收收购人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报材料C.持续督导D.向收购人提供专业化服务E.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
3.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出具财务顾问报告等。( )
4.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申请文件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出具财务顾问报告等。( )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