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5人对4道单项选择题(每道题有A、B、C、D四个选项)的答题情况如下表:若每人只答对了其中的一道题,且第一题的答案为B,则第二题的答案为:A.A B.B C.C D.D

题目
甲、乙、丙、丁、戊5人对4道单项选择题(每道题有A、B、C、D四个选项)的答题情况如下表:

若每人只答对了其中的一道题,且第一题的答案为B,则第二题的答案为:

A.A
B.B
C.C
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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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现有四个独立方案,如下表。目前可供资金为1600万元,其优选组合方案为( )。

    A.甲、乙、丙

    B.乙、丙、丁

    C.甲、乙、丁

    D.甲、丙、丁


    正确答案:D

  • 第2题:

    演绎推理:共10题,每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假设是正确的,不容量疑的。你根据这段陈述,选出一个答案。注意,正确的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不需要任伺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例题:某厂有五种产品:甲、乙、丙、丁、戊。它们的年销售额之间的关系为:丙没有丁;没有乙高,戊不比丁低,而乙不如丙高。

    请问,哪种产品的年销售额最高?

    A.甲

    B.乙

    C.丁

    D.戊

    解答:从所给条件可以知道:戊>丁>丙>乙>甲。因此,正确答案为D。

    请开始答题:

    有甲、乙、丙、丁四个小组进行拔河比赛,比赛结果是:

    ①当甲、乙两组联合为一方,丙组和丁组为一方时,双方势均力敌;

    ②当甲组与丙组对调后,甲、丁两组联合战胜了乙、丙两组;

    ③甲、丙两组联合却被乙组单独一方战胜。

    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四个组由强到弱的排序正确的是( )

    A.甲、乙、丙、丁

    B.丙、乙、丁、甲

    C.乙、甲、丙、丁

    D.丁、乙、甲、丙


    正确答案:D
    [答案] D。解析:本题要代入法,根据题干的③可以排除AB;根据①和②,可以排除C;可见D是最合适的顺序,所以选择D。

  • 第3题:

    甲为出售一台挖掘机分别与乙、丙、丁、戊签订买卖合同,具体情形如下:2016年3月1日,甲胁迫乙订立合同,约定货到付款;4月1日,甲与丙签订合同,丙支付20%的货款;5月1日,甲与丁签订合同,丁支付全部货款;6月1日,甲与戊签订合同,甲将挖掘机交付给戊。上述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就履行顺序产生争议。关于履行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戊、丙、丁、乙
    B、戊、丁、丙、乙
    C、乙、丁、丙、戊
    D、丁、戊、乙、丙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戊为第一顺序);(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丙先于丁支付价款,丙为第二顺序,丁为第三顺序);(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乙为第四顺序)

  • 第4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某商铺,各自份额均为25%。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其份额以100万元转让给丙,通知了乙、丁;乙与第三人戊约定将其份额以120万元转让给戊,未通知甲、丙、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丁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B.甲、丙、丁对乙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C.如甲、丙均对乙的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份额

    D.丙、丁可仅请求认定乙与戊之间的份额转让合同无效

    答案:B,C
    解析:
    选项 A 错误。《物权法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按份共有人乙,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选项 B 正确。《物权法解释一》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本题中,乙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按份共有人之外的人戊,其他按份共有人31享有优先购买权。选项 C 正确。《物权法解释一》第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据此可知,甲、丙均对乙的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可以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份额。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选项 D 错误。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5题:

    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准备2015年3月在创业板上市,财务状况如下表,以下符合上市条件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E.戊

    答案:D,E
    解析:

  • 第6题:

    病毒性肝炎分为()类。

    • A、甲、乙、丙、丁
    • B、甲、乙、丙、戊
    • C、甲、乙、丙、丁、戊
    • D、甲、乙、丙、戊、未分型

    正确答案:D

  • 第7题:

    35mm影片拷贝片身划伤分为()等级。

    • A、甲、乙、丙三个;
    • B、甲、乙、丙、丁四个;
    • C、甲、乙、丙、丁、戊五个;
    • D、甲、乙两个。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某商铺,各自份额均为25%。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其份额以100万元转让给丙,通知了乙、丁;乙与第三人戊约定将其份额以120万元转让给戊,未通知甲、丙、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乙、丁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B

    甲、丙、丁对乙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C

    如甲、丙均对乙的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份额

    D

    丙、丁可仅请求认定乙与戊之间的份额转让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3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101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按份共有人乙,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B项,《物权法解释(一)》第12条第1款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本题中,乙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按份共有人之外的人戊,其他共有人甲、丙、丁对乙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C项,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4条的规定,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所以,如甲、丙均对乙的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份额。
    D项,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2条第2款第2项的规定,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将其共有份额转让给戊,虽然没有通知甲、丙、丁,但乙与戊之间的份额转让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

  • 第9题:

    单选题
    病毒性肝炎分为()类。
    A

    甲、乙、丙、丁

    B

    甲、乙、丙、戊

    C

    甲、乙、丙、丁、戊

    D

    甲、乙、丙、戊、未分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某基金经理按照以往经验买甲、乙、丙、丁、戊、己六种股票:不同时买乙和丁;如果不买丁,那么也不买丙;或者不买甲,或者买乙;如果同时买戊和己,那么也买丙。据此,可以有四个推论:①如果买丙,那么也买丁;②如果买甲,那么也买丁;③如果买乙,那么不同时买戊和己;④如果同时买戊和己,那么也买丁。以上推理中,正确的有(  )。
    A

