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权证二级市场交易的交牧和行权交牧过程中,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区别有( ).
A.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贯彻了“银货对付”,深圳分公司不使用该原则
B.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实行“待交收”制度
C.在上海市场,行议交收期为T日日终
D.在深圳市场,行权交收期为T+1日日终
第1题:
对于权证的行权,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均充当“共同对手方”提供交收担保.对于权证的二级市场交易,则均不充当“共同对手方”,而由权证发行人自身通过提交担保物来保证权证持有人可以成功行权. ( )
第2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对于权证的二级市场交易,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均不充当“共同对手方”
B.对于权证的行权,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均充当 “共同对手方”
C.对于权证的二级市场交易,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均充当“共同对手方”
D.对于权证的行权,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均不充当“共同对手方”
第3题:
第4题:
对于权证的行权,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均充当“共同对手方”提供交收担保。( )
第5题:
在权证的交收过程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区别表现为( )。
A.上海分公司实行“待交收”制度
B.深圳分公司未实行“待交收”制度,所有权证二级市场交易均在T+1日日终按“银货对付”原则办理交收
C.上海市场,行权交收期为T+1日日终
D.深圳市场,行权交收期为T日日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