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从某师范院校专科毕业后,被分配到一所中学教物理。一年后所教班级数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强烈要求换老师。学校经调查发现,张某不认真研究本专业知识,课前不备课或备课很简单,课堂教学效果不好。教育组多次找他谈话,组织有关教师听他的课,但张某不接受对其教学工作的检查,甚至在成绩评定时,有意评低对他有意见学生的成绩,个别的甚至有意评不及格。学校经研究认为张某不再适宜担任该科教学工作,但又没有合适的科目,决定由他负责学校的治安、收发工作。张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教师,应担任教学工作,学校的决定侵犯其教育教

题目
张某从某师范院校专科毕业后,被分配到一所中学教物理。一年后所教班级数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强烈要求换老师。学校经调查发现,张某不认真研究本专业知识,课前不备课或备课很简单,课堂教学效果不好。教育组多次找他谈话,组织有关教师听他的课,但张某不接受对其教学工作的检查,甚至在成绩评定时,有意评低对他有意见学生的成绩,个别的甚至有意评不及格。学校经研究认为张某不再适宜担任该科教学工作,但又没有合适的科目,决定由他负责学校的治安、收发工作。张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教师,应担任教学工作,学校的决定侵犯其教育教学权,于是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本案中,学校是否侵犯了张某的教育教学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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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从某师范院校专科毕业后,被分配到一所小学教数学。一年后所教班级的数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强烈要求换老师。学校经调查发现,张某不认真研究本专业知识,课前不备课或备课很简单,课堂教学效果不好。教育组多次找他谈话,组织有关教师听他的课,但张某不接受对其教学工作的检查,甚至在成绩评定时,有意评低对他有意见的学生的成绩,个别的甚至有意评不及格。学校经研究认为张某不再适宜担任该科教学工作,但又没有合适的科目,决定由他负责学校的治安、收发工作。张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教师,应担任教学工作,学校的决定侵犯其教育教学权,于是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本材料中,学校是否侵犯了张某的教育教学权?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教师教育权是教师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的教育教学权主要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专业性活动中享有的自主性权利。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教育评价等方面的权利,都属于教师教育权的范畴。 (2)学校没有侵犯张某的教育教学权。尽管张某在学历上符合做一名小学教师的条件,但其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教学态度都不符合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因此,他无法正常履行教师的教育教学职责,学校让其离开教师岗位而从事管理工作是合理的。

  • 第2题:

    张某从某师范院校专科毕业后,被分配到一所小学教数学。一年后所教班级数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强烈要求换老师。学校经调查发现,张某不认真研究本专业知识,课前不备课或备课很简单,课堂教学效果不好。教育组多次找他谈话,组织有关教师听他的课,但张某不接受对其教学工作的检查,甚至在成绩评定时,有意评低对他有意见学生的成绩,个别的甚至有意评不及格。学校经研究认为张某不再适宜担任该科教学工作,但又没有合适的科目,决定由他负责学校的治安、收发工作。张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教师,应担任教学工作,学校的决定侵犯其教育教学权,于是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学校是否侵犯了张某的教育教学权?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教师教育权是教师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的教育教学权主要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专业性活动中享有的自主性权利。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教育评价等方面的权利,都属于教师教育权的范畴。
      (2)学校没有侵犯张某的教育教学权。尽管张某在学历上符合做一名小学教师的资格,但是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教学态度上不符合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因此无法正常履行教师的教育教学职责,学校让其离开教师岗位而从事管理工作是合理的。

  • 第3题:

    某小学教师因与学校校长存在矛盾,工作消极怠工,经常借故请假,或上课迟到、早退。学期结束时该教师的课程只进行了一半。期末考试时,该老师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多数不及格,学生家长意见很大。对该教师的上述行为,学校或教育行政机构应当给予(  )。


    A.批评教育,扣除绩效工资

    B.解聘

    C.追究刑事责任

    D.经济处罚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 第4题:

    王某从某师范院校毕业后,被某校聘为数学教师。一年后,其所教班级的数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领导多次找他谈话,但王某态度消极。在成绩评定时,王某还把对他有意见的学生的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校根据这种情况,经研究,认为王某不再适合当教师,决定调他负责学校的治安、文件收发工作。王某不服,向教育局提出申诉。通过这一案例,你从中受到了什么启示?