    1个

    B

    2个

    C

    3个

    D

    4个


    正确答案: C
    解析:
    ①正确,由“如果不买丁,那么也不买丙”这一充分条件命题否定后件进而否定前件推导得出。②错误,如果买甲,那么根据“或者不买甲,或者买乙”否定一个选言肢,就必须肯定另一个选言肢,可以推知买乙,再根据“不同时买乙和丁”,可以推知不买丁。
    ③正确,如果买乙,那么根据“不同时买乙和丁”,可以推知不买丁,再根据“如果不买丁,那么也不买丙”推知不买丙,又根据“如果同时买戊和己,那么也买丙”推知不同时买戊和己。④由“如果同时买戊和己,那么也买丙”和“如果不买丁,那么也不买丙”推出。因此C项正确。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丧偶,有乙、丙、丁、戊四个子女,乙与其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丙缺乏劳动能力且生活有特殊困难;丁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戊尽了部分赡养义务。在继承甲的遗产时,依照《继承法》,谁可以适当多分?
    A

    B

    C

    D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某项目有五个独立的子项目,小张和小李各自独立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如下表所示:

    [*]

    则如下四种安排中______的工期最短。

    A.小张做甲和乙,小李做丙、丁和戊

    B.小张做乙,小李做甲、丙、丁和戊

    C.小张做乙、丁和戊,小李做甲和丙

    D.小张做甲、乙和丁,小李做丙和戊


    正确答案:B

  • 第13题:

    某寝室有甲、乙、丙、丁和戊五位同学,每位同学都参加了不同的学生社团。对于他们所参加的社团情况,有以下五种说法:(1)乙:书法,戊:绘画;(2)丙:辩论,丁:摄影;(3)甲:攀岩,戊:摄影;(4)乙:辩论,丁:攀岩;(5)乙:绘画,丙:书法,已知上述五种说法每种只说对了一半。
    由此可以推出:

    A.甲:攀岩,乙:辩论
    B.丙:绘画,丁:书法
    C.丙:摄影,戊:书法
    D.丁:绘画,戊:辩论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察分析推理。
    题干中给了限定条件说每种只说对了一半,可使用假设法和代入法。
    假设A选项正确代入题干可得,戊学的是绘画、丁学的是摄影、甲参加的是攀岩、乙参加的是辩论,丙参加的是书法,符合题干中给的限定条件,故当选;
    B选项代入(2)全错,排除;C选项代入(1)全错,排除;D选项代入(4)全错,排除。
    因此,选择A选项。

  • 第14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保证的设立【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第2款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据此,A选项构成保证。《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B和C选项中,丁和戊均向债权人乙出具字据表示,若甲不向乙还款,愿意代为偿还或负责,该行为符合设立保证的目的和形式,均应构成保证。保证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D选项中己表示仅以某处私房抵债不符合保证责任的要求,D选项不构成保证。

  • 第15题:

    某工程有甲、乙、丙、丁四个设计方案,各方案的功能系数和单方造价见下表,按价值系数应优选设计方案(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D
    解析:
    2019版教材P213
    本题考查的是功能评价。总造价=3200+2960+2680+3140=11980。成本系数:甲:3200/11980=0.27;乙2960/11980=0.25;丙=2680/11980=0.22;丁=3140/11980:0.26。价值指数:甲=0.26/0.27=0.96;乙=0.25/0.25=1;丙=0.20/0.22=0.91;丁=0.29/0.26=1.12。

  • 第16题:

    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准备2015年3月在创业板上市,财务状况如下表,以下符合上市条件的有:( )。



    Ⅰ.甲
    Ⅱ.乙
    Ⅲ.丙
    Ⅳ.丁
    Ⅴ.戊

    A、Ⅲ,Ⅳ,Ⅴ
    B、Ⅳ,Ⅴ
    C、Ⅰ,Ⅱ,Ⅲ
    D、Ⅱ,Ⅲ,Ⅳ,Ⅴ

    答案:B
    解析: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 第17题:

    35mm影片拷贝的齿孔挑伤分为()挑伤等级。

    • A、甲、乙、丙三个;
    • B、甲、乙、丙、丁四个;
    • C、甲、乙、丙、丁、戊五个;
    • D、甲、乙两个。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某商铺,各自份额均为25%.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其份额以100万元转让给丙,通知了乙、丁;乙与第三人戊约定将其份额以120万元转让给戊,未通知甲、丙、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乙、丁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 B、甲、丙、丁对乙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 C、如甲、丙均对乙的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份额
    • D、丙、丁可仅请求认定乙与戊之间的份额转让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C

  • 第19题:

    多选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2008年真题]
    A

    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

    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

    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

    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担保法解释》第22条第2款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构成保证
    BC两项,《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法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D项,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形成抵押关系,而非保证。

  • 第20题:

    单选题
    甲为出售一台挖掘机分别与乙、丙、丁、戊签订买卖合同,具体情形如下:2016年3月1日,甲胁迫乙订立合同,约定货到付款;4月1日,甲与丙签订合同,丙支付20%的货款;5月1日,甲与丁签订合同,丁支付全部货款;6月1日,甲与戊签订合同,甲将挖掘机交付给戊。上述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就履行顺序产生争议。关于履行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戊、丙、丁、乙

    B

    戊、丁、丙、乙

    C

    乙、丁、丙、戊

    D

    丁、戊、乙、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①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②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③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戊为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最先得到履行;丁和丙分别为先行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的买受人,但立法并未规定先行支付全部的买受人就优先于部分价款的买受人,故这种情形下要根据其合同成立的先后确定二者的顺序,先成立合同的丙优先;乙为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按照规定最后履行。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的是(  )。
    A

    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

    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

    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

    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ABC项,丙、丁、戊的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方式,因此,构成保证。D项,属于抵押而非保证。