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施工合同文本》第16.3条规定: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 )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A. 监理人
B. 承包人
C. 发包人
D. 设计人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8题: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担。
第9题: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原则上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果实际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工期处理为()。
第10题:
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期给予顺延
工期不予顺延
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按比例分担
第11题: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师
工程师和承包人
第12题:
追加合同价款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追加合同价款和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追加合同价款和工期损失全部由发包人承担
工期不予顺延,但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给予补偿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担。
第19题:
监理人的检查检验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工期处理为()。
第20题: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规定,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担
第21题: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监理人的检验和检查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监理人的检验和检查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22题:
承包人
发包人
工程师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
第23题:
承包人
监理人
发包人
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