    正确答案: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教师的六项义务:
    ①遵纪守法义务。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②教育教学义务。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也是教师的基本义务。教育教学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教师作为教育方针的执行者,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师观、学生观,以正确的理念为指导,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纠正和防止不良的教育倾向。
    B.教师应当按照聘约的规定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C.遵守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悉心备课,认真讲课,仔细检查教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③教书育人的义务。教师应自觉地结合教育教学业务特点,将思想政治、品德教育贯穿在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之中。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④尊重学生人格义务。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爱护学生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教师一方面要热爱学生,另一方面要保护好学生。教师应该懂得,学生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教育的对象。教师必须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信任学生。
    ⑤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⑥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义务。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 第5题:

    问答题
    王某从某师范院校毕业后,被某校聘为数学教师。一年后,其所教班级的数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领导多次找他谈话,但王某态度消极。在成绩评定时,王某还把对他有意见的学生的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校根据这种情况,经研究,认为王某不再适合当教师,决定调他负责学校的治安、文件收发工作。王某不服,向教育局提出申诉。通过这一案例,你从中受到了什么启示?

    正确答案: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教师的六项义务:
    ①遵纪守法义务。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②教育教学义务。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也是教师的基本义务。教育教学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教师作为教育方针的执行者,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师观、学生观,以正确的理念为指导,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纠正和防止不良的教育倾向。
    B.教师应当按照聘约的规定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C.遵守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悉心备课,认真讲课,仔细检查教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③教书育人的义务。教师应自觉地结合教育教学业务特点,将思想政治、品德教育贯穿在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之中。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④尊重学生人格义务。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爱护学生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教师一方面要热爱学生,另一方面要保护好学生。教师应该懂得,学生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教育的对象。教师必须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信任学生。
    ⑤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⑥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义务。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某重点大学毕业生小李,在公开招聘中以优异的成绩被聘为某初中老师,刚上班时,他虚心向同事请教,认真备课,努力把握课堂教学的每个环节,工作高度负责,教学效果好,在期末的评定中成绩优越,但随着工作的熟悉与社会交往的增多,便越来越不重视备课和对教学环节的把握,开始变得浮躁,他认为:"教师上课就那么回事,我备好一遍课可以用好多年!"上学期学生评教,小李排名倒数。校长找其谈话,他还不以为然:"我重点大学毕业生,难道还教不了初中生?"之后,他把对校长和学生评教的不满都撒到学生身上,上课时对不专心听讲或成绩差的学生或挖苦讽刺或罚站,甚至赶出教室。试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李教师的行为。

    正确答案: 李老师的行为没有很好地践行教师职业道德,需要我们引以为鉴。
    首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认真备课上课,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材料中,李教师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作良好的教育教学反思,没有持续不断地改进自己的教学;反而敷衍了事,将责任归咎于学生,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其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关爱学生。关爱学生要求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材料中,李老师不但对学生教育的耐心不足,还将不良情绪发泄到学生身上,实施体罚,严重伤害了学生的人格,给学生成长与发展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再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爱国守法。爱国守法要求教师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包括《教师法》规定的相关内容,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材料中,李老师侵犯了学生人格尊严,将学生赶出教室侵犯了他们的受教育权,违背了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严重侵害了学生的权益。
    最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举止文明。材料中,李老师在学生面前无法控制不良情绪,为师不负责任,给学生成长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材料:某重点大学的毕业生小李,在公开招聘中以优异的成绩被聘为某初中老师。刚上班时,他虚心向同事请教,认真备课,努力把握课堂教学的每个环节,工作高度负责,教学效果好,在期末的评定中成绩优越。但随着工作的熟悉与社会交往的增多,小李越来越不重视备课和对教学环节的把握,开始变得浮躁,他认为:“教师上课就那么回事,我备好—遍课可以用好多年!”上学期学生评教,小李排名倒数。校长找其谈话,他还不以为然:“我重点大学的毕业生,难道还教不了初中生?”之后,他把对校长和学生评教的不满都撒到学生身上,上课时对不专心听讲或成绩差的学生或挖苦讽刺或罚站,甚至赶出教室。问题:试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材料中小孪教师的行为。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某重点大学毕业生小李,在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中以优异成绩被聘为某学校初中老师,刚上班时,他虚心向同事请教,认真备课,努力把握课堂教学的每个环节,工作高度负责,教学效果好,在期末评定中成绩优越,但随着工作的熟悉与社会交往的增多,便越来越不重视备课和对教学环节的把握,开始变得浮躁,他认为:"教师上课就那么回事,我备好一遍课可以用好多年!"上学期学生评价,小李排名倒数,校长找其谈话,他还不以为然:"我重点大学毕业生,难道还教不了初中生?"之后,他把对校长和学生评价的不满都撒到了学生身上,上课时对不专心听讲或者成绩不好的学生或挖苦讽刺或罚站,甚至赶出教室。试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这位教师的行为。

