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服务机构在其出具的意见中采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专业意见的,仍然应当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其采用的专业意见的内容,但无须对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专业意见所形成的结论负责。( )
1.上市公告书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或者报告的,相关内容可以与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确保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会产生误导。 ( )
2.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或者报告的,相关内容应当与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一致,确保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会产生误导。( )
3.上市公告书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或者报告的,相关内容可以与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确保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会产生误导。 ( )
4.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或者报告的,相关内容应当与( )出具的文件内容一致,确保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会产生误导。A、保荐人B、证券服务机构C、中国证券业协会D、中国证监会
第1题:
保荐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应当主动与发行人进行协商。(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保荐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应当拒绝保荐。( )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