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清江流域发展旅游业应当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前提,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景点、线路、项目的确定应当符合清江流域水()的要求,不得建设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建(构)筑物,对自然景观和环境造成破坏。
2.根据《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水行政等主管部门组织对汉江流域水电站、拦水坝进行()。对不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者退出,同步开展生态修复。
3.根据《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汉江流域工业集聚区应当配套建设(),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测系统联网。
4.根据《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编制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严格遵守()、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A.生态保护红线
B.环境质量底线
C.资源利用上线
D.环境准入清单
第4题:
第5题:
A.总量控制指标
B.排放削减量
C.削减时限
D.重点控制区域的控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