    正确答案: (1)小李的做法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岗敬业要求。小李在教学之初还能认真备课,工作负责,而到后来便越来越不重视备课和对教学环节的把握,开始变得浮躁。这违反了爱岗敬业的要求。
    (2)小李的做法违反了关爱学生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小李把别人对他评价的不满发泄在学生身上并进行惩罚,没有做到尊重、关心、爱护学生。
    (3)小李的做法违反了终身学习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小李认为自己重点大学毕业教初中生很容易,同时觉得备课只要备一遍就好。这显然没有终身学习的意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张某是某校的一位数学实习老师,他上课呆板,且对学生很严格,如果有学生回答不好课堂提问,他就会骂人。有一次期中考试,全班同学的成绩都不太理想,总成绩落后于其他班级,张老师很生气,他在课堂上按照成绩排名,从后往前,一个挨一个,每人5~10分钟,进行"心灵烙印"的训话活动,此活动进行了2到3节课,直到班主任刘老师予以阻止才停止。不过此活动给班上的同学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导致班里的数学成绩一直没有起色,大家都"谈张老师就色变"。从教师职业道德角度分析张老师的做法错在哪里?

    正确答案: 张老师辱骂学生的行为是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
    首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爱国守法。爱国守法要求教师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包括《教师法》规定的相关内容,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材料中,教师用"心灵烙印"等方式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违背了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严重侵害了学生的权益。
    其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关爱学生。关爱学生要求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材料中,教师对学生教育的耐心不足,教育方法简单粗暴,不但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还伤害了学生进步的积极性。
    再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举止文明。材料中,老师在学生面前无法控制不良情绪,恶语伤人,给学生成长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最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认真备课上课,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材料中,教师上课呆板,却没有良好的教育教学反思,反而归咎于学生,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张某是某校的一位数学实习老师,他上课呆板,且对学生很严格,如果有学生回答不好课堂提问,他就会骂人。有一次期中考试,全班同学的成绩都不太理想,总成绩落后于其他班级,张老师很生气,他在课堂上按照成绩排名,从后往前,一个挨一个,每人5—10分钟,进行“心灵烙印”的训话活动,此活动进行了2到3节课,直到班主任刘老师予以阻止才停止。不过此活动给班上的同学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导致班里的数学成绩一直没有起色,大家都“谈张老师就色变”。
    问题:结合教师职业道德的相关知识分析张老师的做法。


    答案:
    解析:
    张老师辱骂学生的行为是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 教师对待学生的道德,从理想层面上看,教师要热爱学生;从原则层面上看,教师要平等、公正、民主地对待学生;从规则层面上看,教师不能以任何借口歧视、侮辱、使用威胁性语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案例中的数学实习教师,要让学生学好数学,对学生要求严格并没有错,但必须严而有度,严而有方。可是这位教师对回答不出数学题目的学生进行辱骂,甚至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公开组织训话活动,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 第11题:

    材料
    某重点大学毕业生小李,在公开招聘中以优异的成绩被聘为某小学老师,刚上班时,他虚心向同事请教,认真备课,努力把握课堂教学的每个环节,工作高度负责,教学效果好,在期末的评定中成绩优越。但随着工作的熟悉与社会交往的增多,他越来越不重视备课和对教学环节的把握,开始变得浮躁,他认为:“教师上课就那么回事,我备好一遍课可以用好多年!”上学期学生评教,小李排名倒数第一。校长找其谈话,他还不以为然:“我重点大学毕业生,难道还教不了小学生?”之后,他把对校长和学生评教的不满都撒到学生身上,上课时对不专心听讲或成绩差的学生或挖苦讽刺或罚站,甚至赶出教室。
    问题:试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这位教师的行为。


    答案:
    解析:
    【要点】小李的做法是错误的。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看,他的错误在于:
    (1)没有遵守严谨治学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谨治学是指教师在求知和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要做到严密谨慎、严格细致。严谨治学对教师来说,有两个内容:一是刻苦学习,勇于探求新理论、新知识,做到锲而不舍、学而不厌,从而掌握渊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二是认真细致地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坚持真理,求真务实,做到诲人不倦。小李不重视备课和对教学环节的把握,属于对学生不负责,没有严谨治学的态度。
    (2)没有遵守热爱学生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是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的集中体现,它不仅是一种教育手段,还表现了一种职业上的政治责任感。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教师顺利开展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在教育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友好待人、趋向合群等良好的社会情感和开朗乐观的个性,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会对学生产生巨大的感召力和推动力,激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向上的激情,从而增强教育的效果。而小李在言语中表现出对学生的轻视,不热爱学生、尊重学生。

  • 第12题:

    汪洋是某中学学生,成绩一直不好。在数学课上他不认真听讲,所以老师经常在课堂上用教鞭抽打他。因此,汪洋一想到数学课,就感到害怕。请问:应该怎样评价这位教师?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由此可见,教师也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如果因为学习成绩不好,上课不认真听讲而体罚汪洋,无疑会对他的身心健康构成很大的伤害,影响他健全人格的形成,因而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老师的违法行为,汪洋可以通过他的监护人或者校领导,要求教师纠正其体罚学生的错误做法。如果老师坚持不改的话,也可以要求给予其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学生自己的合法权益。

  • 第13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张某从某师范院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一所中学教数学。一年后所教班级数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强烈要求换老师。学校经调查发现,张某不认真研究本专业知识,课前不备课或备课很简单,课堂教学效果不好。教研组长多次找他谈话,组织有关教师听他的课,但张某不接受对其教学工作的检查,甚至在成绩评定时,有意评低对他有意见学生的成绩,个别的甚至有意评为不及格。学校经研究认为张某不再适宜担任该科教学工作,但又没有合适的科目,决定由他负责学校的治安、收发工作。张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教师,应担任教学工作,学校的决定侵犯其教育教学权,于是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问题: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分析学校的决定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1)教师的教育教学权是教师的基本权利。教师的教育教学权主要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专业性活动中享有的自主性权利。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教育评价等方面的权利,都属于教师教育教学权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显然张某没有完成上述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备课不认真、不认真钻研业务,而且故意给有意见的学生打不及格等,都与相关的法律相冲突。所以学校的决定完全合法,即使给个行政处罚也是合法的。

  • 第14题:

    问答题
    材料:某重点大学毕业生小李,在公开招聘中以优异的成绩被聘为某小学老师,刚上班时,他虚心向同事请教,认真备课,努力把握课堂教学的每个环节,工作高度负责,教学效果好,在期未的评定中成绩优越。但随着工作的熟悉与社会交往的增多,他越来越不重视备课和对教学环节的把握,开始变得浮躁,他认为:“教师上课就那么回事,我备好一遍课可以用好多年!”上学期学生评教,小李排名倒数第一。校长找其谈话,他还不以为然:“我重点大学毕业生,难道还教不了小学生?”之后,他把对校长和学生评教的不满都撒到学生身上,上课时对不专心听讲或成绩差的学生或挖苦讽刺或罚站,甚至赶出教室。问题:试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这位教师的行为。(14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某重点大学毕业生小李,在公开招聘中以优异的成绩被聘为某初中老师,刚上班时,他虚心向同事请教,认真备课,努力把握课堂教学的每个环节,工作高度负责,教学效果好,在期末的评定中成绩优越,但随着工作的熟悉与社会交往的增多,便越来越不重视备课和对教学环节的把握,开始变得浮躁,他认为:“教师上课就那么回事,我备好一遍课可以用好多年!” 上学期学生评教,小李排名倒数。校长找其谈话,她还不以为然:“我重点大学毕业生,难道还教不了初中生?”之后,他把对校长和学生评教的不满都撒到学生身上,上课时对不专心听讲或成绩差的学生或挖苦讽刺或罚站,甚至赶出教室。 试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这位教师的行为。

    正确答案: 材料中小李教师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材料中教师的做法违背了爱岗敬业的要求。小李在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开始对工作变得不负责任,不认真备课上课,敷衍塞责。“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
    (2) 材料中的教师没有做到真正地关爱学生。小李把对校长和学生评教的不满都撒到学生身上,对学生进行讽刺挖苦,这些严重地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没有尊重学生的 人格。教师关爱学生就要做到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绝对不能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材料中的教师没有真正地践行教书育人的要求。小李老师在上班一段时间之后越来越不重视给学生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变得浮躁,对班上学生的评教也不以为意。《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而小李老师的行为严重地违背了教书育人这一要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王某从某师范院校毕业后,被某校聘为数学教师。一年后,其所教班级的数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领导多次找他谈话,但王某态度消极。在成绩评定时,王某还把对他有意见的学生的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校根据这种情况,经研究,认为王某不再适合当教师,决定调他负责学校的治安、文件收发工作。王某不服,向教育局提出申诉。学校是否侵犯了王某的教育教学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在该案例中,学校没有侵犯王某的教育教学权。因为王某虽然学历达标,但由于专业知识、能力、品德等方面的限制,不能尽一个合格教师应 尽的义务,不能履行一个教师的法定职责,因此,王某就不应再拥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权利。学校不让王某担任教学工作而改任其他工作是依法实施的学校行政管 理行为,并没有侵害王某的教育教学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王某从某师范院校毕业后,被某校聘为数学教师。一年后,其所教班级的数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领导多次找他谈话,但王某态度消极。在成绩评定时,王某还把对他有意见的学生的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校根据这种情况,经研究,认为王某不再适合当教师,决定调他负责学校的治安、文件收发工作。王某不服,向教育局提出申诉。本案中,学校是否侵犯了王某的教育教学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在该案例中,学校没有侵犯王某的教育教学权。
    因为王某虽然学历达标,但由于专业知识、能力、品德等方面的限制,不能尽一个合格教师应尽的义务,不能履行一个教师的法定职责,因此,王某就不应再拥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权利。学校不让王某担任教学工作而改任其他工作是依法实施的学校行政管理行为,并没有侵害王某的教育教学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